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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ecember 05

    关于阅读

    关于阅读

     

    一个人一段时间内经常读什么书或者倾向于读什么书,往往可以反映这个人这段时间的心境和状态,包括思想状态,心理状态,成长状态。因为如果不是出于升学或做学问,或是其他功利性的必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阅读。如果一本书能够引起你的阅读兴趣,多半是它恰好契合你此时的心境,或是书中的某种特质引起了你的共鸣。于是,一个阶段爱读什么书爱读谁的书,可以与一个人其时对生活对世界的兴趣和理解程度联系在一起。也许只有我是这样。但我相信既然我跟大多数人差不多,大多数人大概也跟我差不多。那么梳理一个人对书的兴趣的变化,似乎应该可以透视一个人的成长或者说成熟过程吧。

     

    漫画时代

    从我三四岁自己能看书开始算,我喜欢带图画的书的时间就很短。主要是一本画册太短的时间就会被翻完,而且里面的内容太过简单,难以让我沉浸其中。包括童话这样的东西,我也宁可看文字多插图少的合集。我后来想到这点的时候把原因解释为,因为里面的图画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其实,诚实一点,我多半是因为图画里跟我想象得不太一样或是太过粗糙,让从小就学会挑剔的我很不爽,所以宁可去看人家没给过画面样本的“字书”,这样就没有跟书吵架的欲望。再更诚实一点——这一点我可以相当肯定——我的懒是出奇夸张的,频繁地去翻书页体力劳动量太大,这才是真的。中学时候学校流行日本漫画而我看得很少多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那时候我的想象力已经被扼杀得远比画漫画的人差,挑不出人家画得怎样不好了。

     

    童话时代

    我是那种童话看得不多的孩子。这主要应该怪安徒生。当然,低幼阶段的那些小画册应该什么故事和童话都有,但是那种简写的短故事实在难以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尤其像365夜那样的短故事集,印象中大多数故事都莫名其妙,大多是蛤蟆,鸟,或者别的什么动物说说蠢话,在我看来,实在找不出把这种故事写出来的意义。我读得第一个印象深刻的正经童话(就是未经过成年人愚蠢的简写的那种),和大多数人一样,就是《海的女儿》。可我得到那本叶君健译的《安徒生童话精选》的时候,已经是七八岁的时候了。

    在那之前很早,早得我刚知道童话这个词的时候就知道海的女儿,声音,头发,尾巴,腿,王子和刀子,当然,最后是泡沫。到我读它的时候,故事本身早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了,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求证一下,到底什么是悲剧。要知道,给小孩子看的悲剧并不多。然后我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悲剧,因为泡沫里的人最后可以上天堂,然后我就觉得自己被骗了。

    这对我的童话阅读体验来讲本来就是个不好的开头。继续读下去,以我当时幼稚的理解能力,我发现里面好多故事要么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却又说不出来的伤感(小孩子应该不知道什么是伤感,只是心里不舒服而已吧),要么就压根儿不知道老人家想说什么。比如《红鞋》(即使那时的我看不懂这个童话,但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多少说明了作家的伟大吧),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小女孩想要一双红鞋子怎么了?咋就那么大罪过?至于让她终生残废?(当我明白自己穿着红舞鞋的时候,我正站在灯光绚丽的舞台上,尽管现在这样的时候很少了,但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我的脚还在不在。当然,这话跑题了。)

    总之,安徒生就像一直坐在我童年的一个黑暗却并不阴沉的角落里的一位慈祥却沉默的巫师,他的世界,让童年的我觉得难过、遥远、色彩柔和却模糊,难以亲近。

    然后倒带回去说说格林童话。格林童话大多比较短,而且内容较简单,容易理解,所以充斥在学龄前儿童读物里。而这也是我抛弃童话的重要原因。血腥,黑暗,脏兮兮的。这就是我对格林童话的印象。美丽公主与王子的幸福生活要建立在让巫婆穿着烧红的铁鞋跳舞到死的基础上;虐待过妹妹的姐姐和不善待弟弟的哥哥基本上都不得好死;后母们就更不必说了,她们与她们亲生的女儿大多跟癞蛤蟆毒蛇之流脱不了干系;而漂亮女人如果骄傲了,势必得受到惩罚和虐待才能得到幸福(这一定是哥儿俩泡妞失败以后写的!)……总之,格林兄弟一定是两个心胸狭窄而又残忍的人。王子和公主总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什么样我一点也不知道,但我也被烫过,我知道如果穿上烧红的铁鞋会是什么景象。小孩子看格林童话会做噩梦的。如果童话也分级,格林童话一定是限制级的。

    《爱丽斯漫游奇境记》是英国一个叫刘易斯的数学家写的,姓什么忘了。(名字也是后来看评论记住的,当时觉得很逗,数学家干作家的事儿,其运动员的名字……)我看它的时候,还是看连环画的年纪。可那本连环画出色之极,我在老爸搬家把它弄丢之前一直珍藏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喜欢一个童话。从那书里我意识到,如果一个故事前后不连着也没什么关系。如果你没意识到这句话的重大意义,觉得这只是一个孩子没意义的胡话,那我只能鄙视你。因为这句话翻译成成人语言就是:内在逻辑不一定通过外在表达而达成连贯。再换一个不那么装丫挺的说法,就是一个孩子开始在潜意识中懂得,生活是可以有点创意有点无厘头而不一定必须严谨过日子的。

    在我的认知里,提童话是不能不提郑渊洁的。我的第一本郑渊洁童话好像不是八四年就是八六年的《童话大王》,里面有英文内容,让当时被老妈逼着每天自学什么欧阳伐苏英语的我相当不爽。放了一阵子没看,直到手头没书看了,才过去翻。这一翻导致了此后很多年,老爸不得不在当时非常拮据的家庭开销中增加一张订阅单。(老爸很不情愿,因为原本我俩各自订《少年文艺》和《无线电》。而我挤掉了他的杂志。老爸很不服气地认为,如果他坚持做个hotter,现在应该能够修理我的电脑……)

    早期郑渊洁是个非常出色的童话作家。我一向认为,他不能被称为伟大的童话作家仅仅是因为他的作品跟主流教育理念严重冲突到有时候甚至有点偏颇的地步。从文笔和思想性角度,他可能不如爱迪生隽永;但是从价值取向和功能性角度,在对孩子的教育和个性开发层面,他绝对比格林那两个小人强太多了。我看的第一本童话大王中有一个关于一只被九只老鼠养大的猫的故事。老鼠为了复仇而收养了小猫,却在抚育过程中建立了真挚的感情,被养大的猫也因为本性而忘恩负义,真诚的爱着养育自己的老鼠哥哥们。如果仅仅是猫与鼠幸福生活也就罢了,但灾难毕竟发生,最终毁灭幸福的不是猫鼠对立的自然规律,而是外界的舆论与压力。这个故事在我单纯的童年逻辑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爱竟可以无界到跨越物种,(这一点后来严重影响到我的爱情观,)另一方面,生活除了王子公主幸福生活,竟然还可以复杂和丑恶到这样的地步。我目瞪口呆。封面上,郑渊洁的胖脸无辜地说,小朋友,这就是生活。

    之后还有一些零散地,陆续地,集中地看过他的童话。神仙不是那么公正的,神仙也会做坏事,孙悟空的遭遇真相让我们发现天庭里也充满腐败(有点哈利波特前身的意思。)正义与权威未必总摽在一起,而且经常相反。……那时,感觉郑渊洁就像是一个在你成长过程中,唯一一个把你当成智商平等,地位平等的大人说真话的大人。他告诉你一个残酷而真实世界,然后告诉你,别失去希望。这是郑渊洁最珍贵的地方。孩子不适合悲剧,你一味把美好撕碎了给他看他会一蹶不振,但你撕掉一份美丽,再掏出一份,然后告诉他美丽会碎,但只要你够坚持,只要你有希望,美丽还会再有。作为那个年代看他童话的孩子,我很感激他。

    可是中期(九十年代中以后)郑渊洁开始不一样了。有了车,有了儿子以后,童话大王里的干货越来越少,字儿越排越稀,画儿越做越大,广告也越来越多,短篇童话越来越多,性的东西越来越多。其余就算了,性的东西实在多得有点令人发指。而且我一直觉得,童话里写性,总不好特别明明白白,小孩子不懂就更容易乱想,你要觉得真有必要对幼童来点性知识教育还不如在幼儿园专门开一门语言直白不引遐思的选修课。可是,人一定要一辈子贯穿性欲望吗?童年是不是就不必了?要不然杂志标上不适宜初中以下年龄段算了。这时的郑渊洁,让我开始不认同了。至于晚期(也就是现在啦,希望以后这哥们儿还能有第二个创作春天),偶尔看到,已经觉得幼稚了,也许我真的长大了,不再需要或者不再适合童话了。

    不过,一个人能记起多少10岁以前看过的书?如果能记住,并且到成年还感激书中带来的震撼,那就是好书。之后,《童话大王》这杂志成为我叛逆的强大后盾。我小时候记忆力奇佳,见到激情澎湃的段落多看几遍记住了拿出去骂街玩儿,屡试屡胜百战不殆,被骂的一方若是能接下下茬儿来我拜他为师。我也就打那时起落了个嘴皮子厉害的恶名声。顺便说一句,我妈当时在经常被我憋没词儿之后,大概背地里偷偷骂过老郑家祖宗八代。

       捎带脚提一句《一千零一夜》。作为消遣,这书不错,也有利于人们了解古代阿拉伯文化(官腔状)。我小时候看的是选本,《天方夜谭》。当时看得很开心,一厚本小淫书嘛。但我后来意识到,这书确实对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我刚弄明白什么叫SM的时候,脑子里出现的就是四色鱼故事里面与黑奴偷情又鞭打丈夫的皇后。这书对于小孩子来说,稍嫌色情了些。给青春期的孩子看,容易给家长带来麻烦。成人看,文化人看到文化自然很好,但估计多半是淫人看到淫荡。不愧当了多年的禁书。

     

    小说时代

    我看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红岩》,小学二年级的暑假,老妈从单位图书馆接来的,一起借的还有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很快被还掉了,《红岩》则被我窝藏了。(窃书不是偷……我承认这是我的品质污点事件,但我只是不停地续借和拖延不还而已,没多久那个单位的小图书馆被撤销了,我也无从还起了。)那本当时看来重得不得了的大厚书我看了无数遍,每次必哭得死去活来,一个人在家对着镜子模仿江姐许云峰成岗对敌人说话,直到把自己感动得涕泗横流演不下去为止。那本书中成岗服用“吐真剂”(好像有点串到哈利波特了……应该是几百cc神经麻醉剂啦)的那一部分翻得最烂。从小老妈对我主动进行的教育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强,这让我一直坚信自己很坚强——我对这一点的自信一直维持到成年以后第一次险些失恋的时候——既然我很坚强(我觉得),再加上比对自己挨揍时候的感觉,刑讯逼供那些东西就吓不到我了,我觉得自己一定不会屈服;但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和缺点就是比较相信科学——这也得赖我妈,我那么小的时候犯了任何事儿她就跟我讲理,让我觉得“理”是天底下最大的东西,除了“理”应该服,其它什么都不服。对一个孩子而言,科学自然是有理的。我觉得既然麻醉剂直接作用于人的神经,那么我的意志再如何坚强也难以和科学相抗衡吧?而这个共产党员居然可以让自己的意志凌驾于科学之上,这件事实在是世上最牛的事。(这句话容易被曲解,不过即使曲解也是通的,只不过那不是我小时候的感受。)所以,可以说是《红岩》造成了我多年对共产党的崇拜,而成岗,成为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这段可以起个题目叫红色人生……)

    之后我觉得自己应该读读所谓的四大名著。大致翻阅之后我选择了《红楼》(直到现在另外仨名著我都没怎么看,尤其《水浒》,除了小时候第一遍翻阅,就再也没碰过,我好像对没有女人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孙二娘扈三娘之类部分的不算女人戏),繁体竖排版,看多了容易斗鸡眼儿,我从外祖父家于众目睽睽之下“偷”走的(我承认我有窃书癖,你能把我怎么样……)。应该是建国后曾经简化过一次的那种简化繁体字,否则凭我三四年级的水准未必看得懂。我能确定是建国后出版的,是因为正文前面有骺老长的一篇马列主义前言,告诉我应该从书里看出些什么,不应该看什么,应该怎么评价作者以及主人公。这篇前言直接导致了我在那之后十来年看书不看前言的恶习,直到上了大学才改掉。书分上中下三册,我在做了数张人物关系表后,终于读完了上册。然后大约每个学期重复读一次上册,直到上初一,才把中册读了。直到现在,我都没完整地读过下册(也就是说我对高鄂先生尚比较陌生)。我这样说的时候别人大多会以为我就喜欢第一册,然而事实真相是,每次我想读第二册时都会把前面很多人物关系忘了,所以不得不再看一遍第一册……

    宝黛调情的部分是我最喜欢的,前面带着十二钗命运诗的宝玉的春梦也很禁看,风月宝鉴的部分也不错……我承认,面对红楼,我是淫者见淫的,但需要声明此淫与宝玉之淫确系同一个淫。我不是红迷,这本书对我人格建构的最大贡献是,在我的审美系统中,加入了缠绵凄美的组成部分。同时教育了我,跟朋友要交流,不能把话憋在心里,那是憋死活该的……

    初中时段,童话由于郑渊洁的堕落而日益无趣。一个对我而言比较新的东西蹦出来,叫做科幻小说。我的初中时代正是中国科幻市场的一次勃兴,国外的科幻被大量引进,国内又出了几个相当不错的科幻作家,王晋康,绿杨,郑文光等等。多年不看,有些人已经忘记了,当时简直如数家珍,不过这几个人强到现在也忘不了。这次科幻中兴(记得建国后的第一次科幻热应该是叶永烈带来的,所以只能说中兴啦)《科幻世界》这本杂志功不可没。尤其是作家阿来当主编以后,我觉得鉴于科幻作品对人类尤其是青少年想象力的开发作用,阿来在《科幻世界》对文学所作的贡献甚至远远高过他的《尘埃落定》。其实初中生应该已经对杂志没什么兴趣了,小时候满钟情的《读者文摘》这类东西已经变得轻飘飘没什么力量了。科幻小说是一种最典型的又有趣又有力的文体(有趣和有力是我个人判断书是否好看和值得看的唯二标准),自然在这个时候进入了我的视线。在鉴于鄙人自小忧国忧民的思想倾向和对严密逻辑的崇拜,那种很有批判力或是玩儿逻辑游戏的软科幻是我的最爱,凡尔纳的那种纯拚想象力和科技知识的硬科幻基本属于鸡肋。不过吃鸡嘛自然要有鸡肋,我是吃鸡嚼骨头的,我吃过的鸡猫都不吃。于是每本《科幻世界》我都会一个字一个字,连读者来信都不放过的看完。每次看完都无比失落。甚至看到将完时就开始恐慌,不愿看完,怕看完又没得看了。后来随着年龄增长需要看的书越来越多,再好的书也是有目的去看,也需要尽快看完以便有时间看下一本或进攻学业,这种跟学习无关的单纯的娱乐型阅读几乎没有了。目的使阅读的乐趣多少打了折扣。这种感觉直到多年后,在看头几本《哈利波特》的时候才又出现了。

    挚爱之余,曾经尝试过写了几篇科幻,把最长的一篇投了出去,收到退稿和编辑手写的回信,一番鼓励,并且告诉我他们杂志从来不负责退稿,只因本人写得太好,又是手写稿,所以特意退回,但遗憾的是他们版面紧缺,而我的“大作”实在太长,如果我尝试短篇,他们将很有兴趣,同时建议我改投哪个哪个刊物。我美得屁颠屁颠,觉得既然如此跟已经刊登没有太大区别,于是也就没有再投。而之后上了初三,被保送的我为了面子不愿意考个太低的分数,于是以学业渐紧为理由,没有按人家说的去尝试短篇(可能多少也觉得自己这么啰嗦一人不太适合短篇)。等我以可以上四中的分数上了自己那所破高中,就发现自己虽然在逻辑思维方面有所进步,但创造力和想象力已经又被现行教育制度扼杀了不少,写也写不太出什么,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以前写的玩意儿,觉得跟屎也差不了太多,于是自信心大受打击,遂就此封笔。不过对科幻的阅读兴趣一直维持到大学,对小说本身减了兴趣为止。

    说到写小说还得说一个人。刚上初一的时候,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充满活力的首师大中文系毕业生,女的,姓关。和学生关系很好,很平等,很开放。我们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们,可是她不够喜欢自己的职业,教了我们一个学期,辞职经商去了。她辞职前给我们布置了一篇周记,写自己见过的动物,不限文体。我花了一个晚上,留着泪写完了一篇四五千字的悲情动物小说。那个年代,没有电脑,不能写连笔字,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一个字一个字工工整整用一个晚上写完四五千字,然后早上六点再爬起来去上学,是件很辛苦的事。第二天我把没有副本的稿纸交了上去,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老师和我的稿纸。想起来就隐隐作痛,好歹是一个孩子的文学梦呢。我坚持认为我没当成作家一定跟这件事有关。……(听着有点不讲理,但绝不是没道理哦,做教育工作是需要谨慎的,你永远不知道你是不是在一个动作中毁了一个伟人,就像如果贝多芬患梅毒的妈妈打了胎我们今天就没有《命运》了一样……(这个好像扯得有点儿远……)

    初中的某个暑假,在老爸刻意藏起来的几本古典淫书中,我陆续看完了“三言”(除了三言还有一本《贪欢报》,也是明人小说,纯以性为主题。)对明朝人充满好奇,实在想不通那时的人到底是开放呢还是迂腐。基本上整本书都是“怪力乱神”,大部分故事都跟“乱”有关,却一定要假装严肃地谆谆教育读者:“淫人妻女者可没有好下场啊……”可我看到的却是,一方面老冯兴高采烈地描述着淫来淫去的过程,另一方面居然有那么多妻女兴高采烈地被淫来淫去,到底哪个是人民的选择啊?!……这个矛盾的问题对我后来上大学以后理解“理学”的创建很有帮助。答案很简单,需要嘛!

    第一本印象深刻的外国长篇小说是《百年孤独》。也是在初中时候看的。书是从比我有钱多了的小姨的书架上“借”的,我的《简爱》也是那时从她那里一并“借”的,高级精装的。对那个其实不读书的女人而言,被我掠夺是她对书最好的贡献。作为魔幻现实主义开山之作的《百年孤独》,在初中生的眼里,也不外乎一个家族的诡异的意淫史,只觉得有点难过的好看,没有太多领悟,最大的收获是后来在别人混淆马尔萨斯和马尔克斯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指出对方的错误。

    总之,整个前高中时代加上高中早期,小说是我觉得唯一愿意看的东西,从大多数所谓名著,到王朔金庸,基本都是那时看完的,那是我个人小说阅读比较集中的年纪。散文和杂文一向令我厌恶。一方面,你能指望正值青春期的年轻人对别人的感受(散文)和别人的想法(杂文)有多大兴趣?另一方面,即使有,也被语文课上那些被一遍又一遍分析(强奸!)的散文和杂文败足了胃口。这种状态被两个人终止,三毛和余秋雨。

     

    散文时代

    我个人对散文和杂文的分类标准是:散文写的是感受而杂文写的是思想。那么三毛合该归于散文,而余秋雨则多少有些杂文味道。但我读的散文实在不多,暂且凑作一堆吧。

    刚上高中有个小插曲跟三毛有关。作为一个不喜欢散文的人,我高中以后才看三毛,对于人家文学青年来说,有点弱智之嫌。但还好我不是文学青年,不必接收这评判标准。刚上高一的时候,我们有了个很牛的语文老师,(我的语文老师好像大多都挺牛,除去四五年级时的那个弱智恶棍以外。)我们班的每一个文笔不弱的人开始写各种各样的文体。老头或褒或抑,讲评时很有点后来大学讲师上课时激扬文字的味道。有一次,我和一个文学女青年的作文被当作范文,老爷子各选了一段念给大家听。作文题目是《我的小屋》,我说小时候最喜欢停电,因为爸妈会放下手里的工作或正看得起劲的电视来我的小屋和我聊天,或是点着蜡烛玩儿一种叫做撒棍儿的小游戏。老头说这是他看过得最好的情感描写。而我那个朋友被念到的一段则是说,她求爸爸去捡废轮胎,用好看的花布包起来,中间塞上软软的衣服和羽毛,朋友来了,都抢着坐。我完全赞成老师对她想象力和情趣的赞美。直到我看了三毛,才哭笑不得。姐姐,说什么也不能原话照搬啊!当然,这也没妨碍我们在之后的几年中成为臭味相投的好朋友的。我至今记得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学《红楼梦》里的人说话,她本来就带点那种袅袅婷婷的气质,学起来,确有七八分像。她酷爱三毛,而我读三毛,则从她开始。

    那时我很爱三毛。但高中的学业不允许我太爱她,况且我本来是个乐观的人,对会自杀的人总有三分保留。总觉得三毛对我影响算不得深,但多年以后再想起她的时候,脑海里清清楚楚出现的是《万水千山走遍》里墨西哥司自杀的神。记得三毛对自杀神出奇地有兴趣,因为各个宗教都禁止人自杀,只有这么一个书上都不提起的小神,给了人类最大的尊重和意志自由。发现自己觉得她说得有理,才明白,散文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即使你不在意,也会在心灵深处什么地方,留下一道痕迹。

    我爱何西死前的三毛。轻灵,快乐,尽管有时掩不住与生俱来的忧郁,但毕竟可以带给人快乐。以我对书的判断标准,三毛算不上一个思想有力的人,她就是个小女人,甚至有点老的小女人。但那又何妨?书嘛,好看就好了。

    我一直觉得何西不够爱她,至少不如三毛爱何西。但那又如何呢?至少何西给了我们一个可以爱的三毛。何西死后,三毛不再可爱。多疑而刻薄。失去了爱人的女人也失去了爱。这让我觉得憋闷。女人不该这样。我希望她能像以前那样快乐而意气风发。但毕竟是不可能了。站在灾难外面指责里面的人有些过分。作为读者,我们没资格要求更多。而之前的三毛,终于没有回来。我把她留下的所有的文字看了一遍。之后再也不看。并不是不值得再看。仅仅是出于悲伤而自我保护式的远离。

    我开头说从读书的兴趣所在可以透视一个人的成长,其实在我身上多半表现在杂文的阅读上。这里还有个小插曲。高一或者高二的时候,有一个党校培训,对我们这些即将在高中入党的学生进行一番集中教育。听上去很马列的一件事,其实并不是。(很多时候,当我们站在外去臆断一件事的时候,还没判断就已经错了。)那时,一群差不多大的孩子像成年人一样听演讲。那是个已经过气的演讲专家,叫李彦杰。曾经很是火爆。这是我第一次听演讲而不是讲座。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演讲者没有义务告诉你一些必须是正确的知识,而只是摆明他的观点。至于观点对错,接受与否,完全在于听演讲的人自己。当然,如果你真理在握,或者演讲技巧绝佳,自然接受你的人会多一些。我们第一次听到站在讲台上的人大规模地说共产党曾经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那些问题听着如此让人瞠目;第一次听到有人毫不讳言地说腐败就在你身边,而他说话的地方叫党校;第一次看到讲台上的人得到满堂哄笑还很得意,而不是把笑的那几个人拎起来扔出教室。无论如何,这是一次有益的经历。

    在那里,由于一段时间里全北京不同学校的高中学生住在一起,而且都是在校最优秀的学生(当然,我并不认同学习好就优秀,但不可否认,当时这帮人,真的精英居多),因此形成了一种跨校友谊。(我老觉得这个党校有点像高中的MBA,虽然教不了你什么知识,但却形成了某种人际关系。又跑题了……)我在那儿认识了好几个朋友。跟读书有关的是后来上了外经贸大的一个师大附中的男生,比我大一两届,学刘宝瑞学的巨像无比。他邀请我到他家玩儿。我进去看到满地的书,有点像后来的大学男生宿舍。聊的话题以书为主,大部分话题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时候他提《读书》的时候,还得跟我注明一句不是《读者》而是《读书》。这是个耻辱的记忆,证明我的阅读层次在初高中之间没有任何应有的提升。另一个记住了的话题是他问我最喜欢读什么书,我理所应当地说小说啊,他有点失望地说,他好像已经对小说失去兴趣了,他现在喜欢的是杂文。当时他的理由是小说不够有意思。这理由对我没有启发作用,我依旧不理解为什么有着曲折情节的小说会不如那些干巴呲咧的杂文有意思。后来这个男孩子因为准备高考太紧张得了植物神经紊乱,最终上了外经贸。那时我开始高考了,那年代也没有手机用,后来也就没了联系。上了大学之后回忆起这次拜访,可以得出结论,师大附的人文教育比之我们那个市重点里的末流学校要强出不少。

    但我没有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改变习惯的习惯。这件事并没有使我立时爱上小说以外的那些没情节的文字。直到余秋雨突然火遍大江南北。这次,一贯不跟风的我第一次第一时间买了一本《文化苦旅》。然后发现,散文原来可以这样写。

    我想,那个年代的我,花季刚过雨季初来,心理上多少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调调,恰好老余在这时出现,立时感到臭味相投。即将成人的年纪,对这个世界多少有些忧患的关注,而价值观又正在形成过程中呈风雨飘摇之态。老余文章里透出的那点子似忧国忧民,似悲天悯人的高姿态自恋味道相当迎合这个年龄段的少年。再加上不得不承认:丫文笔确实很好。最重要的是,他的字里行间隐约透出那么两个关键词儿——文化和思想。被没文化的校园教育和思想过时的课本散文倒足了胃口的我们,就如同即将饿死的人见到珍珠翡翠白玉汤,直是不亚于见了鱼翅捞饭,至于这思想是否做作,是否矫情,是否自恋,都是顾不上的。

    一时间,《文化苦旅》红遍大江南北。我的那一本,也假迷三道的做了边注,眉批什么的,搞得跟脂砚斋读红楼似的,把自己和书一起高看了一眼。

    但是这本书对我而言最大的意义是,从此,我的阅读开始转向了。

     

    杂文时代

    大学一年级是我的人格转向和定型阶段。我个人的叛逆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最高级别的发挥。因为无论我再如何叛,也叛不过这个校园里走在我前面的长辈和一些冲在我左近的同侪。然而孤独是叛逆的孪生兄弟。因为在很多时候,叛逆与他人无关,很可能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战争。既然是孤军奋战,那么武器必不可少,而且是越锐利越好,可由于交战双方都是自己,所以越锐利自己受伤越重。然后人就在一次次重伤痊愈中长大了。这武器就是思想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思想作为必备的武器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学校园中的阅读天平很快就压倒性地倾向了杂文。这时,对于杂文优劣的判断标准里,文辞是否优美大踏步退居二线,精确有力则成为最高原则。

    在这个转变出现之前的几个月,还有一件小事。我的大学一年级是在京郊学校的“别馆”(别管)里度过的。有中文系朋友撰文指摘学校对这个分校区的态度就像大房之于二奶。然而但凡在这个二奶别馆待过一年的学生,对这里都充满着理想主义的美好回忆,而这种理想主义之强烈,甚至在回到以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著称得主校区以后,也能成为我们这几代人(在大学里,按照价值取向和群体特性区分,大约两三届学生就能成一代了。)的重要标志。

    那时,二奶别馆里有一份著名的二奶刊物,成为当地文学青年发泄文字欲的主要对象。甫入校的学生们要来竞争总编的职位。而我,由于中学时代在学校创立校园刊物的伟大经历,所以被指定为本系代表,也掺合在一撮文学青年的刀光剑影中。文史哲三个系的班主任坐在讲台前充当考官,法律系班主任列席,一起向我们提一些颇不着调的问题,其中一个是,你喜欢谁的文章。这个问题我一直觉得挺二。因为文学刊物的编辑主要功能就是判断一篇文章好与不好。那么一个喜欢大江健三郎和一个喜欢米兰·昆德拉的人谁的判断力更出色?或者说一个喜欢余华的人就势必比一个喜欢席娟(这女人在我的高中年代灰肠灰肠出名)的人更高明?喜欢只是一种感情倾向,而不是一种理性的价值取向,你能凭谁喜欢谁做怎样的判断?就如同你不能认定爱上蒋介石的女人从理性上就逊于爱上孙中山的对不对?但这几位比我们大上八九岁的老师们就是这么问了。而我当时确实没怎么看过值得吹嘘的书,连大江和昆德拉也是大一看的。看过的那些名著大多都是出于功利心觉得应该看而不是出于娱乐而喜欢看,非从那些作家里面挑出一个大言不惭地说我喜欢大肿马或者托耳撕胎,我没脸说,说了也是明摆着装大尾巴狼。可是我这人看书经常只看东西不看人,曾经看过的一些觉得出色的小部头的作品,也没想着去看看下蛋母鸡到底是哪一只。其实当时我真心喜欢高二时候买的那本《苏菲的世界》,可我实在想不起来是那位大虾写的,直觉告诉我你若是在人家问母鸡的时候跟人家说鸡蛋,人家多半不是觉得你油滑就是你脑子不好使。于是我在瞬间梳理了一下自己当时不是单行本而是真正成系列看过的作者的名单,发现了四个人:王朔,金庸,三毛和余秋雨。现在我知道,我当时若是说金庸,在几位头人那里一定比较讨好,至少我们自家头人会很乐,但我那时不知道,在第一时间排除了王朔金庸,然后在第二时间筛了一下后两个,最后略有点犹豫地说,余秋雨。

    这句话一度成为我的痛处。因为直到两年后我还会因为这个回答被头人奚落。现下时隔多年,想必他已经忘了。但愿他别看见这些文字又想起来。(不过扯平了,因为他在我们大一的时候高度赞扬过余华,甚至说余华是中国的马尔克斯。当时他头上天使的光环还在熠熠发光,我们没人想过反对。直到大二的时候一次读书会,我当众搬出这一句奚落了他,他很认可的接受了奚落,把头上的光环摘下来掸了掸土,才戴回去。我觉得这样基本可以算扯平。心里也就平衡了。)

    其实,除了这个回答,之前之后,我都是侃侃而谈状的。之前不难,但是当一个人侃侃而谈的时候,突然一个回答有点卡壳,然后飘飘悠悠射出去的子弹被人家几个人无奈地微笑着接下之后——特别是其中一个还特别没礼貌的哧笑了一下,杨导你别乐,就是你!如此打击稚龄学生,太没教师味儿了吧!——还能大言不惭地继续侃侃而谈,就算不说明文学水平也能说明心理素质了吧?!……

    不过嗤笑归嗤笑,我们头人还是很仗义地回来跟我说,我的表现是所有人中最好的——我宁可相信这句话是真的,与鼓励学生的教师素养无关——但是,尽管如此,由于毕竟是文学刊物,怎么也得给人家中文系一个面子,总编的位子让给他们中文系的一个四川胖妞去坐,而我,成了胖妞手下的哼哈二将之哼,哈主编是法律系的一个瘦子男生,我们一人负责出一期刊物,而胖妞负责管我们俩。我这人素来没有官迷心态,既然头人都说我是最好的一个,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去坐第一把交椅,受累去管人了。后来我和胖妞成了铁哥们儿。再后来刚军训完回到主校区,下一届的忘了哪个系但多半是中文系的师妹突然出现在我们乱七八糟的宿舍里,告诉我,因为我出的刊物被二奶园区的土皇帝,也就是分校区的书记老师夸赞,于是她作为总编,跑来向我取经。那时我并不知道,一年后我在本系出的几期系刊,也被老师誉为多年来最好最优秀的刊物,据说还评了什么十佳刊物,但反正没有奖金,所以我也没太关心。所以不是我吹,我这辈子正当职业大概真的应该去做个编辑什么的,也不知出版界有没有人慧眼识英。不过当时我很郁闷,第一因为我没什么经给人家,第二因为夸赞我的老师在分校区很不得人心,与四中学生,法律系学生,臭虫(不是那种吸血小虫,而是俗称臭大姐的那种大飞虫。当时分校区满园子飞这玩意儿,穿衣服不小心能穿进去两只。)并称“昌平四害”。所以这师妹的到来让我在宿舍里颇没面子,连最厚道的小五也面露诡异的笑。最后,我只得假装小雷音寺的妖精,给小唐僧面授伪经,好像都没请孩子吃顿饭就打发走了。当然,那时我们刚回本部,从农村进城,开销大增,相当穷,可以原谅。

    这次跑得实在太远了。现在收回。

    杂文。我要说的是杂文。

    人随着成长,对书的要求,是越来越简的。我说的是内容,而不是包装。

    我们最小的时候,需要在内容以外包装上图画,才能勉强看懂。这是漫画的时代。

    长大一点,撕去这层包装,直接看文字。但太复杂的情节还理解不了,太真实的情况也接受不了。于是活在童话时代。有人终生不从这个时代走出来,也很幸福。

    再大点儿,可以接触真实了,但这时情节的生动很重要,无论由它们包装起来的思想多么精髓,我们还是首先需要这些包装,没有这些,谁关心别人是什么思想呢?小说自然成为当时的阅读首选。

    再长大一点,我们开始对内里的思想感兴趣了,但如果那思想不依托优美的文字,华丽的修辞,依然难以引起我们的关注。这是散文的时代。

    而后,当我们真正开始离开庇护接触生活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自己和生活,我们需要思考了。于是我们真正开始关注思想。所有的思想,所有人的思想。而任何修饰都变得多余,因为我们要尽可能多,尽可能准确,尽可能通透的了解思想,我们企图直达赤裸思想的根源。

    这就像一个男孩子的成长。开始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慢慢知道了,开始对女人有兴趣,开始注意女人,往往都是从那些花枝招展的女人开始注意起。时尚的装扮,漂亮的脸蛋儿是最要紧的。然后,随着进一步的成长,随着两性认知的跃进,女人的表象慢慢变得不那么重要,衣服成了多余的东西,包装之下赤裸裸的女体才是目标所在。看到一个女人,不再想象和她花前月下,散步聊天,而是恨不得立时剥去衣物,直达其核心,从而获得高潮的体验。这女人越有力,高潮就越猛烈。

    而杂文,是与思想坦裸相待的地方。读一本杂文集,是与读者思想的交媾。

    这时再回过头来看余秋雨,就会发现,在华丽高贵的外衣下,其实是皱皱巴巴的苍老皮肤,混浊到几乎患着轻度白内障的眼睛还在对你抛眉眼,让人顿失所有热情。一个搞美学的老师曾经在课堂上把余秋雨的文字形容成一只老猫无比珍惜地舔着自己刚生出来的嫩毛。私以为贴切异常。老而自恋,这是老余被抛弃的原因。

    这时节,满世界都是男男女女各色各样的裸体,衣服在地上堆积如山,直像个大公共浴池了。而我站在水气缭绕中为着这初见的真相而手足无措。

    拯救者终于出现。这人过来的时候是穿着衣服的,但没见过有人这么穿的,一件百衲衣遮住所有无关紧要的地方,却让每一个关键部位更加赤裸而醒目。随便一拽,那乞丐服飘然落地,显出一个既不英俊帅气,也不高大伟岸的身躯。就差贴个标签,普通人。所谓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就是这样子了。然而唯一的不同是,那男根未曾跟大多数人一样疲软,而是永远挺立,高耸入云。

    最后这个词乍一看有点恶心,仔细一想……就更恶心。但我用它绝对不是贬义的,我实在想不出更有力的词儿了。之所以想到这个词,是因为我们头人有一次讲课,讲到宋明理学的时候,慷慨激昂地说,理学家以放弃欲望为代价,换取了高耸入云的力量。我当时脑子里出现的就是这样一个景象。我不知道,头人是不是自己本来就是这个意思。但我看到这个人的文字,就是这样的感觉。他用不着抛弃欲望,他单凭思想就拥有那高耸入云的力量。

    这个人,叫王晓波。

    他跟别人最大的不同是,其他人拼了命的把自己衣服往下扯,你也拼了命的抻着脖子看,那裸体总是看不见。而他,就如同美术教室里的人体模特,想遮都遮不了,顶多拿块破布在那里做势晃一晃,搏你一笑而已。

    拿破布的时候,是他的小说;不拿破布的时候,是他的杂文。我喜欢他的小说甚于杂文,反正破布什么也挡不上。

    还有一具身体颇引人注目,就是刘小枫。这人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很镇定从容地全裸站在那儿,却拿着一套又一套衣服跟身上比划加试穿,当然你知道没有哪件衣服是他的,他只有那具身体。但是看着一个人在那儿表演,还是很有趣。不过凡是表演,看久了,难免会有点累。想必他找衣服找得也不轻松。不过每次找到了,还是会有不错的表演。

    还有一个年纪颇大的男人。坐在一个沙滩椅上,动作缓慢而稳重。他周围的气场不像浴池,而是一个巨大的天体浴场。然后他坐在那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让人虽然没有什么欲望的冲动,却很舒服。他就那么安静地坐着,而我安静地看着,心绪往往可以变得清透澄明。座位上的名牌用最规矩的楷体写着,周国平。

    还有两个年轻小伙子。手拉着手光着屁股躺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滑稽的动作,让众看客看得笑出来。旁边有些死命从身上往下撕扯着衣服的中年陌生男人忙碌之余怨毒地看着他们,希望管理员出面把俩人轰将出去,但这俩人既然能让大伙儿乐,管理员也就懒得管他们,任他们继续笑闹。其实我看得到,他们笑闹的间歇,有时也会严肃地看着前面的海呢。总比那些一辈子呆在浴池里终老的人强吧。这俩人是一奶同胞的哥儿俩,一个姓孔,一个姓余。

    还有……

     

    学术时代

    光屁股的事情说得兴致正高,突然蹦出“学术”两个字,不免让口沫横飞的我突然间被噎了一下。原来再厚的脸皮也是会红的,再如何顾左右而言他,也终于难逃丢人的下场。

    作为一个正经哲学系科班出身的人,无论如何也得读过些学术书籍才过得去。可如果我小声嗫嚅着说,我除了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和冯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和某次作论文时在图书馆发现的一本阿拉伯人写的借不出馆来的《伊斯兰教史》以外,再也没有完整地一字不落读过任何学术书籍,(如果把教材也包括在内的话,那我们已故的逻辑老师的《逻辑学》我是通读的!或者把《文艺对话录》《美学散步》也算在我的专业里?……)毕业以后读了《近思录》,起因是跟一考古系哥们儿大侃张载,结果人家把写《近思录》读书笔记这样一个研究生作业托付给我写。此外,再没有哪本专业书籍是真正用读的而不是翻的。

    不过鉴于我还有艺术系的一个学位,我可以说,我一定是艺术学系里读哲学书最多的,也是哲学系里读美学和戏剧理论最多的。这样我就可以安慰自己了。

    不知道我们科班的班主听了会说什么。估计已经无语了。刚入学的时候他给我开的书单我还珍藏着,里面《国史大纲》赫然在目,而我跳来跳去读过的超不过几十页,柏杨的《中国人史纲》我读得倒是有来道去的……

    我这样自曝其丑是因为,我已经不学无术了,不能再丢了诚实这个优点。

    既然读得少,那每次读书的印象相对就会深。记得第一次接触到的不是书,而是文章。内容是什么已经完全忘了,是大学第一学期刚开学三四个星期的时候。我被班里最年长的男生捉住,强迫我跟他一起看书。我真的很惦记我床上那本张爱玲,那本《黄金时代》也是借来的,很快要还的。可是我就是被逮到跟他一起看一本根本不是书的社会学杂志。不到十厘米长的一段文字,生生看了10分钟,什么也没看懂。说实话我真的不是打不过他,只是内心深处的一点良知时不常地拿小棒子敲打着我,我是应该看看这些东西的。于是我假装好学地跟他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丫也没看懂。

    我一向觉得哲学书无论如何也比社会学的好看一些,比如《西方哲学史》和《社会学思潮》相比,后者是我加入本系读书会获赠的最大收获,我不讨厌它,但也不喜欢。可前者是很招人喜欢的一本书。后者是个戴瓶底儿眼镜的中年学者,前者则是个白白净净带着金丝边眼镜的帅哥。我大学生涯最愉悦的读书经历(其实这跟说平生没有区别,大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过愉悦的读书经历,总是紧张的,占用睡眠时间的)之一就是跟这本书有关。

    第一次是大一在昌平园。本来是去上课的,好像是中国革命史之类的。碰到中文系的一个姐们儿,走在去教学楼的小土路上,披着满身夏日午后灿烂的阳光,两人相视一笑,什么也没说就都走到操场旁边的双杠附近,找个舒服的地方看起书来,看的就是这本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后来回到燕园,这个姐们儿成了五四文学社的社长,而我则作了戏剧社的社长。

    第二次是大二已经回到本部的时候,也是一个下午,西方哲学史课的时间。教课的是现任哲学系主任赵敦华。

    我绝没有跟赵老师过不去的意思,相反,我觉得这个老头子做学问很严谨,他写的《西方哲学简史》是我生平最喜欢的教材书,严谨到你可以当科学去看。可贵的是这么严谨的老头儿居然并不刻板。有一年写年终论文,我以为在当年的学业范围内任选,于是写了卢梭的公意论。(之所以选这个题目的原因有点糗,是因为有一次黄酒红酒啤酒掺一起把自己喝高了,第二天中午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宿舍的床上,友人告诉我说,我倒下之前正在举着红酒跟人大侃卢梭。然后我搜肠刮肚发现我清醒的时候也说不出卢梭什么精华,羞愧之余就选了他做题目。)结果临到交作业的时候才听说,原来老头指定让写洛克和休谟!显然,那节课我逃课了。这没见过面的老爷俩在实体和经验这俩概念上折腾来折腾去,到现在我想着还晕,当时就算暂时清楚,也未必喜欢。所以听到这个消息,在折腾了一下午材料毫无进展之后,怨气攻心地自己跑到老头办公室,把卢梭交上,然后坦荡荡地说,赵老师那节课我没去,不知道您布置的是洛克,我写的是卢梭,已经写完了,现改有点来不及了。老头轻描淡写地说,行,你搁那儿我看看吧。看表情,老头决不会因为我逃课又写错题目而故意为难我,及格应该是没问题的。我开心地回去了。两周后老头派人把我单独拎到办公室,对忐忑不安的我说,虽然题目写错了,不过写得还不错,应该也看了不少书(对不起赵老师,纠正一下,不是看,是翻!),给你九十分,下次别再写错了。“!!!……”我又激动又感动啊~~~九十分对论文来说不算低了。我花了一个寒假和一个学期的心血把半米高的繁体竖排版老材料搬来搬去写出来的学年论文,就因为我交晚了,只给我了个七八十分!指导老师还明确告诉我是因为交晚了扣分。相比之下,吐血啊~~对不起,跑题,严重跑题。

    我想说的是,尽管赵老师人很好,学问很好,依然不能说上他的课很享受,因为真的很催眠……而且还拿着一本两公斤重的英文盗版书为教材,有点狠。于是,我自我安慰地带着《西方哲学史》(注:这次是下册)来到静园北边唐吉诃德像东面西班牙国王送的智慧书的旁边的那棵大树下,在树荫里读这本跟我该上的课程同名的书,阳光斑驳地洒在周围,惬意啊~~~~要不是后来有个工艺美院的眼镜男过来搭讪递名片,或者换个帅哥来也行,那个下午就真算得上完美了……

    另外几次看书看到舒服的经历是在图书馆。有一阵子对戏剧的很多问题想不明白,就疏远了剧社专心学习。(似乎有点本末倒置。)为了一篇作业似的小论文,泡在图书馆一个礼拜,真正认真地写一篇虽然只有几千字,但一句废话没有的文章(因为手写太累,懒得写废话,与后来用电脑写东西大不相同)。那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就觉得,人生得能如此,每日皆可自由自在地看书写字,夫复何求啊!但我后来再次禁不住世事诱惑而放弃学术,从此与学术无缘,实在是终生遗憾。所以奉劝在读的学弟学妹,珍惜自己与学术的缘分吧,如果有机会,就别放弃。这跟你们正在追求的爱情之重要,实在是难分伯仲啊。

     

    外小说篇:

    其实,小说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应该是一种贯穿的文体。虽然在进入杂文时代之后总觉得小说有点装腔作势,你想说什么就说呗,本来一句话可以说明,一段话就可以阐释清楚的观点,非要搞上十几几十万字,有点脱了裤子放屁的意思。但是尽管如此,我仍旧隔一阵看上几本。一本好的小说,无论如何总是令人愉悦的。即便是在我迷恋其他文体的时候,小说依旧可以相伴而行。

     

    (未完待续)

    February 14

    逝者如斯

     由于时间的关系,这点字从腊月写到正月。按理说,大春节的,应该想些个吉利的事情。可是我却接二连三的想起那些离我而去的人。没办法,这世上最最躲不开的东西,恐怕就是自己的思绪。索性安静下来,好好的梳理一下记忆。

     

    记忆中最早接触死亡,应该是在我三四岁刚刚开始有记忆的时候。在天津的奶奶家,邻居有个牛爷爷去世了,按天津当地的习俗,要在正屋停灵三天。牛爷爷家是外来户,这一点是我后来根据牛奶奶的口音推断的。如果是在现在北京的楼房区,这样亲戚旁系不多的人家如果死了人,怕是要隔个几个月甚至半年,邻居们才会听说唁讯;可那是二十年前天津的平房区,家人要披麻戴孝,街坊们也会前来吊唁。作为孩子,我只是感到周围的气氛一下子和过节或是谁家结婚一样热闹,显然,那时的我还分不大清凝重的纷乱与喜庆的热闹之间的区别。大人们有人头上缠了白布条,有的则缠在腰间;小孩子们一般分到一块缠在臂上的黑纱以及一个红色的绒球。在我,那黑纱没什么意义,但毛绒绒的球球还是很好玩的东西。作为街坊的孩子,我没有一定的义务要过去磕头,但是我还是到停灵的屋子里去了一趟。至于究竟是大人们带过去行礼的,还是仅仅作为小孩子们之间的胆量测试闯进去过一下已经记不清了。我只知道,那里躺了一个人,他死了。作为没有死,也就是没有躺在那里的人,据说我应该害怕他,但是我感觉不到害怕。第一次接触死亡,我并没有体验到悲伤难过等等与之共生的一系列情绪变化。我只知道,我从那时起学习到了一个概念:死。

     

    之后不知过了多久,我开始关心起死以后的事,我会问大人死了以后会怎么样,会到什么地方去,我个人认为,这是我开始成熟的标志。但是好像一直没有人给我一个有力的答案,直到很久以后,我已经上了小学,有一天问我妈妈同样的问题,我这位共产党员母亲给了我一个斩钉截铁的回答:“人从这个地方死了就会从另一个地方生出来。”作为尚处在极端新任母亲的年龄段的小孩子而言,这个回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我的标准答案,以至于之后很多年我都没有再考虑过这个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傻大胆性格,甚至一度想要当个女兵,做战斗英雄报效祖国云云。等我明白过来那仅仅是年轻的母亲为了避免孩子的纠缠而自行发挥诌出的答案时,这种性格已然养成,后悔都来不及了。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为人父母者,得负责啊……

     

    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大约是五岁那年的夏天。我们睡得很早,我跟奶奶一起睡,奶奶给我打扇,打着打着自己先睡着了,打扇改成了打鼾。我们的床脚挨着窗,也就是说,我躺在那儿,正可以看着画着小天使的窗帘,没拉严实的窗帘缝隙中透过来的一点点夜空,和自家的天花板,耳边是奶奶不算很重的鼾声,脑子里不知怎么就想到了“死”这个字眼。死是什么?是什么感觉呢?就在我的目光从夜空溜到天花板的一瞬间,我突然感到脱离重力的一阵漂浮,而后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意识到过的虚无,完全的虚空,分不出哪里是虚空,哪里是我。没有任何存在。尽管我可以以我现有的语言来描述那至今仍很清晰的瞬间记忆,但在当时,年幼的我尚且难以理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只是清楚的知道,自己突然之间全身冷汗,无比恐惧。我意识到,一旦死去,我触手所及的一切,包括身边睡着的奶奶的鼾声,还有我不在身边的爸爸妈妈,以及窗外那一丝夜空,甚至我自己,都将离我而去,一切的一切都将于我毫无干系,世界不再有我,我也永不能再感知到这个世界,那将是一种永恒的沉寂。这种沉寂从每一个毛孔渗透进来,将我的身体彻底融化,在从泪腺里无声的流下来。我恐惧着,却又被这种恐惧所吸引,不断试图更多地体贴那种沉寂的味道。就这样,一个小女孩,在一个炎热的夏夜,因为思考死亡而哭着入睡。我一直认为,那一瞬间,是我以一个孩子特有的敏感触觉,感知到了某种死亡的状态。

     

    第一次经历认识的人死去是在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住在唐山的大姥姥去世了。大姥姥是大姥爷的老伴,也就是我外祖父的嫂子。我只是在四岁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去唐山老家时见过她一次。幼年的记忆被初次见面的大海,海上日出,大号的海螺,村后的荷塘,新鲜的莲蓬们占的满满的,对于大姥姥,只隐约记得是一位比较瘦削的老人,脸上有着我自己的姥姥或是奶奶都没有的那种农村妇女特有的深深的皱纹。大姥姥死于肺癌,因为大姥爷抽烟抽得很凶。两年后,大姥爷也病逝了,死因也是肺癌。由于印象太浅,我感到的震惊远远多过悲伤。所得到的最深刻的结论是,二手烟对人的危害的确更大……

     

    但是大概是由于对于一个几岁的孩子来说,唐山还是个很遥远的地方的缘故,这件事并没有使我感受到死亡的切近和真实,一直到我四五年级。

     

    那时,班上来了一个插班生。男孩。个子很高。由于年代久远,叫什么已经记不清了,似乎是姓庞。这个男孩子比我们大,因为严重的肾小球肾炎而休学了几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肾小球肾炎这个词,于是记的很牢)。这次复学,和我们这些比他小几岁也幼稚得多的小孩子在同一间教室上课。这个男孩很少说话,除了上课回答问题以外几乎不说话。而且从来不用上操和上体育课。每天就是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甚至都很少站起来。这很容易使那些淘气好动的小男孩以为他很弱,很好欺负。有个叫什么南的高个子男生,就一天到晚在他面前贫嘴瓜舌,言语挑衅,而他从来都没有什么反应。直到有一天,那个什么南不知说了什么把他惹急了,他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在我们还没看清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反剪着那高个男孩的双臂把他按在了课桌上。外强中干的小男生趴在桌上求饶,他也就立刻放了手,仍旧回到自己座位上,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我们这才知道,他不动不是因为体弱到不能动,而是病情要求他尽量少运动。

    这个男孩子的到来,使我当时居于领先地位的成绩偶尔会遭到一点撼动。我自认从小就不是个好胜的人,但我们那个娱乐匮乏的童年除了比比成绩大概没有什么别的消遣可做了。然而,唯独这个男孩子成绩的优秀使人毫不介怀,也许因为他比我大,也许因为我知道他有着很重的病,谁知道呢。我知道同情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很廉价,很不应该,但当时的我,肯定是相当同情这个男孩。在我浅薄的阅历中,他,就是我最初对不幸的直观印象。

    这个男孩子和我们一起学习的时间大约有几个月,之后由于病情反复再次休学。我作为所谓的“班干部”,曾经跟随班主任到他的家里去过一次,但是当时他已经住院。再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只听班主任告诉我们,他已经永远离开了。

     

    这次事件让我看到了死亡的一点影子。让我认识到,死亡不仅仅只是一种知识层面的东西,而是确确实实,真实存在的。

     

    之后,在我漫长而短暂的少年时代,书籍,电视,耳闻的人间惨事,以及我豢养的小动物的生老病死都充当了我成熟道路上生死观念的教材。我在不知不觉中成熟起来。至少成熟到能够理解母亲当年“人从这个地方死了就会从另一个地方生出来”的论断,其实只是对好问的小孩子的一种敷衍。另外,托我们中学时代强制式唯物主义教育的福,无神论式的死亡概念在我心目中已经蔚然成型:死亡就是永恒的寂灭,然而我们共产主义战士就是要昂首挺胸坦然面对这虽然不知什么时候到来但是由于不可动摇的自然规律而将必然到来的寂灭。说实话,实在是令人钦佩的大无畏啊。然而有一个问题却被忽视了,在这里,对死亡的解释已然被置换成了对待死亡的态度,对死亡的恐惧也就被面对死亡的勇敢这种情感消解了。尽管值得钦佩,但仅仅用情感作为生死这天字号命题的题解,似乎就未免有点避重就轻了。

     

    在每个人都自以为成熟的大学时代,我生平第一次经历了身边亲近的人离我而去,对我,这无疑是大学生涯中发生的最大的几件事之一。

     

    我在高中时代先后有三个最好的朋友。一个直到今天依然亲近;一个却在大学的忙碌中不小心丢了;还有一个,在大三那一年,永远地离我而去。

    徐青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人。她在人世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没有见到她,于是在我的脑海里,她一直是一个身材高挑,健壮且漂亮的女孩子,长着细长的杏核眼,笑起来很大声。我们两家住在一个家属院,她那南方人的父亲手巧得没法说,不但油画,烙画,摄影相当出色,还做的一手好饭菜。徐青妈妈则是一个长着喜兴的娃娃脸,极其爱笑的女人。这导致我经常到她家去蹭饭,然后两个人就在院子里一圈一圈的散步聊天,什么都说。

    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她患有白血病。但在我们相识的99%的日子里,任何人都很难直接意识到她是个病人。在我们同窗的几年时间里,她连感冒都没得过一回。甚至连体育成绩都名列前茅。我唯一有一次担心到她的病,是高三那年夏天,总是不好好上晚自习的我刚回到家,外面就大雨倾盆。那天白天天气很好,我们谁都没带伞,很多人还在上晚自习,包括徐青。在我有限的知识里,白血病应该很怕感冒。上山下乡的时候曾经当过赤脚医生的老妈和我观点一致,于是我穿上雨衣带上伞,回去接她,结果没接到,因为她已经冒雨回家了。之后徐青跟我解释,白血病一共有六十多种,她的属于慢性早幼粒,简称慢粒型。(后来工作了,和国际广播电台的曼丽成了朋友,过了好久才适应她的名字。)这种类型不像影视作品中那样又是怕感冒又是怕失血,紧张而悲情,它只是埋在体内,在药物的裹藏下,变成一颗定时炸弹。不爆发的时候,与健康的人没有两样。那一次,是我们关于她的病聊得最多的一次。

    徐青是班上最用功的几个孩子之一,她们的踏实刻苦我至今记忆犹新。回想起来,如果我那个时候,也像她一样把那海一样的题目都做完,兴许会让我的性格中少一些浮躁,多一点沉稳。

    徐青最大的愿望是出国留学,她想更多的看看这个世界。她学了外语。当我们在挥霍虚度中把黄金的大学时光变成一捧流沙的时候,徐青却在努力接近自己的梦想。在北京广播学院98级国际新闻专业中,徐青无疑已经成为佼佼者。

    女孩子都有斑斓的情感幻梦,徐青也不例外,据我所知,在她的情感生涯中,曾经出现过三个男孩子,而第一个居然戏剧性的企图纠缠在我们两人中间。当然,那种小男孩的拙劣把戏很快露了馅儿。本来就没当真的我只是觉得经历了一个戏剧性的玩笑,而单纯的徐青却多少认了真。认真就会有伤害,而伤害徐青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值得原谅。当时,一向喜欢恶作剧的我拿出了性格中最为刻薄犀利的一面设计了一个同样充满戏剧感的圈套作为报复,兴高采烈地拉徐青入伙,而徐青的善良大度使得这个计划终于没能顺利施行。如果那个家伙看到这些字,希望你能感受到应有的自责。

    我是个不甚恋家的人。大学的时候,只是逢年过节才会回家几天。势必有一两个晚上,被我们用来继续在院子里转着圈,一如我们还是小女孩的时候一样,直到大二的那年暑假。如果我知道我们之后再也没有机会做这样的散步,我宁愿,这条路永无尽头。

    我记得,应该是大三那年冬天,我在宿舍里意外地接到徐青的电话,她先说她有手机了,让我记下号码,以后可以打这个电话找她。当时手机在大学生中不像今天这样普及,BP机还依然有市场。我抄下电话的同时根本没有想到,当我自己有了手机,把这个号码存进去的时候,机主的名字已经应该换成徐青妈妈了。事实上,当时,徐青已经病情复发住院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白血病的复发到底意味着什么,包括我到位于西直门的人民医院探望她的时候,我都没有想到那个恶劣的后果。一方面,用于治疗的激素使得徐青看上去似乎比原来更壮实的样子;另一方面,是她依然可以大声的笑,尽管化疗已经让她的一头长发被一顶帽子代替了。

    那年夏天,徐青曾经回家住过一段。暑假,我去看她。她刚刚从医院做完检查回来,看上去更胖了一点,头上也长出了一层短发,像个利落的假小子。徐青妈妈私下跟我说,血项检查很不好,可能还要住院。那一次,和以前比起来,气氛凝重了些,她在网上跟国外的一些人联系。我这才知道,徐青接受了一种德国研制的白血病药物的志愿者计划,成为全世界接受这种药品试验的五十人之一。(现在,这五十名志愿者已经全部不在人世。向所有为科学献身的普通人致敬;该死的德国鬼子……)这五十在网络上保持着联系,交流病情和用药反应。面对一个接一个离去的病友,徐青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但尽管如此,她一如既往的规划着自己的未来,出国留学,周游世界,当然,还有把病治好。唯一不同的是,她突然问我,到底哪个宗教最好,她比较适合去信哪个宗教。学英语的徐青很自然地对宗教不甚了解,如果是别人问我这个问题,比如一个有钱而空虚的大款或小资,我很可能会借机奚落他一番,然而当这个问题从她口里说出来,却让我感到无比凄凉。一个面临死亡的人在思考自己的终极归宿,而我这个专业学宗教的人此时却苍白无力,以往跟谁都可以滔滔不绝侃侃而谈的东西,现在看来,似乎不过就只有充当谈资的价值。我浅薄的知识,远不够资格给她指引。这未免让我颇为惶恐。

    这有关宗教的一次对话,就是我与徐青的诀别。

    之后一个多月,忙过了开学的一段杂乱无章,有一天,我突然想到该去看看徐青了。忘记被什么事情绊住了,当时没有成行。两天后,大学期间最刺耳的一次电话铃响,是我高中的班主任,她对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得有点思想准备。……时间是两天以前。我在自己床上静静坐了一个小时。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在两天前想到徐青,如果我勤快一些,应该可以看到她最后一面。然而,就这么错过了。

    我很艰难的拨通徐青的手机,电话那边,当然是哭泣的母亲。徐青妈妈说,青青前几天还念叨,孙丹也没来看我。不过你没来也好,只记得青青高高大大的样子……(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