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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 孙

Stage in the Moonlight

一块孤独的石头坐满整个天空<br>没有任何夜晚能使我沉睡<br>没有任何黎明能使我醒来
March 14

听说北大博士带头反于丹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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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北大博士带头反于丹了
真是让人面上无光
至此,北大“金本科,银硕士,破铜烂铁是博士”已经是个不争的事实了。
以前看在某些博士友人的面子上
每逢外人攻击北大博士
还要情不自禁地维护两句
现在看来,实在是没这个必要
太让人有开骂的欲望了!

这些博士的潜台词就是:
——我有文化我有文化就我有文化!
生怕别人不知道他们有文化

人没有了心
有文化顶个屁用!

于丹深度不够,还有点矫情
这一点任何一个受过些许哲学教育或者对这个领域有所涉猎的人都会知道
靠指出这一点来证明你有文化实在是太不靠谱了
于丹不够学术,讲得太浅,
如果北大课堂上有人这么干你可以直接站起来骂她
因为场合不对,她的东西不适用于学术讨论
以她这个水平出书确实不太对
但人家是在电视上讲的啊!
你在电视上搞学术?
你自己觉得可行么?
明摆着让电视台多少万员工下岗啊
电视是什么?电视台是什么?
一个大三十儿晚上给你看网恋弹脑崩儿的地方能有什么文化?
要求电视台有文化的人才真的没文化
说人家把厕所当客厅
其实是你自己非要在厕所里做饭
你自己也就是吃屎的水平
你要真有文化你别看电视啊
我就不明白一个该搞学术的博士整天抱着电视较什么劲

再说误读
这就跟历史一样
有多少史家的史观是不一致的?
你怎么知道谁对谁错?
同样是几千年前的文献
你凭什么说我是误读
用错几个成语是不对
但相对于传统文化的普及而言
就有点本末到置
有错误的人多了
全都打死?
有错误的老师也多了
全都下岗?
况且人家本来就没说我在“讲解”
不是告诉你是“心得”吗!
北大那百家争鸣的传统都让你就着饭吃啦?
简直就是纠错强迫症
心理变态!

老百姓需要于丹
是因为他们需要浅显的文化解读模式
一种门槛儿别太高的,他们能接受的文化传播方式
没文化的人难道就不该有了解和向往文化的权力和机会吗?
就算是有错误,能普及一些总比一点不知道的强
我说这些话也得是站在误读“文化”这个概念的基础上说
你们一伙子鸟博士拿着爹妈和国家倒贴的钱在教室里听课扯骚
老百姓呢?
他们白天要忙活糊口
他们没机会进图书馆和课堂
他们没文化
但他们本身就是文化!
你不能剥夺他们从最接近他们的地方接近传统文化的权力
他们没上满22年学
但这不影响他们使用手中的遥控器
他们有权热爱文化
有权选择他们愿意接近的讲述方式

觉得这世上只该有阳春白雪的人本身就是虫豸!
什么人都有权有自己的空间
老百姓需要下里巴人的文化传播
你凭什么不给?
你说误读就误读了?
真误读了你把正确的再说给大家听不就完了?
让大家看看,大家觉得你对自然就知道对的了
非得让别人下课那就是心态不正
典型的嫉妒
所有这些说于丹误读的人
有一个算一个
能比于丹讲得好他写本书我吃了它
他真有本事就不会有功夫干这种既没意义又没营养的事
真正有才学的人才不会整这种无聊的炒作事
只有又没才学心态又差的那些才会在爬不上去出不了名的情形下气成这种狗急跳墙状
让这种人掌握文化霸语权实在是可怕的前景
相比之下,还是这些博士下课比较好

December 05

写给韩寒

 http://blog.sina.com.cn/u/4701280b01000755#comment

这就是所谓八零后先锋人物所能达到的思维深度吗?

即使不必指责你动辄对别人进行人身攻击所体现的浅薄,单是那份脑子不懂脱口而出的浮躁也够让人失望的了。

如果单凭外国人对龙的想象方向与国人不一致,华夏民族就改了图腾,官方解聘中国龙,如果真是这样的逻辑的确欠抽。但是这段话:

“考虑到包括“龙”在内的一些中国形象标志往往具有一定的局限性,容易招致误读误解或别有用心的歪曲,吴友富建议,中国国家形象品牌可以在空间上分块,在时间上分段。在顾及历史因素的同时,考虑当代的时代特色,考虑到中国各民族、各地区的不同文化特色与特征。此外,还要有所考虑到民族、宗教信仰和地域文化等因素。”

我左看右看上看下看,也没看出要让中国龙下岗的意思。

一方面,现代“中国”的概念本来就不能简单等同于大汉民族,而龙,确然主要是汉人的图腾。比如回族人口在中国就不在少数,但他们就只是把星星月亮这样让他们觉得清凉安静的东西当象征,跟龙没什么关系。尽管这更多的是因为他们的祖先阿拉伯人没有关于龙的想象,他们那里“发情的骆驼”就算是挺凶的动物了。但你并不能因为他们的祖先是阿拉伯人或者波斯人而把他们划到中国人的概念之外对不对?以此类推,龙确实无法作为全体中国人的代言。那么所谓“在空间上分块,在时间上分段”,“考虑到民族、宗教信仰和地域文化等因素”,又有什么错?

另一方面,Dragon与我们头脑中龙的概念之间存在的出入并不是唯一一个在异族语言里词难达意的现象。这是语言本身的问题。除了苹果,刀子之类具体的物象以外,一个颇具文化含量的字能够在异族语言里找到绝对对应的词汇,本来就不是一件非常容易的事儿。两种文化背景截然不同,隔着一片海出生的语言,怎么可能一点矛盾都没有?就好像我们一千年以前来个洋人跟你说tomato,你能明白他说的是什么吗?当tomato介入我们生活之后,人们只好从自己熟悉的东西里面挑选类似的物件,柿子就被挑了出来,“西红柿”,“火柿子”。其实从本质上,这两个东西完全不搭嘎,一个属茄科,一个属柿科,在别的国家两者没什么牵扯,但在中国,番茄是很容易跟柿子联想到一起的。这就是语言的力量。所以,在英语国家没有我们概念里的龙,拿Dragon来充数,虽然不求甚解,确也无可厚非。非要反对,就好像坚决不让管西红柿叫西红柿,而一定要叫“他妈头”一样无聊。但如果我们还能有看得见客观的眼睛,那么,在基督教文化系统中,Dragon确实不是良善之辈。即使在远古时代,人类祖先基于恐龙或是其他什么兽类所得出的龙的印象大体相近,都离某种有翅有鳞的巨蟒或巨兽。但当基督教统治了西方文化之后,作为“守候在地狱之门的有翼能喷火的巨大怪物”,龙性转而为恶,从此与中国人心目中的祥瑞之兽愈行愈远。

而很多西方人据此认为,中国人喜欢龙这么恶的兽,中国人一定崇尚暴力,所以中国人恶。这是西方人妖魔化中国时的一个不错的例证。从自我保护的角度上讲,我们自己做些修正和解释,也不是那么没有必要。使用译音确实是个解决之道。Long与Dragon肯定不会是一个东西了,但你能保证在西方人的概念里,Long与龙就一定是一样的吗?

类似的例子比比皆是。比如“女巫”,在西方,哈利波特诞生之前,这个名词所代表的是会魔法的,丑陋的,邪恶的,凶残的,视力不好的,吃小孩的,魔鬼的女仆人。而中国人对这个词并没有太厌恶或恐惧的感情,甚至多少有点滑稽,因为我们说这个词的时候,脑子里出现的多半是口吐白沫跳大神的弄虚作假的老太太,这大概跟西门豹当年拎个巫师扔进河里的行为不无关系。如果一个西方人跳出来说,你们中国人太过分了,竟然把witch翻译得那么不痛不痒的,要知道中世纪我们因为这个词死了多少人吗?真是不顾及我们的民族情感,你们必须废除那个翻译,没的改?那就音译!改称“无意吃”好了……是不是多少有点可笑?

(其实,接近的例子还有很多,比如蝙蝠。中国文化里由于蝠与福谐音,所以蝙蝠也是吉兽。而西方由于“吸血鬼”文化,看到蝙蝠绝对是恨不得打死再附赠一个十字架另挂上两辫子大蒜。其余,最常见到鸡和狗,在中西方的褒贬象征也是截然不同。提起“公鸡”,国人往往会联想到“闻鸡起舞”、“金鸡报晓”、“雄鸡一唱天下白”,但“金鸡”牌闹钟销往英美国家,若商品名译为“Golden Cock”则难免无人问津,因为在英语中cock有“雄性动物生殖器”之意,这种难登大雅之堂的联想自然会令商品滞销。而狗则是反例,狗在英语中大多数场合是褒义词, 可用来形容值得同情信赖的人,你说一个人as faithful as a dog,像狗一样忠诚,对方一定会觉得你拿他当朋友,但如果你说一个中国人像狗一样,如果是哥们儿就算了,不熟的话难免会招来拳头,因为汉文化中, 狗是遭谩骂的东西, 代表卑劣可恶的品性。带有狗字的词语明显具有贬义色彩, 如走狗、狼心狗肺、狐朋狗友、丧家狗、狗仗人势、狗咬狗等。举这么多例子是为了说明,这就是文化心理,对每一个智商正常的人来讲,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

既然是简单的文化现象,在龙和Dragon之间纠缠不清,多少显得有点没文化。中西文化由于语言原因产生的出入远远不止“龙”这一例,而超出语言范围的文化现象则更是不胜枚举。你要如何一一修正?所以,我并不觉得教授们说得都会是对的,也不认为教授队伍里没有混吃等死的人。但哪个行当都是如此,鱼龙混杂,就如同文坛也不例外一样。

龙之所以令人敏感,是因为牵涉了华夏民族的情感,被我们扯到了尊严层面。其实,该注意的尊严层面的事情多了,岂止是一条龙呢?避免这种误解和更多误解的唯一方式,是了解双方的文化。我们有很多人了解了西方的文化,知道Long与Dragon不是一回事,但西方人未必了解我们,所以觉得中国人喜欢龙就是喜欢暴力喜欢恶,这让我们很恼火。他们不了解中国文化,因为中国文化没让他们觉得值得了解。我们很为自己的文化自豪,人家偏不,这使得我们很受伤。其实这归根结蒂不是文化问题,而是国力问题。你再如何在自己的文化上动手脚,也没什么大用。

如果你能一直想到这一层,大概就能够心平气和地拿出一个二十多岁的人应有的思维能力来想问题了。但是,一个把人文学科看得一钱不值的人,又能指望你的思想成熟到什么地步呢?如果苏格拉底从坟墓里爬出来,也许能敲打你一番吧,但是他被愚民合伙杀死了,所以你也没什么指望了。

关于阅读

关于阅读

 

一个人一段时间内经常读什么书或者倾向于读什么书,往往可以反映这个人这段时间的心境和状态,包括思想状态,心理状态,成长状态。因为如果不是出于升学或做学问,或是其他功利性的必要,我们完全没有必要强迫自己做自己不喜欢的阅读。如果一本书能够引起你的阅读兴趣,多半是它恰好契合你此时的心境,或是书中的某种特质引起了你的共鸣。于是,一个阶段爱读什么书爱读谁的书,可以与一个人其时对生活对世界的兴趣和理解程度联系在一起。也许只有我是这样。但我相信既然我跟大多数人差不多,大多数人大概也跟我差不多。那么梳理一个人对书的兴趣的变化,似乎应该可以透视一个人的成长或者说成熟过程吧。

 

漫画时代

从我三四岁自己能看书开始算,我喜欢带图画的书的时间就很短。主要是一本画册太短的时间就会被翻完,而且里面的内容太过简单,难以让我沉浸其中。包括童话这样的东西,我也宁可看文字多插图少的合集。我后来想到这点的时候把原因解释为,因为里面的图画限制了我的想象力。其实,诚实一点,我多半是因为图画里跟我想象得不太一样或是太过粗糙,让从小就学会挑剔的我很不爽,所以宁可去看人家没给过画面样本的“字书”,这样就没有跟书吵架的欲望。再更诚实一点——这一点我可以相当肯定——我的懒是出奇夸张的,频繁地去翻书页体力劳动量太大,这才是真的。中学时候学校流行日本漫画而我看得很少多半就是因为这个原因,因为那时候我的想象力已经被扼杀得远比画漫画的人差,挑不出人家画得怎样不好了。

 

童话时代

我是那种童话看得不多的孩子。这主要应该怪安徒生。当然,低幼阶段的那些小画册应该什么故事和童话都有,但是那种简写的短故事实在难以给人留下什么印象,尤其像365夜那样的短故事集,印象中大多数故事都莫名其妙,大多是蛤蟆,鸟,或者别的什么动物说说蠢话,在我看来,实在找不出把这种故事写出来的意义。我读得第一个印象深刻的正经童话(就是未经过成年人愚蠢的简写的那种),和大多数人一样,就是《海的女儿》。可我得到那本叶君健译的《安徒生童话精选》的时候,已经是七八岁的时候了。

在那之前很早,早得我刚知道童话这个词的时候就知道海的女儿,声音,头发,尾巴,腿,王子和刀子,当然,最后是泡沫。到我读它的时候,故事本身早已经没什么吸引力了,最重要的目的是要求证一下,到底什么是悲剧。要知道,给小孩子看的悲剧并不多。然后我发现根本不是什么悲剧,因为泡沫里的人最后可以上天堂,然后我就觉得自己被骗了。

这对我的童话阅读体验来讲本来就是个不好的开头。继续读下去,以我当时幼稚的理解能力,我发现里面好多故事要么让我觉得莫名其妙却又说不出来的伤感(小孩子应该不知道什么是伤感,只是心里不舒服而已吧),要么就压根儿不知道老人家想说什么。比如《红鞋》(即使那时的我看不懂这个童话,但它依然给我留下了无比深刻的印象,多少说明了作家的伟大吧),我就是不明白一个小女孩想要一双红鞋子怎么了?咋就那么大罪过?至于让她终生残废?(当我明白自己穿着红舞鞋的时候,我正站在灯光绚丽的舞台上,尽管现在这样的时候很少了,但直到今天我也不知道,我的脚还在不在。当然,这话跑题了。)

总之,安徒生就像一直坐在我童年的一个黑暗却并不阴沉的角落里的一位慈祥却沉默的巫师,他的世界,让童年的我觉得难过、遥远、色彩柔和却模糊,难以亲近。

然后倒带回去说说格林童话。格林童话大多比较短,而且内容较简单,容易理解,所以充斥在学龄前儿童读物里。而这也是我抛弃童话的重要原因。血腥,黑暗,脏兮兮的。这就是我对格林童话的印象。美丽公主与王子的幸福生活要建立在让巫婆穿着烧红的铁鞋跳舞到死的基础上;虐待过妹妹的姐姐和不善待弟弟的哥哥基本上都不得好死;后母们就更不必说了,她们与她们亲生的女儿大多跟癞蛤蟆毒蛇之流脱不了干系;而漂亮女人如果骄傲了,势必得受到惩罚和虐待才能得到幸福(这一定是哥儿俩泡妞失败以后写的!)……总之,格林兄弟一定是两个心胸狭窄而又残忍的人。王子和公主总是幸福的生活在一起,但王子公主的幸福生活什么样我一点也不知道,但我也被烫过,我知道如果穿上烧红的铁鞋会是什么景象。小孩子看格林童话会做噩梦的。如果童话也分级,格林童话一定是限制级的。

《爱丽斯漫游奇境记》是英国一个叫刘易斯的数学家写的,姓什么忘了。(名字也是后来看评论记住的,当时觉得很逗,数学家干作家的事儿,其运动员的名字……)我看它的时候,还是看连环画的年纪。可那本连环画出色之极,我在老爸搬家把它弄丢之前一直珍藏着。这是我第一次真正喜欢一个童话。从那书里我意识到,如果一个故事前后不连着也没什么关系。如果你没意识到这句话的重大意义,觉得这只是一个孩子没意义的胡话,那我只能鄙视你。因为这句话翻译成成人语言就是:内在逻辑不一定通过外在表达而达成连贯。再换一个不那么装丫挺的说法,就是一个孩子开始在潜意识中懂得,生活是可以有点创意有点无厘头而不一定必须严谨过日子的。

在我的认知里,提童话是不能不提郑渊洁的。我的第一本郑渊洁童话好像不是八四年就是八六年的《童话大王》,里面有英文内容,让当时被老妈逼着每天自学什么欧阳伐苏英语的我相当不爽。放了一阵子没看,直到手头没书看了,才过去翻。这一翻导致了此后很多年,老爸不得不在当时非常拮据的家庭开销中增加一张订阅单。(老爸很不情愿,因为原本我俩各自订《少年文艺》和《无线电》。而我挤掉了他的杂志。老爸很不服气地认为,如果他坚持做个hotter,现在应该能够修理我的电脑……)

早期郑渊洁是个非常出色的童话作家。我一向认为,他不能被称为伟大的童话作家仅仅是因为他的作品跟主流教育理念严重冲突到有时候甚至有点偏颇的地步。从文笔和思想性角度,他可能不如爱迪生隽永;但是从价值取向和功能性角度,在对孩子的教育和个性开发层面,他绝对比格林那两个小人强太多了。我看的第一本童话大王中有一个关于一只被九只老鼠养大的猫的故事。老鼠为了复仇而收养了小猫,却在抚育过程中建立了真挚的感情,被养大的猫也因为本性而忘恩负义,真诚的爱着养育自己的老鼠哥哥们。如果仅仅是猫与鼠幸福生活也就罢了,但灾难毕竟发生,最终毁灭幸福的不是猫鼠对立的自然规律,而是外界的舆论与压力。这个故事在我单纯的童年逻辑中掀起了轩然大波。一方面,爱竟可以无界到跨越物种,(这一点后来严重影响到我的爱情观,)另一方面,生活除了王子公主幸福生活,竟然还可以复杂和丑恶到这样的地步。我目瞪口呆。封面上,郑渊洁的胖脸无辜地说,小朋友,这就是生活。

之后还有一些零散地,陆续地,集中地看过他的童话。神仙不是那么公正的,神仙也会做坏事,孙悟空的遭遇真相让我们发现天庭里也充满腐败(有点哈利波特前身的意思。)正义与权威未必总摽在一起,而且经常相反。……那时,感觉郑渊洁就像是一个在你成长过程中,唯一一个把你当成智商平等,地位平等的大人说真话的大人。他告诉你一个残酷而真实世界,然后告诉你,别失去希望。这是郑渊洁最珍贵的地方。孩子不适合悲剧,你一味把美好撕碎了给他看他会一蹶不振,但你撕掉一份美丽,再掏出一份,然后告诉他美丽会碎,但只要你够坚持,只要你有希望,美丽还会再有。作为那个年代看他童话的孩子,我很感激他。

可是中期(九十年代中以后)郑渊洁开始不一样了。有了车,有了儿子以后,童话大王里的干货越来越少,字儿越排越稀,画儿越做越大,广告也越来越多,短篇童话越来越多,性的东西越来越多。其余就算了,性的东西实在多得有点令人发指。而且我一直觉得,童话里写性,总不好特别明明白白,小孩子不懂就更容易乱想,你要觉得真有必要对幼童来点性知识教育还不如在幼儿园专门开一门语言直白不引遐思的选修课。可是,人一定要一辈子贯穿性欲望吗?童年是不是就不必了?要不然杂志标上不适宜初中以下年龄段算了。这时的郑渊洁,让我开始不认同了。至于晚期(也就是现在啦,希望以后这哥们儿还能有第二个创作春天),偶尔看到,已经觉得幼稚了,也许我真的长大了,不再需要或者不再适合童话了。

不过,一个人能记起多少10岁以前看过的书?如果能记住,并且到成年还感激书中带来的震撼,那就是好书。之后,《童话大王》这杂志成为我叛逆的强大后盾。我小时候记忆力奇佳,见到激情澎湃的段落多看几遍记住了拿出去骂街玩儿,屡试屡胜百战不殆,被骂的一方若是能接下下茬儿来我拜他为师。我也就打那时起落了个嘴皮子厉害的恶名声。顺便说一句,我妈当时在经常被我憋没词儿之后,大概背地里偷偷骂过老郑家祖宗八代。

   捎带脚提一句《一千零一夜》。作为消遣,这书不错,也有利于人们了解古代阿拉伯文化(官腔状)。我小时候看的是选本,《天方夜谭》。当时看得很开心,一厚本小淫书嘛。但我后来意识到,这书确实对我产生了不小的影响——我刚弄明白什么叫SM的时候,脑子里出现的就是四色鱼故事里面与黑奴偷情又鞭打丈夫的皇后。这书对于小孩子来说,稍嫌色情了些。给青春期的孩子看,容易给家长带来麻烦。成人看,文化人看到文化自然很好,但估计多半是淫人看到淫荡。不愧当了多年的禁书。

 

小说时代

我看的第一本长篇小说是《红岩》,小学二年级的暑假,老妈从单位图书馆接来的,一起借的还有一本《莫泊桑短篇小说集》。莫泊桑很快被还掉了,《红岩》则被我窝藏了。(窃书不是偷……我承认这是我的品质污点事件,但我只是不停地续借和拖延不还而已,没多久那个单位的小图书馆被撤销了,我也无从还起了。)那本当时看来重得不得了的大厚书我看了无数遍,每次必哭得死去活来,一个人在家对着镜子模仿江姐许云峰成岗对敌人说话,直到把自己感动得涕泗横流演不下去为止。那本书中成岗服用“吐真剂”(好像有点串到哈利波特了……应该是几百cc神经麻醉剂啦)的那一部分翻得最烂。从小老妈对我主动进行的教育里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坚强,这让我一直坚信自己很坚强——我对这一点的自信一直维持到成年以后第一次险些失恋的时候——既然我很坚强(我觉得),再加上比对自己挨揍时候的感觉,刑讯逼供那些东西就吓不到我了,我觉得自己一定不会屈服;但我这个人最大的优点和缺点就是比较相信科学——这也得赖我妈,我那么小的时候犯了任何事儿她就跟我讲理,让我觉得“理”是天底下最大的东西,除了“理”应该服,其它什么都不服。对一个孩子而言,科学自然是有理的。我觉得既然麻醉剂直接作用于人的神经,那么我的意志再如何坚强也难以和科学相抗衡吧?而这个共产党员居然可以让自己的意志凌驾于科学之上,这件事实在是世上最牛的事。(这句话容易被曲解,不过即使曲解也是通的,只不过那不是我小时候的感受。)所以,可以说是《红岩》造成了我多年对共产党的崇拜,而成岗,成为我人生的第一个偶像。(这段可以起个题目叫红色人生……)

之后我觉得自己应该读读所谓的四大名著。大致翻阅之后我选择了《红楼》(直到现在另外仨名著我都没怎么看,尤其《水浒》,除了小时候第一遍翻阅,就再也没碰过,我好像对没有女人的东西不太感兴趣,孙二娘扈三娘之类部分的不算女人戏),繁体竖排版,看多了容易斗鸡眼儿,我从外祖父家于众目睽睽之下“偷”走的(我承认我有窃书癖,你能把我怎么样……)。应该是建国后曾经简化过一次的那种简化繁体字,否则凭我三四年级的水准未必看得懂。我能确定是建国后出版的,是因为正文前面有骺老长的一篇马列主义前言,告诉我应该从书里看出些什么,不应该看什么,应该怎么评价作者以及主人公。这篇前言直接导致了我在那之后十来年看书不看前言的恶习,直到上了大学才改掉。书分上中下三册,我在做了数张人物关系表后,终于读完了上册。然后大约每个学期重复读一次上册,直到上初一,才把中册读了。直到现在,我都没完整地读过下册(也就是说我对高鄂先生尚比较陌生)。我这样说的时候别人大多会以为我就喜欢第一册,然而事实真相是,每次我想读第二册时都会把前面很多人物关系忘了,所以不得不再看一遍第一册……

宝黛调情的部分是我最喜欢的,前面带着十二钗命运诗的宝玉的春梦也很禁看,风月宝鉴的部分也不错……我承认,面对红楼,我是淫者见淫的,但需要声明此淫与宝玉之淫确系同一个淫。我不是红迷,这本书对我人格建构的最大贡献是,在我的审美系统中,加入了缠绵凄美的组成部分。同时教育了我,跟朋友要交流,不能把话憋在心里,那是憋死活该的……

初中时段,童话由于郑渊洁的堕落而日益无趣。一个对我而言比较新的东西蹦出来,叫做科幻小说。我的初中时代正是中国科幻市场的一次勃兴,国外的科幻被大量引进,国内又出了几个相当不错的科幻作家,王晋康,绿杨,郑文光等等。多年不看,有些人已经忘记了,当时简直如数家珍,不过这几个人强到现在也忘不了。这次科幻中兴(记得建国后的第一次科幻热应该是叶永烈带来的,所以只能说中兴啦)《科幻世界》这本杂志功不可没。尤其是作家阿来当主编以后,我觉得鉴于科幻作品对人类尤其是青少年想象力的开发作用,阿来在《科幻世界》对文学所作的贡献甚至远远高过他的《尘埃落定》。其实初中生应该已经对杂志没什么兴趣了,小时候满钟情的《读者文摘》这类东西已经变得轻飘飘没什么力量了。科幻小说是一种最典型的又有趣又有力的文体(有趣和有力是我个人判断书是否好看和值得看的唯二标准),自然在这个时候进入了我的视线。在鉴于鄙人自小忧国忧民的思想倾向和对严密逻辑的崇拜,那种很有批判力或是玩儿逻辑游戏的软科幻是我的最爱,凡尔纳的那种纯拚想象力和科技知识的硬科幻基本属于鸡肋。不过吃鸡嘛自然要有鸡肋,我是吃鸡嚼骨头的,我吃过的鸡猫都不吃。于是每本《科幻世界》我都会一个字一个字,连读者来信都不放过的看完。每次看完都无比失落。甚至看到将完时就开始恐慌,不愿看完,怕看完又没得看了。后来随着年龄增长需要看的书越来越多,再好的书也是有目的去看,也需要尽快看完以便有时间看下一本或进攻学业,这种跟学习无关的单纯的娱乐型阅读几乎没有了。目的使阅读的乐趣多少打了折扣。这种感觉直到多年后,在看头几本《哈利波特》的时候才又出现了。

挚爱之余,曾经尝试过写了几篇科幻,把最长的一篇投了出去,收到退稿和编辑手写的回信,一番鼓励,并且告诉我他们杂志从来不负责退稿,只因本人写得太好,又是手写稿,所以特意退回,但遗憾的是他们版面紧缺,而我的“大作”实在太长,如果我尝试短篇,他们将很有兴趣,同时建议我改投哪个哪个刊物。我美得屁颠屁颠,觉得既然如此跟已经刊登没有太大区别,于是也就没有再投。而之后上了初三,被保送的我为了面子不愿意考个太低的分数,于是以学业渐紧为理由,没有按人家说的去尝试短篇(可能多少也觉得自己这么啰嗦一人不太适合短篇)。等我以可以上四中的分数上了自己那所破高中,就发现自己虽然在逻辑思维方面有所进步,但创造力和想象力已经又被现行教育制度扼杀了不少,写也写不太出什么,再回过头来看看自己以前写的玩意儿,觉得跟屎也差不了太多,于是自信心大受打击,遂就此封笔。不过对科幻的阅读兴趣一直维持到大学,对小说本身减了兴趣为止。

说到写小说还得说一个人。刚上初一的时候,班主任是一个年轻的充满活力的首师大中文系毕业生,女的,姓关。和学生关系很好,很平等,很开放。我们很喜欢她,她也很喜欢我们,可是她不够喜欢自己的职业,教了我们一个学期,辞职经商去了。她辞职前给我们布置了一篇周记,写自己见过的动物,不限文体。我花了一个晚上,留着泪写完了一篇四五千字的悲情动物小说。那个年代,没有电脑,不能写连笔字,一个十二三岁的少年一个字一个字工工整整用一个晚上写完四五千字,然后早上六点再爬起来去上学,是件很辛苦的事。第二天我把没有副本的稿纸交了上去,从此就再也没有见过这个老师和我的稿纸。想起来就隐隐作痛,好歹是一个孩子的文学梦呢。我坚持认为我没当成作家一定跟这件事有关。……(听着有点不讲理,但绝不是没道理哦,做教育工作是需要谨慎的,你永远不知道你是不是在一个动作中毁了一个伟人,就像如果贝多芬患梅毒的妈妈打了胎我们今天就没有《命运》了一样……(这个好像扯得有点儿远……)

初中的某个暑假,在老爸刻意藏起来的几本古典淫书中,我陆续看完了“三言”(除了三言还有一本《贪欢报》,也是明人小说,纯以性为主题。)对明朝人充满好奇,实在想不通那时的人到底是开放呢还是迂腐。基本上整本书都是“怪力乱神”,大部分故事都跟“乱”有关,却一定要假装严肃地谆谆教育读者:“淫人妻女者可没有好下场啊……”可我看到的却是,一方面老冯兴高采烈地描述着淫来淫去的过程,另一方面居然有那么多妻女兴高采烈地被淫来淫去,到底哪个是人民的选择啊?!……这个矛盾的问题对我后来上大学以后理解“理学”的创建很有帮助。答案很简单,需要嘛!

第一本印象深刻的外国长篇小说是《百年孤独》。也是在初中时候看的。书是从比我有钱多了的小姨的书架上“借”的,我的《简爱》也是那时从她那里一并“借”的,高级精装的。对那个其实不读书的女人而言,被我掠夺是她对书最好的贡献。作为魔幻现实主义开山之作的《百年孤独》,在初中生的眼里,也不外乎一个家族的诡异的意淫史,只觉得有点难过的好看,没有太多领悟,最大的收获是后来在别人混淆马尔萨斯和马尔克斯的时候,能够第一时间指出对方的错误。

总之,整个前高中时代加上高中早期,小说是我觉得唯一愿意看的东西,从大多数所谓名著,到王朔金庸,基本都是那时看完的,那是我个人小说阅读比较集中的年纪。散文和杂文一向令我厌恶。一方面,你能指望正值青春期的年轻人对别人的感受(散文)和别人的想法(杂文)有多大兴趣?另一方面,即使有,也被语文课上那些被一遍又一遍分析(强奸!)的散文和杂文败足了胃口。这种状态被两个人终止,三毛和余秋雨。

 

散文时代

我个人对散文和杂文的分类标准是:散文写的是感受而杂文写的是思想。那么三毛合该归于散文,而余秋雨则多少有些杂文味道。但我读的散文实在不多,暂且凑作一堆吧。

刚上高中有个小插曲跟三毛有关。作为一个不喜欢散文的人,我高中以后才看三毛,对于人家文学青年来说,有点弱智之嫌。但还好我不是文学青年,不必接收这评判标准。刚上高一的时候,我们有了个很牛的语文老师,(我的语文老师好像大多都挺牛,除去四五年级时的那个弱智恶棍以外。)我们班的每一个文笔不弱的人开始写各种各样的文体。老头或褒或抑,讲评时很有点后来大学讲师上课时激扬文字的味道。有一次,我和一个文学女青年的作文被当作范文,老爷子各选了一段念给大家听。作文题目是《我的小屋》,我说小时候最喜欢停电,因为爸妈会放下手里的工作或正看得起劲的电视来我的小屋和我聊天,或是点着蜡烛玩儿一种叫做撒棍儿的小游戏。老头说这是他看过得最好的情感描写。而我那个朋友被念到的一段则是说,她求爸爸去捡废轮胎,用好看的花布包起来,中间塞上软软的衣服和羽毛,朋友来了,都抢着坐。我完全赞成老师对她想象力和情趣的赞美。直到我看了三毛,才哭笑不得。姐姐,说什么也不能原话照搬啊!当然,这也没妨碍我们在之后的几年中成为臭味相投的好朋友的。我至今记得她最大的爱好,就是学《红楼梦》里的人说话,她本来就带点那种袅袅婷婷的气质,学起来,确有七八分像。她酷爱三毛,而我读三毛,则从她开始。

那时我很爱三毛。但高中的学业不允许我太爱她,况且我本来是个乐观的人,对会自杀的人总有三分保留。总觉得三毛对我影响算不得深,但多年以后再想起她的时候,脑海里清清楚楚出现的是《万水千山走遍》里墨西哥司自杀的神。记得三毛对自杀神出奇地有兴趣,因为各个宗教都禁止人自杀,只有这么一个书上都不提起的小神,给了人类最大的尊重和意志自由。发现自己觉得她说得有理,才明白,散文就是这样一种东西,即使你不在意,也会在心灵深处什么地方,留下一道痕迹。

我爱何西死前的三毛。轻灵,快乐,尽管有时掩不住与生俱来的忧郁,但毕竟可以带给人快乐。以我对书的判断标准,三毛算不上一个思想有力的人,她就是个小女人,甚至有点老的小女人。但那又何妨?书嘛,好看就好了。

我一直觉得何西不够爱她,至少不如三毛爱何西。但那又如何呢?至少何西给了我们一个可以爱的三毛。何西死后,三毛不再可爱。多疑而刻薄。失去了爱人的女人也失去了爱。这让我觉得憋闷。女人不该这样。我希望她能像以前那样快乐而意气风发。但毕竟是不可能了。站在灾难外面指责里面的人有些过分。作为读者,我们没资格要求更多。而之前的三毛,终于没有回来。我把她留下的所有的文字看了一遍。之后再也不看。并不是不值得再看。仅仅是出于悲伤而自我保护式的远离。

我开头说从读书的兴趣所在可以透视一个人的成长,其实在我身上多半表现在杂文的阅读上。这里还有个小插曲。高一或者高二的时候,有一个党校培训,对我们这些即将在高中入党的学生进行一番集中教育。听上去很马列的一件事,其实并不是。(很多时候,当我们站在外去臆断一件事的时候,还没判断就已经错了。)那时,一群差不多大的孩子像成年人一样听演讲。那是个已经过气的演讲专家,叫李彦杰。曾经很是火爆。这是我第一次听演讲而不是讲座。二者的区别就在于演讲者没有义务告诉你一些必须是正确的知识,而只是摆明他的观点。至于观点对错,接受与否,完全在于听演讲的人自己。当然,如果你真理在握,或者演讲技巧绝佳,自然接受你的人会多一些。我们第一次听到站在讲台上的人大规模地说共产党曾经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而那些问题听着如此让人瞠目;第一次听到有人毫不讳言地说腐败就在你身边,而他说话的地方叫党校;第一次看到讲台上的人得到满堂哄笑还很得意,而不是把笑的那几个人拎起来扔出教室。无论如何,这是一次有益的经历。

在那里,由于一段时间里全北京不同学校的高中学生住在一起,而且都是在校最优秀的学生(当然,我并不认同学习好就优秀,但不可否认,当时这帮人,真的精英居多),因此形成了一种跨校友谊。(我老觉得这个党校有点像高中的MBA,虽然教不了你什么知识,但却形成了某种人际关系。又跑题了……)我在那儿认识了好几个朋友。跟读书有关的是后来上了外经贸大的一个师大附中的男生,比我大一两届,学刘宝瑞学的巨像无比。他邀请我到他家玩儿。我进去看到满地的书,有点像后来的大学男生宿舍。聊的话题以书为主,大部分话题不记得了,只知道那时候他提《读书》的时候,还得跟我注明一句不是《读者》而是《读书》。这是个耻辱的记忆,证明我的阅读层次在初高中之间没有任何应有的提升。另一个记住了的话题是他问我最喜欢读什么书,我理所应当地说小说啊,他有点失望地说,他好像已经对小说失去兴趣了,他现在喜欢的是杂文。当时他的理由是小说不够有意思。这理由对我没有启发作用,我依旧不理解为什么有着曲折情节的小说会不如那些干巴呲咧的杂文有意思。后来这个男孩子因为准备高考太紧张得了植物神经紊乱,最终上了外经贸。那时我开始高考了,那年代也没有手机用,后来也就没了联系。上了大学之后回忆起这次拜访,可以得出结论,师大附的人文教育比之我们那个市重点里的末流学校要强出不少。

但我没有因为别人的一句话而改变习惯的习惯。这件事并没有使我立时爱上小说以外的那些没情节的文字。直到余秋雨突然火遍大江南北。这次,一贯不跟风的我第一次第一时间买了一本《文化苦旅》。然后发现,散文原来可以这样写。

我想,那个年代的我,花季刚过雨季初来,心理上多少有点为赋新词强说愁的调调,恰好老余在这时出现,立时感到臭味相投。即将成人的年纪,对这个世界多少有些忧患的关注,而价值观又正在形成过程中呈风雨飘摇之态。老余文章里透出的那点子似忧国忧民,似悲天悯人的高姿态自恋味道相当迎合这个年龄段的少年。再加上不得不承认:丫文笔确实很好。最重要的是,他的字里行间隐约透出那么两个关键词儿——文化和思想。被没文化的校园教育和思想过时的课本散文倒足了胃口的我们,就如同即将饿死的人见到珍珠翡翠白玉汤,直是不亚于见了鱼翅捞饭,至于这思想是否做作,是否矫情,是否自恋,都是顾不上的。

一时间,《文化苦旅》红遍大江南北。我的那一本,也假迷三道的做了边注,眉批什么的,搞得跟脂砚斋读红楼似的,把自己和书一起高看了一眼。

但是这本书对我而言最大的意义是,从此,我的阅读开始转向了。

 

杂文时代

大学一年级是我的人格转向和定型阶段。我个人的叛逆在这个时候得到了最高级别的发挥。因为无论我再如何叛,也叛不过这个校园里走在我前面的长辈和一些冲在我左近的同侪。然而孤独是叛逆的孪生兄弟。因为在很多时候,叛逆与他人无关,很可能是一场自己与自己的战争。既然是孤军奋战,那么武器必不可少,而且是越锐利越好,可由于交战双方都是自己,所以越锐利自己受伤越重。然后人就在一次次重伤痊愈中长大了。这武器就是思想力。

工欲善其事,必先利其器。思想作为必备的武器越来越受到重视。大学校园中的阅读天平很快就压倒性地倾向了杂文。这时,对于杂文优劣的判断标准里,文辞是否优美大踏步退居二线,精确有力则成为最高原则。

在这个转变出现之前的几个月,还有一件小事。我的大学一年级是在京郊学校的“别馆”(别管)里度过的。有中文系朋友撰文指摘学校对这个分校区的态度就像大房之于二奶。然而但凡在这个二奶别馆待过一年的学生,对这里都充满着理想主义的美好回忆,而这种理想主义之强烈,甚至在回到以浪漫主义理想主义著称得主校区以后,也能成为我们这几代人(在大学里,按照价值取向和群体特性区分,大约两三届学生就能成一代了。)的重要标志。

那时,二奶别馆里有一份著名的二奶刊物,成为当地文学青年发泄文字欲的主要对象。甫入校的学生们要来竞争总编的职位。而我,由于中学时代在学校创立校园刊物的伟大经历,所以被指定为本系代表,也掺合在一撮文学青年的刀光剑影中。文史哲三个系的班主任坐在讲台前充当考官,法律系班主任列席,一起向我们提一些颇不着调的问题,其中一个是,你喜欢谁的文章。这个问题我一直觉得挺二。因为文学刊物的编辑主要功能就是判断一篇文章好与不好。那么一个喜欢大江健三郎和一个喜欢米兰·昆德拉的人谁的判断力更出色?或者说一个喜欢余华的人就势必比一个喜欢席娟(这女人在我的高中年代灰肠灰肠出名)的人更高明?喜欢只是一种感情倾向,而不是一种理性的价值取向,你能凭谁喜欢谁做怎样的判断?就如同你不能认定爱上蒋介石的女人从理性上就逊于爱上孙中山的对不对?但这几位比我们大上八九岁的老师们就是这么问了。而我当时确实没怎么看过值得吹嘘的书,连大江和昆德拉也是大一看的。看过的那些名著大多都是出于功利心觉得应该看而不是出于娱乐而喜欢看,非从那些作家里面挑出一个大言不惭地说我喜欢大肿马或者托耳撕胎,我没脸说,说了也是明摆着装大尾巴狼。可是我这人看书经常只看东西不看人,曾经看过的一些觉得出色的小部头的作品,也没想着去看看下蛋母鸡到底是哪一只。其实当时我真心喜欢高二时候买的那本《苏菲的世界》,可我实在想不起来是那位大虾写的,直觉告诉我你若是在人家问母鸡的时候跟人家说鸡蛋,人家多半不是觉得你油滑就是你脑子不好使。于是我在瞬间梳理了一下自己当时不是单行本而是真正成系列看过的作者的名单,发现了四个人:王朔,金庸,三毛和余秋雨。现在我知道,我当时若是说金庸,在几位头人那里一定比较讨好,至少我们自家头人会很乐,但我那时不知道,在第一时间排除了王朔金庸,然后在第二时间筛了一下后两个,最后略有点犹豫地说,余秋雨。

这句话一度成为我的痛处。因为直到两年后我还会因为这个回答被头人奚落。现下时隔多年,想必他已经忘了。但愿他别看见这些文字又想起来。(不过扯平了,因为他在我们大一的时候高度赞扬过余华,甚至说余华是中国的马尔克斯。当时他头上天使的光环还在熠熠发光,我们没人想过反对。直到大二的时候一次读书会,我当众搬出这一句奚落了他,他很认可的接受了奚落,把头上的光环摘下来掸了掸土,才戴回去。我觉得这样基本可以算扯平。心里也就平衡了。)

其实,除了这个回答,之前之后,我都是侃侃而谈状的。之前不难,但是当一个人侃侃而谈的时候,突然一个回答有点卡壳,然后飘飘悠悠射出去的子弹被人家几个人无奈地微笑着接下之后——特别是其中一个还特别没礼貌的哧笑了一下,杨导你别乐,就是你!如此打击稚龄学生,太没教师味儿了吧!——还能大言不惭地继续侃侃而谈,就算不说明文学水平也能说明心理素质了吧?!……

不过嗤笑归嗤笑,我们头人还是很仗义地回来跟我说,我的表现是所有人中最好的——我宁可相信这句话是真的,与鼓励学生的教师素养无关——但是,尽管如此,由于毕竟是文学刊物,怎么也得给人家中文系一个面子,总编的位子让给他们中文系的一个四川胖妞去坐,而我,成了胖妞手下的哼哈二将之哼,哈主编是法律系的一个瘦子男生,我们一人负责出一期刊物,而胖妞负责管我们俩。我这人素来没有官迷心态,既然头人都说我是最好的一个,那就完全没有必要去坐第一把交椅,受累去管人了。后来我和胖妞成了铁哥们儿。再后来刚军训完回到主校区,下一届的忘了哪个系但多半是中文系的师妹突然出现在我们乱七八糟的宿舍里,告诉我,因为我出的刊物被二奶园区的土皇帝,也就是分校区的书记老师夸赞,于是她作为总编,跑来向我取经。那时我并不知道,一年后我在本系出的几期系刊,也被老师誉为多年来最好最优秀的刊物,据说还评了什么十佳刊物,但反正没有奖金,所以我也没太关心。所以不是我吹,我这辈子正当职业大概真的应该去做个编辑什么的,也不知出版界有没有人慧眼识英。不过当时我很郁闷,第一因为我没什么经给人家,第二因为夸赞我的老师在分校区很不得人心,与四中学生,法律系学生,臭虫(不是那种吸血小虫,而是俗称臭大姐的那种大飞虫。当时分校区满园子飞这玩意儿,穿衣服不小心能穿进去两只。)并称“昌平四害”。所以这师妹的到来让我在宿舍里颇没面子,连最厚道的小五也面露诡异的笑。最后,我只得假装小雷音寺的妖精,给小唐僧面授伪经,好像都没请孩子吃顿饭就打发走了。当然,那时我们刚回本部,从农村进城,开销大增,相当穷,可以原谅。

这次跑得实在太远了。现在收回。

杂文。我要说的是杂文。

人随着成长,对书的要求,是越来越简的。我说的是内容,而不是包装。

我们最小的时候,需要在内容以外包装上图画,才能勉强看懂。这是漫画的时代。

长大一点,撕去这层包装,直接看文字。但太复杂的情节还理解不了,太真实的情况也接受不了。于是活在童话时代。有人终生不从这个时代走出来,也很幸福。

再大点儿,可以接触真实了,但这时情节的生动很重要,无论由它们包装起来的思想多么精髓,我们还是首先需要这些包装,没有这些,谁关心别人是什么思想呢?小说自然成为当时的阅读首选。

再长大一点,我们开始对内里的思想感兴趣了,但如果那思想不依托优美的文字,华丽的修辞,依然难以引起我们的关注。这是散文的时代。

而后,当我们真正开始离开庇护接触生活的时候,我们发现我们需要重新审视自己和生活,我们需要思考了。于是我们真正开始关注思想。所有的思想,所有人的思想。而任何修饰都变得多余,因为我们要尽可能多,尽可能准确,尽可能通透的了解思想,我们企图直达赤裸思想的根源。

这就像一个男孩子的成长。开始不知道女人是什么。慢慢知道了,开始对女人有兴趣,开始注意女人,往往都是从那些花枝招展的女人开始注意起。时尚的装扮,漂亮的脸蛋儿是最要紧的。然后,随着进一步的成长,随着两性认知的跃进,女人的表象慢慢变得不那么重要,衣服成了多余的东西,包装之下赤裸裸的女体才是目标所在。看到一个女人,不再想象和她花前月下,散步聊天,而是恨不得立时剥去衣物,直达其核心,从而获得高潮的体验。这女人越有力,高潮就越猛烈。

而杂文,是与思想坦裸相待的地方。读一本杂文集,是与读者思想的交媾。

这时再回过头来看余秋雨,就会发现,在华丽高贵的外衣下,其实是皱皱巴巴的苍老皮肤,混浊到几乎患着轻度白内障的眼睛还在对你抛眉眼,让人顿失所有热情。一个搞美学的老师曾经在课堂上把余秋雨的文字形容成一只老猫无比珍惜地舔着自己刚生出来的嫩毛。私以为贴切异常。老而自恋,这是老余被抛弃的原因。

这时节,满世界都是男男女女各色各样的裸体,衣服在地上堆积如山,直像个大公共浴池了。而我站在水气缭绕中为着这初见的真相而手足无措。

拯救者终于出现。这人过来的时候是穿着衣服的,但没见过有人这么穿的,一件百衲衣遮住所有无关紧要的地方,却让每一个关键部位更加赤裸而醒目。随便一拽,那乞丐服飘然落地,显出一个既不英俊帅气,也不高大伟岸的身躯。就差贴个标签,普通人。所谓大千世界芸芸众生,就是这样子了。然而唯一的不同是,那男根未曾跟大多数人一样疲软,而是永远挺立,高耸入云。

最后这个词乍一看有点恶心,仔细一想……就更恶心。但我用它绝对不是贬义的,我实在想不出更有力的词儿了。之所以想到这个词,是因为我们头人有一次讲课,讲到宋明理学的时候,慷慨激昂地说,理学家以放弃欲望为代价,换取了高耸入云的力量。我当时脑子里出现的就是这样一个景象。我不知道,头人是不是自己本来就是这个意思。但我看到这个人的文字,就是这样的感觉。他用不着抛弃欲望,他单凭思想就拥有那高耸入云的力量。

这个人,叫王晓波。

他跟别人最大的不同是,其他人拼了命的把自己衣服往下扯,你也拼了命的抻着脖子看,那裸体总是看不见。而他,就如同美术教室里的人体模特,想遮都遮不了,顶多拿块破布在那里做势晃一晃,搏你一笑而已。

拿破布的时候,是他的小说;不拿破布的时候,是他的杂文。我喜欢他的小说甚于杂文,反正破布什么也挡不上。

还有一具身体颇引人注目,就是刘小枫。这人最有意思的地方在于,他很镇定从容地全裸站在那儿,却拿着一套又一套衣服跟身上比划加试穿,当然你知道没有哪件衣服是他的,他只有那具身体。但是看着一个人在那儿表演,还是很有趣。不过凡是表演,看久了,难免会有点累。想必他找衣服找得也不轻松。不过每次找到了,还是会有不错的表演。

还有一个年纪颇大的男人。坐在一个沙滩椅上,动作缓慢而稳重。他周围的气场不像浴池,而是一个巨大的天体浴场。然后他坐在那儿,面朝大海,春暖花开。让人虽然没有什么欲望的冲动,却很舒服。他就那么安静地坐着,而我安静地看着,心绪往往可以变得清透澄明。座位上的名牌用最规矩的楷体写着,周国平。

还有两个年轻小伙子。手拉着手光着屁股躺在地上做出各种各样滑稽的动作,让众看客看得笑出来。旁边有些死命从身上往下撕扯着衣服的中年陌生男人忙碌之余怨毒地看着他们,希望管理员出面把俩人轰将出去,但这俩人既然能让大伙儿乐,管理员也就懒得管他们,任他们继续笑闹。其实我看得到,他们笑闹的间歇,有时也会严肃地看着前面的海呢。总比那些一辈子呆在浴池里终老的人强吧。这俩人是一奶同胞的哥儿俩,一个姓孔,一个姓余。

还有……

 

学术时代

光屁股的事情说得兴致正高,突然蹦出“学术”两个字,不免让口沫横飞的我突然间被噎了一下。原来再厚的脸皮也是会红的,再如何顾左右而言他,也终于难逃丢人的下场。

作为一个正经哲学系科班出身的人,无论如何也得读过些学术书籍才过得去。可如果我小声嗫嚅着说,我除了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和冯先生的《中国哲学简史》,和某次作论文时在图书馆发现的一本阿拉伯人写的借不出馆来的《伊斯兰教史》以外,再也没有完整地一字不落读过任何学术书籍,(如果把教材也包括在内的话,那我们已故的逻辑老师的《逻辑学》我是通读的!或者把《文艺对话录》《美学散步》也算在我的专业里?……)毕业以后读了《近思录》,起因是跟一考古系哥们儿大侃张载,结果人家把写《近思录》读书笔记这样一个研究生作业托付给我写。此外,再没有哪本专业书籍是真正用读的而不是翻的。

不过鉴于我还有艺术系的一个学位,我可以说,我一定是艺术学系里读哲学书最多的,也是哲学系里读美学和戏剧理论最多的。这样我就可以安慰自己了。

不知道我们科班的班主听了会说什么。估计已经无语了。刚入学的时候他给我开的书单我还珍藏着,里面《国史大纲》赫然在目,而我跳来跳去读过的超不过几十页,柏杨的《中国人史纲》我读得倒是有来道去的……

我这样自曝其丑是因为,我已经不学无术了,不能再丢了诚实这个优点。

既然读得少,那每次读书的印象相对就会深。记得第一次接触到的不是书,而是文章。内容是什么已经完全忘了,是大学第一学期刚开学三四个星期的时候。我被班里最年长的男生捉住,强迫我跟他一起看书。我真的很惦记我床上那本张爱玲,那本《黄金时代》也是借来的,很快要还的。可是我就是被逮到跟他一起看一本根本不是书的社会学杂志。不到十厘米长的一段文字,生生看了10分钟,什么也没看懂。说实话我真的不是打不过他,只是内心深处的一点良知时不常地拿小棒子敲打着我,我是应该看看这些东西的。于是我假装好学地跟他讨论,得出一个结论:丫也没看懂。

我一向觉得哲学书无论如何也比社会学的好看一些,比如《西方哲学史》和《社会学思潮》相比,后者是我加入本系读书会获赠的最大收获,我不讨厌它,但也不喜欢。可前者是很招人喜欢的一本书。后者是个戴瓶底儿眼镜的中年学者,前者则是个白白净净带着金丝边眼镜的帅哥。我大学生涯最愉悦的读书经历(其实这跟说平生没有区别,大学毕业后我就再也没有过愉悦的读书经历,总是紧张的,占用睡眠时间的)之一就是跟这本书有关。

第一次是大一在昌平园。本来是去上课的,好像是中国革命史之类的。碰到中文系的一个姐们儿,走在去教学楼的小土路上,披着满身夏日午后灿烂的阳光,两人相视一笑,什么也没说就都走到操场旁边的双杠附近,找个舒服的地方看起书来,看的就是这本罗素的《西方哲学史》。后来回到燕园,这个姐们儿成了五四文学社的社长,而我则作了戏剧社的社长。

第二次是大二已经回到本部的时候,也是一个下午,西方哲学史课的时间。教课的是现任哲学系主任赵敦华。

我绝没有跟赵老师过不去的意思,相反,我觉得这个老头子做学问很严谨,他写的《西方哲学简史》是我生平最喜欢的教材书,严谨到你可以当科学去看。可贵的是这么严谨的老头儿居然并不刻板。有一年写年终论文,我以为在当年的学业范围内任选,于是写了卢梭的公意论。(之所以选这个题目的原因有点糗,是因为有一次黄酒红酒啤酒掺一起把自己喝高了,第二天中午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宿舍的床上,友人告诉我说,我倒下之前正在举着红酒跟人大侃卢梭。然后我搜肠刮肚发现我清醒的时候也说不出卢梭什么精华,羞愧之余就选了他做题目。)结果临到交作业的时候才听说,原来老头指定让写洛克和休谟!显然,那节课我逃课了。这没见过面的老爷俩在实体和经验这俩概念上折腾来折腾去,到现在我想着还晕,当时就算暂时清楚,也未必喜欢。所以听到这个消息,在折腾了一下午材料毫无进展之后,怨气攻心地自己跑到老头办公室,把卢梭交上,然后坦荡荡地说,赵老师那节课我没去,不知道您布置的是洛克,我写的是卢梭,已经写完了,现改有点来不及了。老头轻描淡写地说,行,你搁那儿我看看吧。看表情,老头决不会因为我逃课又写错题目而故意为难我,及格应该是没问题的。我开心地回去了。两周后老头派人把我单独拎到办公室,对忐忑不安的我说,虽然题目写错了,不过写得还不错,应该也看了不少书(对不起赵老师,纠正一下,不是看,是翻!),给你九十分,下次别再写错了。“!!!……”我又激动又感动啊~~~九十分对论文来说不算低了。我花了一个寒假和一个学期的心血把半米高的繁体竖排版老材料搬来搬去写出来的学年论文,就因为我交晚了,只给我了个七八十分!指导老师还明确告诉我是因为交晚了扣分。相比之下,吐血啊~~对不起,跑题,严重跑题。

我想说的是,尽管赵老师人很好,学问很好,依然不能说上他的课很享受,因为真的很催眠……而且还拿着一本两公斤重的英文盗版书为教材,有点狠。于是,我自我安慰地带着《西方哲学史》(注:这次是下册)来到静园北边唐吉诃德像东面西班牙国王送的智慧书的旁边的那棵大树下,在树荫里读这本跟我该上的课程同名的书,阳光斑驳地洒在周围,惬意啊~~~~要不是后来有个工艺美院的眼镜男过来搭讪递名片,或者换个帅哥来也行,那个下午就真算得上完美了……

另外几次看书看到舒服的经历是在图书馆。有一阵子对戏剧的很多问题想不明白,就疏远了剧社专心学习。(似乎有点本末倒置。)为了一篇作业似的小论文,泡在图书馆一个礼拜,真正认真地写一篇虽然只有几千字,但一句废话没有的文章(因为手写太累,懒得写废话,与后来用电脑写东西大不相同)。那感觉,怎一个爽字了得。就觉得,人生得能如此,每日皆可自由自在地看书写字,夫复何求啊!但我后来再次禁不住世事诱惑而放弃学术,从此与学术无缘,实在是终生遗憾。所以奉劝在读的学弟学妹,珍惜自己与学术的缘分吧,如果有机会,就别放弃。这跟你们正在追求的爱情之重要,实在是难分伯仲啊。

 

外小说篇:

其实,小说在一个人的一生中应该是一种贯穿的文体。虽然在进入杂文时代之后总觉得小说有点装腔作势,你想说什么就说呗,本来一句话可以说明,一段话就可以阐释清楚的观点,非要搞上十几几十万字,有点脱了裤子放屁的意思。但是尽管如此,我仍旧隔一阵看上几本。一本好的小说,无论如何总是令人愉悦的。即便是在我迷恋其他文体的时候,小说依旧可以相伴而行。

 

(未完待续)

论回汉通婚中双方的生存状态和生存之道

前言

之所以把这么滑稽的不学术的问题和论调用论文这种学术的严肃的格式写出来,主要是为了让它显得更滑稽,从而体现出一种大无畏的不革命乐观主义精神。在不仅不革命还要认命的健康生活原则下,怎样看待和处理两种不同的略有互斥性的生活模式的共生现象,我觉得,这是一个折射生命原则的大课题。

 

声明,以下所有文字在阿拉伯地区,中国西北部,云南部分地区等所有回汉比例达到81以上的回族聚居地,不通用。

 

第一章 背景

首先,既然排除了上述地点,那么我们可以放心地说,在我们目力所及的绝大部分地区,回族(注:以下所有回族一词,除注明以外,皆指生活领域通用的泛回族概念,较少涉及宗教范畴。),属于少数民族,也属于弱势群体。他们宗教化的生活习惯和外来且相对独立的血统使得他们在融入主流的华夏文化生活体系的时候难免遭遇到了一些困难和尴尬。

饮食习惯的冲突自然是最明显的。一桌人如果有一位回族,那么大多只有两种状况:要么就是所有人不点一道猪肉的菜,可以说是照顾,也可以说是迁就,也有可能这个回民地位比同桌其他人为尊。其结果,如果大家都是善良人,就是回族略感歉意并且领会朋友义气,汉族虽觉得有点麻烦,但也绝不在意;但若双方素质都有限或是心眼儿都不大,则回民这方深觉理所应当,甚至因大家没选清真饭馆而深以为侮,汉族一方则心下不快,觉得这回民真是又事儿多又不随和。另一种情况就是一部分菜是猪肉菜,一部分菜是不含猪肉的菜,双方各取所需。这种情况就比较复杂,要么是回族一方在这群体里身份地位不高,谁也不在意这一点;要么就是这个回民随和或是低调的紧,只要自己有的吃,只要自己不吃猪肉就得,以不干扰大多数人为宜,至于是否有人心下介意,觉得看着那些猪肉的菜满恶心或是挺堵心的,甚至觉得这帮人真不地道,太不重视老子了……等等,私下想法,就不得而知了。

无论大家怎样互相迁就,分歧毕竟是存在的。于是回民内部产生了分化,大体分成三类,一部分人为保持自我强烈排斥主流,坚持民族习惯,严格遵守教规,常去清真寺,常把斋,死都不与汉族通婚,把民族与宗教同一,甚至有的人在心理上以回民为尊,以非回民为耻,这部分人很容易被冒犯,或者说很容易觉得被冒犯;另一部分人则彻底倒向以汉族为首的主流世界,除了户口本以外,找不到回民的痕迹,从生活习惯到思维模式,完全被汉人同化了,(这种放弃自我式的融合虽然大多数时候避免了麻烦,但难免有时会有点儿两头儿不讨好的嫌疑——回族觉得,丫这叛徒,不是好回回;汉族还是会说,啊,原来你是回民啊,那你怎么吃猪肉啊……这时,大概难免会觉得尴尬或被侮辱。);而大多数人处在这两个极端的中间,保持回民的自我认同,不吃猪肉,不去或很少去清真寺,基本不把斋,但听到今天是开斋节还是知道与自己有关,与汉族通婚有心理障碍,但不算要命的大事。当然,第一部分人自然是瞧不上后两种,第二部分人有时会有点自卑心虚,而大多数的第三部分人,则又瞧不上别人,有自卑心虚。

如果说饮食习惯的冲突是最明显的,回汉通婚的冲突则是最要命的。自古因为爱情与种族,民族,国家,信仰等等大义的冲突而导致命案发生的,屡见不鲜。当然,有的是刑事案件,比如私设公堂(动用私刑);有的是民事案件,比如棒打鸳鸯(干涉婚姻自由);有的尽管不是案件,比如因为通婚不成而殉情或是殉国、殉教,属于自杀,没人负法律责任,但总应该有人受到道德法庭或宗教法庭的审判。

侥幸完成通婚的,则大多在轻逸生活中承受了沉重的民族压力。那生命中不能承受之重往往使这来之不易的婚姻无疾而终。从而给当年的反对者落下口实,更加加重了后辈年轻人通婚的难度。

在这样的背景下,倘若我们能够经由讨论的出一系列技术化的解决方案,则为回汉青年男女之大幸。

 

第二章 冲突的由来

现代中国回族的生活现状中,原有的伊斯兰教宗教背景已经大规模淡化。很多人只知道自己是回族,回族不能吃猪肉,回族跟伊斯兰教有关,清真寺是属于回族的地儿(这种观点本身有问题,就像基督教堂对应的是基督徒而不是欧洲人或是北美人一样,清真寺对应的是伊斯兰教而不是回族。),清真寺里有阿訇(阿訇的读音还有一半以上的人读不对),另外回族娶汉族媳妇儿不太好。至于回族跟伊斯兰教有什么关系,清真寺跟庙有什么区别具体干什么用,甚至回族为什么不能吃猪肉,除了不能吃猪肉还不能吃什么……知道的人寥寥无几。

这里把不拿自己的回族身份当回事儿的人略去不说,因为那基本上构不成冲突,或是够不上影响生活质量的大冲突。

刚才说到的大部分回族。既保持了自我身份的认同,又不清楚这份认同的渊源何在,其茫然不亚于漂泊在荒茫大海上的落难之人。于是,大家不约而同地抓住了一根最大的救命稻草,这稻草倒真是大,大到诺亚方舟一般大小,所有的人都攀缘其上暂且存身。这稻草的名字叫不吃猪肉。

于是,全体回民在兹念兹,全部心系这根稻草,抓住的,好,我认你是兄弟;抓不住,漂别处去吧,你不是我们这边的。其实如果他们肯暂且放一放手,回身看看这片海,游一游泳,就会发现,这稻草来自那边的船,船上无数稻草,随便哪根也比这根大。

放弃扯淡的语言风格直话直说就是,回族的民族性(这片海)很大程度来自于伊斯兰教(那艘船),而伊斯兰教的内涵远远不止不吃猪肉这一个小小条款。

了解伊斯兰教,会发现这个宗教最初强大的人文诉求中包涵着拯救与和平。除了没有产生一个保罗式的人物以外,没有任何值得遗憾之处。这个宗教尽管不如佛教那样有着许多高于生活的智慧,但却有着太多实用的聪慧。它把当时当地落后堕落的原始信仰下的人们大踏步的拖进文明的发展进程(尽管原始多神崇拜的信仰体系在我们今天看来有着吸引人的原始生命力而令人无限向往,但相信我们任何一个现代人也不愿意亲身体验那种蛮荒的逻辑而宁可被拯救);尽管它采用的以暴制暴的和平之路给现代社会带来了一些麻烦,但在十几世纪之前的当时当地无疑是相当高效而辉煌的。

几乎任何一种宗教都有禁忌。比如不能杀生,不能吃肉,甚至要禁欲等等。禁忌在任何一个文化体系中都必然存在,就如同现代文明体系中的法律制度一样。任何一条法律都是不许或不得做什么,如果做了,我会怎样给你好看……这样的“威胁性”的话语格式。这是现代文明钢铁信仰的禁忌。触犯法律就是挑战现行价值观,轻的关几天,重的要枪毙,有的地方还保留着鞭笞这样的原始刑罚。这和宗教禁忌没有本质区别。

相比之下,不吃猪肉这样一个禁忌,比起完全不能吃肉,或者完全禁欲这种影响人类繁衍的二百五禁忌来说,已经是相当易于执行的了。只不过在中国这样一个猪肉盛行(而且猪肉便宜)的国家里,才似乎显得有点难度。如果在古巴之类的牛肉国家里,应该不是什么难事,难怪现代社会黑人穆斯林越来越多……

扯得有点远,但还是有必要扯上另一个国家,印度。在印度的宗教体系里,印度教占主要地位,印度教食物禁忌中以牛肉为主。这个大家都熟悉,有一次著名的殖民地革命就与猪油牛脂有关。与穆斯林觉得猪肉脏不同,印度教徒不吃牛肉是因为把牛作为神来崇拜。有一年,印度闹大饥荒,人一片一片地死去,山谷里野牛成群,却没有人捕来吃。我分别跟中国人和一个没啥信仰的美国人说起过这件事,双方的表示都是,“有病。”这就是没有信仰的人不过脑子的想法。

可以说,信仰在某种程度上就是一种价值体系。就如同我们今天大多数人都接受了的人本主义思想体系一样,大多数时候,没有什么比人的生命更重要,但有的时候,民族大义,祖国尊严以及正义这些抽象的,形而上的概念可能依然会凌驾于生命之上。这些暂且不论,举一个例子,如果一个人和一匹马陷入绝境,饿得马上就要死了,人杀马吃肉,保住了命,人们多半替他叫声万幸,还好还有匹马;但是,如果是两个人陷入绝境,一个人是不是可以杀掉另一个人来保住自己的生命?如果他这样做了,保住了生命的他还得接受法律的制裁。甚至在对方已经饿死了的情况下,用死人肉充饥保住性命,也要受到道德的煎熬。我刚才的叙述基本不会遭到质疑,因为在我们的价值体系里,马比人低级,人和人同级,所以人不该吃人。(当然,前半截叙述中,如果人和马很有感情,人宁可饿死也不肯吃马,这是另一个范畴的问题,可以放到人与自然节目中去讨论……)

由此推演,人和人同级尚且不能互啖,印度人的牛作为神比自己更高级,你又怎么可能把神吃掉呢?当然,如果你因为牛能够被人吃掉所以质疑牛的神性,那么请找印度人讨论。此处跑题完毕。

废了这么多话其实是想体现,作为没什么禁忌的汉族人,在理解禁忌方面,先天不具备敏感;而先天带有禁忌的回民,又具有超出常人的敏感。这与成年后选择佛教吃斋念佛有很大不同,一个是自由选择,一个连选择的余地都没有。在不能理解的时候就被强制接受的东西,只有两种可能:待主体成人后遭到革命性的抛弃;留存在主体的血液里成为肉身的一部分。

这样一来,不能理解禁忌的汉族人对禁忌就不可能有足够尊重,而回族则把这禁忌当成血统一般来尊重。双方的矛盾势在必行。

但这只是表层的矛盾,因为汉人即使对禁忌不尊重,至少也该懂得对人尊重。尽管不理解但尊重别人的习惯这已经是现代社会文明人的基本教养了。所以,除非是没有受过什么教育,不太懂得尊重别人的人,才可能在这个层次上产生冲突。如果一个回族人死乞白咧非要娶或嫁一个这个层次的连尊重人都不懂的汉人女子或说汉人男子,从而把家里闹得鸡飞狗跳,那没办法,只能送他两个字,活该。这个层次的人,做人尚且有问题,不具备回汉通婚的基本条件。

 

第三章 冲突的基础

大多数人把回族与穆斯林混为一谈。这显然是错误的。这两个一个是民族概念,一个是宗教概念。回民未必都信仰伊斯兰教,而信伊斯兰教的又未必都是回民。相互之间既非充分又非必要条件。最明显的例证就是,回族事务属国家民族委员会管理范围,而穆斯林问题则属于国家宗教局的辖区。

现在的回民大多搞不清伊斯兰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儿,除了不吃猪肉以外。事实上,穆斯林单食物禁忌就多得数不清,主要有五个:猪肉,家驴肉,自死物,血液,非念安拉之名而宰杀的牲畜。包括猪肉,每一个都有解释的必要。

不吃猪肉不是伊斯兰教的创举,犹太教作为几大宗教(包括伊斯兰教、基督教和)的源头,打一开始就不吃猪肉,说实话,西亚那边儿的猪也比较少,一方面气候比较适合养牛羊,一方面当时的畜牧业主要以放养为主。(基督教遍布全世界,这条就没有继承下来。)

自死物的禁食是非常聪明的。在炎热的阿拉伯半岛,经常有可能遇到倒毙的牲畜。也许人家就是不小心中个暑结果不幸被人吃了,但也有可能是死于瘟疫。如果人食用了这样的动物肉,那么一个群落都可能遭到灭顶之灾。以当时物质匮乏的社会状况而言,只有把这个列入宗教禁忌,才算相对安全。

血液和自死物的道理相似,很多动物的血液含有有害成分,汉族宰鸡的时候也是要放血的。据忘了是英国还是美国的科学家研究,动物临死前会释放大量有毒激素在血液里,也算是对吃它的人类的报复吧。不吃血液,显然比较明智。

家驴肉为什么不能吃我一直没太搞清楚。只能臆测当地有野驴也有家驴,有人以捕杀野驴之名偷人家驴吃,所以穆罕默德干脆从教法上禁止大家吃家驴,从信仰上解决民事纠纷问题。说实话,如果真是这样,似乎比法律手段有效多了。

不能吃非念安拉之名而宰杀的动物,我原来一直以为这一条和其它宗教形式主义的宗教礼仪没有本质上的区别。但最后发现,这是最有宗教情结终极关怀的一条。佛教戒荤主要原因是为了不杀生,但植物就不是生命了?清教徒把肉当性一样戒了是为了禁欲,可欲望这东西你能禁绝得多干净?生存难道不是一种欲望?这种妄图在生活层面贯彻彻底逻辑的逻辑本身最终都难以彻底。但伊斯兰教对肉这东西从来都不抱着禁的态度,相反,肉很好,只是不是阿訇宰的就不能吃了。至于为什么一定要阿訇来宰,大体原因有二。其一,阿訇宰杀的牲畜可以保证不是勒死的、捶死的、跌死的、抵死的等等残忍和莫名其妙的死法,那样死的动物古兰经明确指示不许吃,而阿訇的宰杀技术应该是某种高明的一刀毙命法,想必那些反对虐杀的动物保护主义者应该对此比较有好感。其二,更主要的原因是因为阿訇宰杀牲畜之前要经过祝祷的程序,杀死这个动物的同时,祝福它并感谢它用自己的生命延续了人的生命,也感谢神将这种神圣的延续的权力交给了人类。忘了从哪儿看到过一句话,大意是没有经过阿訇祝福的畜生肉就不能吃,因为阿訇祝祷中包含有爱心和仁慈。在一场杀戮中念及爱心和仁慈,不仅感激主,也感激献出生命的动物,这比基督教用餐前只感谢一下上帝就毫不留情的对其他生物下刀子似乎要好一点,至少对于人类对整个世界抱持感恩和敬畏之心不无好处。

所以,一个对异质文化拥有理解能力的人,不难理解禁忌产生和流传的原因。仅仅以存在即合理的哲学观点作为解释,能在世界上流传几千年的禁忌,就势必有它自身流传繁衍的力量。当这种力量被时间和历史削弱到可以退出舞台的时候,自然也就禁不住忌不了了。只要今天它还在,只要有人愿意遵守它,你就没有权力应要别人打破它。

打破禁忌伴随的一定是恐惧。恐惧是最影响生活质量的东西。所以,两个人要生活在一起,要求有禁忌的一方打破禁忌,远远不如没有禁忌的一方遵守禁忌来得容易。遵守禁忌这种说法听上去很有难度,其实禁忌本身是个表示否定的词,禁忌一定是不做什么才叫禁忌,那么要求一个人不做一件事,大体上总比要求一个人一定要做一件事容易些。这就是为什么绝大多数回汉通婚的生活模式都是汉族随了回族的原因。

事情到了这一步似乎就很简单了。似乎只要汉族遵守禁忌,事情就满可以解决了。但远远不是这样,大多数回汉通婚是建立在自由恋爱的基础上,没有哪几个闲人会吃饱撑得到非要撮合两个原本不认识的回汉两个人谈恋爱,捎带脚儿让人家去解决一下民族问题。既是出于爱情,那么一方为了爱情承受一些家庭压力,一方为了爱情而接受对方的生活习惯,这本来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各家有各家不同的压力,没有一对夫妻原本就有全然一致的生活习惯,婚姻本就是需要互相迁就的,没什么大不了。但事情远远没有那么简单。原本很简单的问题,掺杂了些民族矛盾在里面,立时就变得复杂棘手了起来。

 

第四章 冲突的前提

其实,回族是一个原本不存在的民族。

一个多世纪以前,阿拉伯、波斯移民以外来血统在华夏大环境中占据一锥之地。历经无数次抗拒,无数次通婚,无数次融合,最终产生了回回民族。回族,既要保持血统的纯正,又要完成血脉的传承;既要保持相对的独立性,又要让自己这地盘上开枝散叶;最困难的是,千余年来在原本异质的文化中一边占领生存空间,一边接受同化,同时又永远不可能在这片土地上找到自己的根系所在。回族的民族文化和民族心理,不得不在尴尬的历史夹缝中挣扎出一线自己的天空。

于是,他们一方面无比珍惜自己努力的成果,对强大的土著文化保持着紧张的警惕和敌意,另一方面,又不断地吸收这片土壤里原有的成分,将枝叶与周边力量庞大分支庞杂生机盎然的土著文化纠缠共生在一起。

 

汉族是个宗教观念相对淡薄的民族,淡泊到能让任何一种外来宗教在这里找到生存的空间而不起争端。既是起了争端,大多也仅止于文坛辩理,绝无血腥冲突。历史上几次灭佛运动大多不是出于宗教而是出于政治和经济原因,而几次对回回民族的剿杀,则基本都不是由汉族政权进行的。

然而尽管淡薄,可它实在太强大了,又太驳杂了。汉族本身的宗族观念和祖先崇拜,从印度引进的佛教轮回说和因果报应,土生的道教的神仙方术和鬼怪精灵,相互交织扭结,盘桓在每一个人的生活中,逐渐幻化成为一种在所有中国人中间通用的生死观念。而大部分回族,也不例外。

 

现代的很多回族,并不知道自己民族的宗教到底是怎么回事儿。一些回民相信上辈子,下辈子,报应,鬼,狐仙,殊不知,这些不仅是伊斯兰教所没有的,有的甚至是伊斯兰教所反对的。还有些坚信自己是穆斯林的回民,完全不知道清真言所为何来;把把斋理解为不吃饭或者晚上吃饭;伊斯兰教明确规定血液不可以吃,但一些清真小馆里鸭血汤销路不错;大部分人只知道吃猪肉犯教法,却不知道喝酒的罪过更大……等等等等。最终的结果是,现代回民在消解了自己大部分的民族性的同时,用全部力量强化了猪肉和通婚两个禁忌。作为在理念层面消失的宗教的祭奠,也同时作为保持民族独立性的挡箭牌。这使得这两个禁忌一下子变得无比严重起来。

其实,伊斯兰教本身是一个很可通融的宗教。坚持以爱为原则的基督教,在中世纪时,曾经让多少人因为一句“我不是魔鬼的仆人”而丧命在火刑柱上。而古兰经里却明确指出:“凡为饥荒所迫,而无意犯罪的,虽吃禁物,毫无罪过。甚至当生命受到威胁时,可以口称不信主。至于通婚,古兰经也指出,安拉劝导不要拒绝一切决心皈依他的人。而一切信道的人,都可以通婚。穆斯林不可以娶非穆斯林,而不是回民不可以娶非回民。禁止通婚,这实在是一个全民族的重大误会。

因此,在通婚中所遇到的最大阻力,并非来自宗教本身,而是一种文化自我保护式的排斥心态,一种根深蒂固的集体迷狂。

 

第五章 冲突的本质

真正的矛盾还要存在于更深的层次中。

很多人,无论是否亲历过,听到回汉通婚往往第一反应就是,完了,无穷无尽的麻烦。其实,亲朋好友中有如此经历的人毕竟是少数,亲眼目睹回汉通婚到底如何地麻烦无穷的人也为数不多。

但大多数人都会断言,回汉通婚,与面临苦难同义。

于是,不仅大多数回民家庭一定要给自己的孩子找个回族伴侣,绝大多数汉族人也不太愿意自己的孩子找个回民回家做媳妇儿或者女婿。大家的理由都差不多——生活习惯不同。所谓生活习惯,无非就是有关猪肉的禁忌。

汉族这边很好理解,觉得自家孩子莫名其妙多了条禁忌总是受了委屈。说到底爱吃肉的人还是比较多,一般情况下,不让吃爱吃的东西多少有点惩罚的意味,孩子到亲家家里去要受惩罚,那不是委屈是什么?尤其是要嫁闺女的,总觉得对方家里多了这么个规矩,自家闺女嫁过去,多半要面临被刁难的境遇,父母心疼孩子,自然不愿意允了婚事。

但回民这边,情况就复杂许多。表面上看过去,找个回民,大家都遵守禁忌,生活习惯上有默契,比较方便。但这种观点不禁琢磨,汉民到回民家里,随着回民的习惯,只是汉民不方便,回民又怎会不方便了?这事儿就像水煮鱼,上面漂着一层辣椒,你把辣椒扒开,才看得见鱼。而这鱼就是:回民一定找一个回民,不是为了在遵守禁忌层面的默契,而是为了不遵守禁忌的默契。

(未完待续)

第六章 冲突的表现形式

第七章 冲突的解决办法

 

写给许秋老汉的张居正

在清流与循吏之间

——纯粹的政治家:张居正

 

 

公元1573年。

冬。

紫禁城。

一个八岁的男孩正以成年人的庄重接受着百官的朝拜。

 

仪式庄严而隆重。这是他的冠礼。尽管明日的他也不过就比今日大一天,但隔了这一天,他便是成年人了。这隆重而繁琐的仪式,无非是向天下昭告,太子已经足够成熟到可以接替他的父皇而为天下主了。即便他再小上几岁,也依然不得不立即成年。因为此时正注视着他的父亲,隆庆皇帝,几个月后就将龙驭上宾,大行西归。而那时,他,年轻的朱翊钧,必须立时成长为万历皇帝,成长为几万万人民的最高首脑。行也得行,不行,也得行。

 

然而,谁都知道,让一个几岁的孩子治理一个国家,肯定是天方夜谭,小儿皇帝的身后,势必会有成年人的辅弼或是掌控。前有周公,后有鳌拜,大明朝自然也不例外。这位大明朝统御龙座时间最长的皇帝,在登基后最初十几年的时间内,对于明朝的政局而言,不过是一位坐在龙椅上的配角。真正的主角,也就是本文的主人公,张居正。

 

在本世纪以前,关于张居正的书籍,有两本比较有名:历史学家朱东润先生在上世纪四十年代创作的《张居正大传》,美国籍的黄仁宇先生写的《万历十五年》。一个是在呼唤能够创造历史的划时代大人物的出现;一个是在讲述政治的凶险和慨叹社会对于英雄的湮没。这两本书都在讲道理;而今天,道理听得越来越多,行得通的却越来越少,听起来也就越来越累,愿意听道理的人自然所剩无多,讲道理的人讲着也就越发的无聊了。如此,讲道理倒不如讲故事,因为听故事的人自然会从中得出一番道理。于是,当下的书柜上,就多了熊召政的小说,《张居正》。

 

都说读史如鉴,是因为读者往往能够从历史中照出当下的影子。那么读历史小说就如同照风月宝鉴,想看美女还是骷髅都随你,端看你正看还是反看。总之翻过来覆过去,无论正反,道理总归是有的。反正历史终究难以复原,既然真相难于探究,倒不如索性就闭上眼,听听故事。就好像凤凰卫视的那句广告词:“读万卷书不如听李敖说话”,那么,“读《明史》,倒不如看看《张居正》的故事”。

 

张居正(15251582),(张居正图片。)字叔大,号太岳,明江陵人,世称张江陵。穆宗时入阁,神宗时为首辅(相当于相位。由于明代从明太祖朱元璋的时代起为了加强中央集权,已经没有了宰相的官位设置,但是首辅事实上却有着宰相的实权),理政十年,海内称治,使万历时期成为明王朝最为富庶的时代;卒谥文忠。著有太岳集、帝鉴图说等。其主事时声势显赫,炙手可热,圣眷优渥,无与伦比,但隆葬归天之际,即遭人非议之时,结果家产尽抄,爵封皆夺,祸连八旬老母,罪及后世子孙。其境遇之跌宕,令人扼腕太息。然而到了崇祯年间,思宗却又为之平反,还荫其子,授位其孙。毁誉悬殊,宠辱起伏,也为后人对他的大褒大贬,埋下了伏笔。

 

小说《张居正》就是从隆庆皇帝病入膏肓,张居正位列次辅的时候开始了对这个传奇人物的讲述。

 

Q:《万历十五年》的作者选中了公元一五八七年这个确切的年份作为他这个学术作品的切入点,是因为作者认为,这一年虽然看起来风平浪静,实际上却是万历皇帝从张居正厉行新政时的励精图治走向其后几十年坐在宝座上的消极怠工的一个转折点,也是明王朝的一个转折点。而您的小说选定了隆庆六年作为开篇,又是为什么呢?

……

 

熟悉京剧的人,没有人不知道《大·探·二》这出戏。(舞台。三角色全景。)这个由《大保国》、《探皇陵》、《二进宫》三幕构成的系列剧,讲述了这样一个故事——太子的母亲,年轻的李艳妃在老王晏驾之后,轻信自己的父亲,将一文一武两位忠臣赶下朝堂,而在父亲发动政变,企图夺走本属于自己儿子的江山时,又抛开面子,恳请两位忠臣回来保驾摄政。文武二将当初被羞辱了一番,此时自是不肯轻易应允,势必要给皇后娘娘一点颜色,令其承认了自己忠奸不分的错误。最后结果当然是奸佞得除,忠良升迁,太子得登龙位,一切皆大欢喜。

 

京剧史家们公认,这个故事纯属虚构。因为剧中的李艳妃,就是万历皇帝的生母,后来的“慈圣皇太后”。(慈圣实像)而当时,并没有什么定国将徐延昭,兵部侍郎杨波这两号人物。至于万历的外祖父,国丈爷武清伯李伟,乃是个泥瓦匠出身的市井小民,他所犯的错误顶多是揽纳公家财务以牟利(并因此而被张居正判以当众受到申斥,而这一点,极有可能为若干年后张居正被清算时李太后没有加以援手的历史原因。),却从未觊觎过皇位。然而,虽然剧中情节实属虚构,但也并非没有现实背景。

隆庆老皇爷大行之后,李贵妃与九岁的儿子所面临的困窘,大体不会亚于剧中。这对皇墙内的孤儿寡妇,势必要求助于一两位既忠心不二,又有能力的摄政大臣,才可能在种种凶险的政治斗争中保持胜利。而当时的局势是,隆庆生前信任首辅高拱,已多年不理政,国事裁夺,都由首辅掌控,而高拱以资历自恃,并没有把龙座上的那个娃娃和站在娃娃身后的女人太放在眼里,甚至到了在内阁大放厥词——“十岁天子,如何治天下!”——的地步。如此的跋扈自然与人臣的身份大不相符,就算没有像剧中国丈那般造反逼宫,对天赋皇权的挑战想必也足以使初登皇位的幼主和主母坐卧难安。而此时登场的救星,当然也不是什么定国将和兵部侍郎,而就是张居正。如果说还另有一人的话,那就是皇帝身边的内宫首席太监,“大伴”冯保。(冯保像)

虽然说冯保参与“倒高”的行动多半仅是由于他与高拱之间素有嫌隙,但是皇太妃,张居正,再加上他,刚好形成了一个由皇室-大内-内阁共同构成的“权力铁三角”。从形式上,与舞台上的皇室-文臣-武将极为相似。只不过有了两个微妙的不同:一个是,鉴于明朝和平年代所奉行的文官政治,武将的角色在现实中由宦官所取代了;而另一个则是在现实的“铁三角”中,权力的中心从“皇娘”转到了文臣,事实上,张居正成功地争取到冯保与皇太后的支持,结成同盟,对于他此后政治抱负的施展,乃至今后明王朝的政治形势都产生了相当深远的影响。

 

《张居正》一书中,对于倒高夺权着实渲染,颇费了一番笔墨。而此番明争暗斗的结果,却以玉娘的一曲《木兰歌》做结语。(木兰歌辞)

 

Q:《张居正》四卷分别以四首曲子命名,《木兰歌》、《水龙吟》、《金缕曲》、《火凤凰》。为什么这样安排呢?

……

 

作为一名政府要员,确切的说,是一人之下万人之上的权臣,且不论他的是非功过到底是三七开、四四开还是二一添作五,至少有一点无法推托,就是他确曾贪墨。

 

抄家后的清单铁证如山,(抄家清单。)单凭一个政府公务员的俸禄,再翻几倍也断然不会有如许的家业,张居正算不得一个清官,这一点是无可争议的。

 

现如今,如果做一份社会调查,“你最痛恨最鄙视的犯罪份子是哪一种?”恐怕十个人有九个要在贪官前面打个勾。老百姓对于贪污腐败是谈之色变却又司空见惯,恨得咬碎银牙却又莫可奈何,所以无论如何也难以理解,何以一个贪官,竟然有那么多文人史家执笔替他“挡横”,替他鸣怨叫屈,替他翻案平反,硬是把“经国济世”这样莫大的功名套在贪官头上,岂不令人齿冷心寒?

 

事实上,我们的是非观一向习惯了如此,贪官就一定不是好官,不仅不是好官,甚至算不得好人,既然是坏人,就做不出什么好事,倘若不小心做成了好事,也势必不是来自好的初衷,也就是俗称的没安好心……

 

其实这样的一种思维固定式的逻辑,大有反例可以动摇之,比如秦桧,比如犹大。秦桧签了澶渊之盟,贪安卖国,被世人唾弃,而唾骂的人也都自觉地试图忽略一个事实,就是这一纸条约,带给南北两方人民那数十年的和平;犹大出卖耶稣,背着几千年的恶名而使耶稣有机会完成替人类清赎原罪的使命,谁又说得清,犹大和耶稣,哪一个的使命更沉重?乍一看,这两个例子举的都不太明智,因为为这两个人翻案似乎都比为一个贪官翻案更困难。但至少我们可以从中看到,对于这样的一个历史人物,我们是否需要有推翻是非二元论,变换一下思路的必要?

 

贪官与好官,似乎是互斥难容的两个概念,但如果我们细一思索,就会发现,贪官的对立面,仅仅是清官,而不是好官,然而当清官不能成为好官的时候,这做官的标准,又是什么呢?这也许就是小说《张居正》试图提出并讨论的问题——到底是要做个好官,还是要把官做好?

 

Q:《张居正》这本书中充满了官场上的是非争斗,那么在您看来,张居正的为官之道如何?而如何才是为官之道呢?

……

 

在张居正执政期间,到其父亲亡故,引发“夺情”之争,这期间,张居正有五六年的时间,一方面对小皇帝施以严格而方正的教导,一方面大力推行自己的新政:军事上,他重用名将戚继光、王崇古,使以蒙古为主的北方异族和南海的倭患偃旗息鼓,只得安分守己地进行和平贸易;全力支持治水名家潘季驯,治理泛滥成灾的黄淮水域,将水退后的荒地还为耕田;同时着力整饬纲纪,治理贪官,“不辨亲疏,不异贵贱,一致于法”;施考成法,裁汰冗员,延揽济世之才;整顿驿递,将交通邮传办理得井井有条;梳理财政,革新税赋,推行“一条鞭法”,将实物税改为货币税;并在全国范围内清丈土地,企图求得税收公平,不像以前那样由穷人负担过分的钱粮而官僚豪强却不交税,又征缴子粒田税赋,使得皇亲国戚也不得不为自己的土地纳税,极大的丰富了国家财政收入……万历新政使得颓相已现的明王朝再次振作,一时间,濒于崩溃的国家财政获得了根本好转。国库储备的粮食可用十年,库存的盈余超过了全国一年的岁出。

 

《张居正》小说对于这一系列改革措施几乎是逐一详述,而对其中功废亦是条分缕析。但同时,对于张本人惩治腐败,自身却在腐败之中的状况也丝毫没有回避,行贿、受贿,宠爱胡姬,滥用春药,自毁身体,也终致新政夭折,改革事业付诸东流。可以说,熊召政对他的乡贤张居正,在歌功颂德之余,也并未护短和粉饰。

 

张居正在政治上何等的精明谨慎,然而却功败垂成于这等小节,实在是令人哭笑不得。也难怪有人说他“精于谋国,疏于谋身”。但小说给他在女色上的晚节不保找了个理由,那就是红颜知己玉娘的离去,我们也就不再这个问题上纠缠不清,单来讨论一下他的为官之道。

 

《张居正》小说中有一个观点贯彻头尾,就是“清流”不等同于好官,循吏也不一定永远君子。特别是在夺情之争后,首辅回籍葬父途中,在一个投机逢迎的知府的运作下,张居正被安排与众多基层干部——知县们同席共饮,席间,作者借张居正之口对这一观点详加阐述:

 

“……当官有多种当法,有的人冲虚淡泊,谦谦有礼,遇事三省其身。虽不肯与邪恶沆瀣一气,却也不敢革故鼎新,勇创新局。这种人是清流,眼中第一要务是个人名器,其次才是朝廷社稷;有的人大醇小疵,这样那样的毛病,让人一揪一个准,但他心存朝廷,做事不畏权贵,不必祸咎,不阿谀奉上,不饰伪欺君,这样的官员,是循吏……”

 

清官。传统意义上,只有青天大老爷才能为民做主,而青天大老爷如果顺应官场潮流,行些官官相护,甚至贪墨贿赂之类的事,那是断断称不得青天的。而官场自古就是浑水,从未曾清澈,那么,不想通融者,要么洁身自好,明哲保身;要么沽名卖直,以自身牺牲换取名扬史册。然而,就算放弃功名,甚至牺牲性命,最终真正替百姓解决问题的,却如凤毛麟角。比如那个被黄仁宇先生称为“古怪的模范官僚”的大清官海瑞,死时官至二品却只留下白银二十两,连丧葬费都不够,可以称得上至清了。他的一生数起数伏,每一次被启用都是源于之前所抗击权贵的倒台,而每一次的垮台都是源于他个人的过度强硬。最后的结果是,他的政见几乎从未得以实现,而他的清廉也由于他的毫无技术含量的廉政而变成一己之清,以个人道德之长对抗整个社会组织之短,海瑞的失败几乎是必然的。而若想避免海瑞式的失败,张居正所推崇的循吏之路无疑更加有效。

 

循吏。这可能不是一个完美的英雄形象,有各种各样的毛病,有各种各样的缺点,也可能会使各种各样官场上的手段,但他的目的是国家,是制度,是百姓,不是清史留名,甚至哪怕留下骂名,只要能做成实事,便应该是个好官了。好官不一定是英雄。海瑞在民间是个英雄式的人物,而至死也只是一个孤独的英雄。如果能够推行一个更为理想的制度,让天下,有更可靠的理法可循,则百姓不需要英雄,不需要做英雄就可以安居乐业,这才是太平盛世。而这,恰恰是张居正的理想。

 

至于说到贪,古今中外,尚没有一个政权能够避免贪官。不止一个经济学家曾经指出,腐败,在某种程度上,促进经济发展。或者,即便这种观点有失偏激而令人难以接受,那么至少可以说,腐败,常常是与经济发展成正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建国初年,枪毙了刘青山张子善之后,很长一段时间贪官甚少,然后那也是中国政府经济上至为窘迫的时光。回到大明朝,张居正在万历年间创造了经济上的复苏,那么这个“贪”字,虽未必与“败”字共消,却势必与“兴”字共涨。张居正再如何整顿吏治,严饬纲纪,以他的精明练达,也依然会懂得“水至清则无鱼”的道理。

 

中国的官僚体制时至大明已经延续千年,政治上的利益纠葛盘根错节,所谓的腐败更是制度性与结构性的。官员倘若不贪,在当时被商业超前造就的繁荣中,凭一己俸禄往往无法承担繁重的交际,应付社会的奢华。像那位为了拒绝贿赂而在家顶灯台给媳妇儿下跪的李顺,也知道用二两银子买一筐乌鸡送给受伤的张老太爷,尽管这在他已是厚礼的孝敬,在张家二爷的眼里,已经薄得近乎侮辱了。官场有官场的规矩。税银过手要收“常例”,官员进宫还要给沿途宦官施舍“路票”,如此规矩不一而足。而心照不宣,做好顺水人情则成为把官做好的必要条件。张居正施严政,清官场,反贪墨,去豪强,然而他本人却依然身处官场,如鱼在水,依然在这规矩嵌套之中,难以跳脱。他自己可以不收受任何贿赂,但是他的管家却可以利用他的背景来经营他的家居以顺应社会的风尚。他地位显赫,和他做交易宁愿赔本也要搭这个人情。他回家葬父,不用勒索,就会有人送上三十二人抬杠,既可休息又可办公的的豪华轿子,而他既看中了这轿子的实用,也就却之不恭,随它去了。这种心照不宣,这种顺水人情,在今天仍然是平衡市场与官场之间关系的绝妙法门。

 

生长于社会底层张居正,从基层起步,最终官至极品,自然有其自身的为官之道。“藏锋”与“忍耐”是他做官的基本功。譬如在东暖阁看到满是春宫图的瓷器时,张居正就没有像高拱那样暴跳如雷,而是静心地品着杯中的香茶;而每一次面对异己势力的步步紧逼,张居正无论情况如何纷繁芜杂大都可以泰然处之。唯一一次冒进是在百姓的压力下不得不当街捉拿隆庆皇帝宠信的道士,不过这件事居然由于皇帝的暴卒化险为夷。这也不得不佩服张居正的官运了。

 

官场就是不同利益集团的集合,当时的朝廷,更是朋党林立。既然分帮结派,那么,站队就是一个关键。站队是表明立场,站队更是铺设前程。张居正初入仕途,严嵩专权,选择当时以隐忍得以坚持在内阁中的次辅徐玠为靠山,并未被严嵩排挤,成为决定其前途走向的关键起点。如此官场,个性与好恶的伸张程度,以及政治主张的成功实现,是与权力地位的大小直接成正比的。为了一展报负,只能忍人所不能忍,才能成人所不能成。如果人微言轻时没有“摧眉折腰”的隐忍,那么就只好“采菊东篱下”,所有的宏图大志,亦决无实现的可能。因此,“站队”无疑是从政之初的第一选择。

至于执政时的上选则是“结盟”。张居正在这一点上屡出妙手,先是和高拱合力整饬内阁,再和冯保联手成功驱逐高拱,同时再争取到太后的支持新政。他的高明之处在于每次都能够得到同盟者的绝对信任。

 

张居正位列宅揆之后,先是取得皇帝生母的支持,一上来就破例册封出两位皇太后来,而后又在国丈爷贪墨军需制费,导致长城上军士冻死的大事上,以处死行贿商贾置换了对这位首席皇亲的严惩,这一系列或为皇室添彩或保全皇室尊严的手腕,自然使得握有实权的李太后对其信任有加,在政见实施上频频加以援手;同时,为了拉拢大宦官冯保,使这位有内相之称的掌印太监不至于站到自己的对立面,影响自己施政,尽管深知其贪墨的事实,不但不加以制裁,反而不惜为其举荐贪官(胡子皋),至于其后找准机会将其逐出官场,则更是不留痕迹,极不得罪冯保,又为民除了一害,手段之高妙,亦令人叹服;对于下属的提拔与任免,他更是不拘一格。他顶住压力,不肯启用素有青天之名的海瑞,因为在他看来,海瑞这个官,做的意气用事,已接近劫富济贫的地步,清廉是清廉,却影响了当地的繁荣与发展,所以干脆让其悠游林下,也可保全其清廉名节;他也不用耿直却不知变通的朱衡,因为这个当年因为资历过硬又老成持重有利于稳定局面而入阁的老臣,在张居正推行新政的道路上,已经无法发挥作用,因此,令其厚赏丰荫致仕回家,对张居正来说,虽有点过河拆桥之嫌,但已算是仁至义尽;他重用的干臣金学曾,却是以虫戏而声名鹊起,为取得证据,不惜动用鼓上蚤的手段,与士林一贯推崇的高风亮节式的为官风格实是颇有出入,但其胸怀社稷,长于实干,实在是推行新政的得力干将。后期的张居正,在人事运用上,甚至颇有剪除异己的嫌疑,然而,对他来说,为了大政方针的贯彻,为了曙光初现的“万历新政”,这些人,则正如他对艾穆的那句话,“芝兰当途,不得不除”。这些人,包括他的同盟者冯保,都不能和他自己的政治人格相匹配,所以天将降大任于此身的自信,成为他有勇气施展手段,锐意改革的理念支持。

 

在张居正看来,一切于推行新政不利的人,无论人品,皆应汰换;一切于推行新政无益的事,都应制止。由此推之,倘若一个贪官于大政有用,那么大可暂用之;至于那些于大政有利却又有些许龌龊的事,也做之无妨。至于这样做是否有损他的名声,于他,却是件无所谓的。对他而言,个人名声之于政治理想,实在是件无关紧要的事,所以,他的“精于谋国,疏于谋身”,实在不是疏于谋,而是不屑于谋。

 

说到这里我想起前段时间网络上流行的一个小故事——

 

甲出了一个题目问乙:现在要选举一名领袖,你会选谁?——

A:跟一些不诚实的政客有往来,而且会咨询占星学家。他有婚外情,是一个老烟枪,每天喝810杯的马丁尼。

B:他过去有两次被解雇的记录,睡觉睡到中午才起来,大学时吸过鸦片,而且每天傍晚会喝一夸特的威士忌。

C:他是一位受勋的战争英雄,素食主义者,不抽烟,只偶尔喝一点啤酒,从没有发生过婚外情。

乙当然毫不犹豫地选了C,而后甲告诉了他答案:

A是富兰克林·罗斯福,B是温斯顿·丘吉尔,而C,是阿道夫·希特勒。

 

这故事再清楚不过地向我们指出了一个常常被我们混淆的事实:好官,不等于好人。做人也不同于做官。做人,讲气节操守;做官,则首先是报效国家,造福于民。一个好官,不一定是没有道德缺陷的人,然而却必须切实为国家做了实事的人。而这一点,张居正则无愧于一个好官的称号。

 

后人尽管对张居正的评价不一,但是却都不得不承认,在张居正执政的十年间“海内肃清……荒外警服……力筹富国,太仓粟可支十年……积金至四百余万。成君德,抑近幸,严考成,核名实,清邮传,核地亩,一时治积炳然。”《明史纪事本末》(谷应泰)

金庸在他的《袁崇焕评传》中,也对张居正和他执政时期的明王朝有很高的评价和生动的描述:“万历初年,却是中国历史上最光彩辉煌的时期之一。……因为万历最初十年,张居正当国,他是中国历史上难得一见的精明能干的大政治家……在那时候,中国是全世界最先进、最富强的大国。欧洲的文人学士在提到中国的时候,无不欣慕向往。他们佩服中国的文治教化、中国的考试与文官制度,佩服中国的道路四通八达,佩服中国的老百姓生活得比欧洲贫民好得多。万历十年是公元一五八二年。要在六年之后,英国才打败西班牙的无敌舰队;再过三十八年,英国的清教徒才乘“五月花号”到达美洲;再过六十一年,五岁的路易十四才登上法国的王座。那时莎士比亚只有十六岁,还在英国的树林里偷人家的鹿。直到八十三年之后,伦敦还由于太污秽、太不卫生,爆发了恐怖的大瘟疫。在万历初年,北京、南京、扬州、杭州这些就像万历彩瓷那样华美的大城市,在外国人心目中真像是天堂一样。……”

 

在这样的政治成就面前,我们几乎可以说,对于张居正,细节的道德缺失确乎无损于他经国济世的宏大目标。但是,越是如此,“万历新政”流产的历史悲剧就更加重了张居正本人的悲剧色彩。然而这悲剧,却是必然的。一方面,明朝的文官制度使文人们选择了以德孝治国,以经书治国的道路,法律的残缺以道德来填补,一切法制问题都归于道德,因此,当张居正试图抛开个人道德评价而建构一个制度体系的时候,他所抛弃的细枝末节却正是这一庞大帝国长久以来的治国根本。

 

而另一方面,也是事实上失败的真正原因,乃是新政的颁布,危害了强势利益群体的利益。国库充盈,表面上看,保证了皇上的利益,既然“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皇上的利益,自然就应该是天下的利益。但这种解释其实并不能给真正代表国家经济实力的王公贵胄巨商富贾们带来实惠,皇上的利益和统治阶级的利益怎能就这样分道扬镳?这样明目张胆的有利于弱势群体的行为,绝不可能见容于官场,用书中人物的话说,张居正,实在是“与整个官场为敌”啊。

 

因此,张居正,就被这一顽固、腐朽却又强大的利益群体,借用鲁迅的一句话,像“一群陷沙鬼将他先前的光荣和死尸一同拖入烂泥的深渊”。

 

张居正做为一个“官”,无疑是中国历史上一位难得的能臣。他施展政治手腕,运用八面玲珑的官场之术,登上集权的塔顶,在任十年,锐意改革,挽帝国大厦于将颓,至少在当时实现了国富民强的目标。哪怕身后遭辱,哪怕毁誉不一,我们也依然不得不承认,张居正是一位有信念也有责任感的政治家,他“苟利社稷,生死以之”的政治抱负,让他跳出了“做一个好官”的桎梏,走向了“把官做好”的政治境界。

他的新政,在很大程度上,是一条重社稷、利小民、去豪权的道路,完全悖于他所熟知的孟子的忠告:“为政不难,不得罪于巨室”。这道理,以他的博学和精明,是不可能不知道的,然而,他却选择了一条完全相反的道路。

万历八年,也就是张居正身故前两年,万历新政看上去步入正轨的时候,他在信札中写下这样一段话:“不谷弃家忘躯以殉国家之事,而议者犹或非之,然不谷持之愈力,略不稍回。故得失毁誉关头打不破,天下事断无可为。”由此观之,他的“精于谋国、疏于谋身”,实在是将个人的荣辱抛在了脑后。为天下苍生,一己的荣辱得失又复如何?

早张居正几十年,大儒王阳明就提出了“无善无恶”的观点,而这一观点恰被几十年后的张居正身体力行。在他的政治生涯里,没有善恶,只有是非,而这是非的唯一标准,即是国运之进退。而正是这一点理念的纯粹,使得张居正脱离了“官”的境界,成为了一位真正纯粹的政治家。

February 14

逝者如斯

 由于时间的关系,这点字从腊月写到正月。按理说,大春节的,应该想些个吉利的事情。可是我却接二连三的想起那些离我而去的人。没办法,这世上最最躲不开的东西,恐怕就是自己的思绪。索性安静下来,好好的梳理一下记忆。

 

记忆中最早接触死亡,应该是在我三四岁刚刚开始有记忆的时候。在天津的奶奶家,邻居有个牛爷爷去世了,按天津当地的习俗,要在正屋停灵三天。牛爷爷家是外来户,这一点是我后来根据牛奶奶的口音推断的。如果是在现在北京的楼房区,这样亲戚旁系不多的人家如果死了人,怕是要隔个几个月甚至半年,邻居们才会听说唁讯;可那是二十年前天津的平房区,家人要披麻戴孝,街坊们也会前来吊唁。作为孩子,我只是感到周围的气氛一下子和过节或是谁家结婚一样热闹,显然,那时的我还分不大清凝重的纷乱与喜庆的热闹之间的区别。大人们有人头上缠了白布条,有的则缠在腰间;小孩子们一般分到一块缠在臂上的黑纱以及一个红色的绒球。在我,那黑纱没什么意义,但毛绒绒的球球还是很好玩的东西。作为街坊的孩子,我没有一定的义务要过去磕头,但是我还是到停灵的屋子里去了一趟。至于究竟是大人们带过去行礼的,还是仅仅作为小孩子们之间的胆量测试闯进去过一下已经记不清了。我只知道,那里躺了一个人,他死了。作为没有死,也就是没有躺在那里的人,据说我应该害怕他,但是我感觉不到害怕。第一次接触死亡,我并没有体验到悲伤难过等等与之共生的一系列情绪变化。我只知道,我从那时起学习到了一个概念:死。

 

之后不知过了多久,我开始关心起死以后的事,我会问大人死了以后会怎么样,会到什么地方去,我个人认为,这是我开始成熟的标志。但是好像一直没有人给我一个有力的答案,直到很久以后,我已经上了小学,有一天问我妈妈同样的问题,我这位共产党员母亲给了我一个斩钉截铁的回答:“人从这个地方死了就会从另一个地方生出来。”作为尚处在极端新任母亲的年龄段的小孩子而言,这个回答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我的标准答案,以至于之后很多年我都没有再考虑过这个问题,并且在一定程度上造就了我天不怕地不怕的傻大胆性格,甚至一度想要当个女兵,做战斗英雄报效祖国云云。等我明白过来那仅仅是年轻的母亲为了避免孩子的纠缠而自行发挥诌出的答案时,这种性格已然养成,后悔都来不及了。由此我得出的结论是,为人父母者,得负责啊……

 

有一件事我印象很深,大约是五岁那年的夏天。我们睡得很早,我跟奶奶一起睡,奶奶给我打扇,打着打着自己先睡着了,打扇改成了打鼾。我们的床脚挨着窗,也就是说,我躺在那儿,正可以看着画着小天使的窗帘,没拉严实的窗帘缝隙中透过来的一点点夜空,和自家的天花板,耳边是奶奶不算很重的鼾声,脑子里不知怎么就想到了“死”这个字眼。死是什么?是什么感觉呢?就在我的目光从夜空溜到天花板的一瞬间,我突然感到脱离重力的一阵漂浮,而后突然感到了一种从未意识到过的虚无,完全的虚空,分不出哪里是虚空,哪里是我。没有任何存在。尽管我可以以我现有的语言来描述那至今仍很清晰的瞬间记忆,但在当时,年幼的我尚且难以理解那是一种什么样的感受,只是清楚的知道,自己突然之间全身冷汗,无比恐惧。我意识到,一旦死去,我触手所及的一切,包括身边睡着的奶奶的鼾声,还有我不在身边的爸爸妈妈,以及窗外那一丝夜空,甚至我自己,都将离我而去,一切的一切都将于我毫无干系,世界不再有我,我也永不能再感知到这个世界,那将是一种永恒的沉寂。这种沉寂从每一个毛孔渗透进来,将我的身体彻底融化,在从泪腺里无声的流下来。我恐惧着,却又被这种恐惧所吸引,不断试图更多地体贴那种沉寂的味道。就这样,一个小女孩,在一个炎热的夏夜,因为思考死亡而哭着入睡。我一直认为,那一瞬间,是我以一个孩子特有的敏感触觉,感知到了某种死亡的状态。

 

第一次经历认识的人死去是在小学二三年级的时候,住在唐山的大姥姥去世了。大姥姥是大姥爷的老伴,也就是我外祖父的嫂子。我只是在四岁的时候,和妈妈一起去唐山老家时见过她一次。幼年的记忆被初次见面的大海,海上日出,大号的海螺,村后的荷塘,新鲜的莲蓬们占的满满的,对于大姥姥,只隐约记得是一位比较瘦削的老人,脸上有着我自己的姥姥或是奶奶都没有的那种农村妇女特有的深深的皱纹。大姥姥死于肺癌,因为大姥爷抽烟抽得很凶。两年后,大姥爷也病逝了,死因也是肺癌。由于印象太浅,我感到的震惊远远多过悲伤。所得到的最深刻的结论是,二手烟对人的危害的确更大……

 

但是大概是由于对于一个几岁的孩子来说,唐山还是个很遥远的地方的缘故,这件事并没有使我感受到死亡的切近和真实,一直到我四五年级。

 

那时,班上来了一个插班生。男孩。个子很高。由于年代久远,叫什么已经记不清了,似乎是姓庞。这个男孩子比我们大,因为严重的肾小球肾炎而休学了几年(这是我第一次听到肾小球肾炎这个词,于是记的很牢)。这次复学,和我们这些比他小几岁也幼稚得多的小孩子在同一间教室上课。这个男孩很少说话,除了上课回答问题以外几乎不说话。而且从来不用上操和上体育课。每天就是坐在最后一排的位子上,甚至都很少站起来。这很容易使那些淘气好动的小男孩以为他很弱,很好欺负。有个叫什么南的高个子男生,就一天到晚在他面前贫嘴瓜舌,言语挑衅,而他从来都没有什么反应。直到有一天,那个什么南不知说了什么把他惹急了,他突然从座位上站起来,在我们还没看清怎么回事的时候,就反剪着那高个男孩的双臂把他按在了课桌上。外强中干的小男生趴在桌上求饶,他也就立刻放了手,仍旧回到自己座位上,好像什么都没发生。我们这才知道,他不动不是因为体弱到不能动,而是病情要求他尽量少运动。

这个男孩子的到来,使我当时居于领先地位的成绩偶尔会遭到一点撼动。我自认从小就不是个好胜的人,但我们那个娱乐匮乏的童年除了比比成绩大概没有什么别的消遣可做了。然而,唯独这个男孩子成绩的优秀使人毫不介怀,也许因为他比我大,也许因为我知道他有着很重的病,谁知道呢。我知道同情对于这样的人来说很廉价,很不应该,但当时的我,肯定是相当同情这个男孩。在我浅薄的阅历中,他,就是我最初对不幸的直观印象。

这个男孩子和我们一起学习的时间大约有几个月,之后由于病情反复再次休学。我作为所谓的“班干部”,曾经跟随班主任到他的家里去过一次,但是当时他已经住院。再后来,我就再也没有见到过他。只听班主任告诉我们,他已经永远离开了。

 

这次事件让我看到了死亡的一点影子。让我认识到,死亡不仅仅只是一种知识层面的东西,而是确确实实,真实存在的。

 

之后,在我漫长而短暂的少年时代,书籍,电视,耳闻的人间惨事,以及我豢养的小动物的生老病死都充当了我成熟道路上生死观念的教材。我在不知不觉中成熟起来。至少成熟到能够理解母亲当年“人从这个地方死了就会从另一个地方生出来”的论断,其实只是对好问的小孩子的一种敷衍。另外,托我们中学时代强制式唯物主义教育的福,无神论式的死亡概念在我心目中已经蔚然成型:死亡就是永恒的寂灭,然而我们共产主义战士就是要昂首挺胸坦然面对这虽然不知什么时候到来但是由于不可动摇的自然规律而将必然到来的寂灭。说实话,实在是令人钦佩的大无畏啊。然而有一个问题却被忽视了,在这里,对死亡的解释已然被置换成了对待死亡的态度,对死亡的恐惧也就被面对死亡的勇敢这种情感消解了。尽管值得钦佩,但仅仅用情感作为生死这天字号命题的题解,似乎就未免有点避重就轻了。

 

在每个人都自以为成熟的大学时代,我生平第一次经历了身边亲近的人离我而去,对我,这无疑是大学生涯中发生的最大的几件事之一。

 

我在高中时代先后有三个最好的朋友。一个直到今天依然亲近;一个却在大学的忙碌中不小心丢了;还有一个,在大三那一年,永远地离我而去。

徐青是我见过的,最坚强的人。她在人世最后一个月的时间里,我没有见到她,于是在我的脑海里,她一直是一个身材高挑,健壮且漂亮的女孩子,长着细长的杏核眼,笑起来很大声。我们两家住在一个家属院,她那南方人的父亲手巧得没法说,不但油画,烙画,摄影相当出色,还做的一手好饭菜。徐青妈妈则是一个长着喜兴的娃娃脸,极其爱笑的女人。这导致我经常到她家去蹭饭,然后两个人就在院子里一圈一圈的散步聊天,什么都说。

从我认识她的那天起,我就知道,她患有白血病。但在我们相识的99%的日子里,任何人都很难直接意识到她是个病人。在我们同窗的几年时间里,她连感冒都没得过一回。甚至连体育成绩都名列前茅。我唯一有一次担心到她的病,是高三那年夏天,总是不好好上晚自习的我刚回到家,外面就大雨倾盆。那天白天天气很好,我们谁都没带伞,很多人还在上晚自习,包括徐青。在我有限的知识里,白血病应该很怕感冒。上山下乡的时候曾经当过赤脚医生的老妈和我观点一致,于是我穿上雨衣带上伞,回去接她,结果没接到,因为她已经冒雨回家了。之后徐青跟我解释,白血病一共有六十多种,她的属于慢性早幼粒,简称慢粒型。(后来工作了,和国际广播电台的曼丽成了朋友,过了好久才适应她的名字。)这种类型不像影视作品中那样又是怕感冒又是怕失血,紧张而悲情,它只是埋在体内,在药物的裹藏下,变成一颗定时炸弹。不爆发的时候,与健康的人没有两样。那一次,是我们关于她的病聊得最多的一次。

徐青是班上最用功的几个孩子之一,她们的踏实刻苦我至今记忆犹新。回想起来,如果我那个时候,也像她一样把那海一样的题目都做完,兴许会让我的性格中少一些浮躁,多一点沉稳。

徐青最大的愿望是出国留学,她想更多的看看这个世界。她学了外语。当我们在挥霍虚度中把黄金的大学时光变成一捧流沙的时候,徐青却在努力接近自己的梦想。在北京广播学院98级国际新闻专业中,徐青无疑已经成为佼佼者。

女孩子都有斑斓的情感幻梦,徐青也不例外,据我所知,在她的情感生涯中,曾经出现过三个男孩子,而第一个居然戏剧性的企图纠缠在我们两人中间。当然,那种小男孩的拙劣把戏很快露了馅儿。本来就没当真的我只是觉得经历了一个戏剧性的玩笑,而单纯的徐青却多少认了真。认真就会有伤害,而伤害徐青这样的人,一辈子都不值得原谅。当时,一向喜欢恶作剧的我拿出了性格中最为刻薄犀利的一面设计了一个同样充满戏剧感的圈套作为报复,兴高采烈地拉徐青入伙,而徐青的善良大度使得这个计划终于没能顺利施行。如果那个家伙看到这些字,希望你能感受到应有的自责。

我是个不甚恋家的人。大学的时候,只是逢年过节才会回家几天。势必有一两个晚上,被我们用来继续在院子里转着圈,一如我们还是小女孩的时候一样,直到大二的那年暑假。如果我知道我们之后再也没有机会做这样的散步,我宁愿,这条路永无尽头。

我记得,应该是大三那年冬天,我在宿舍里意外地接到徐青的电话,她先说她有手机了,让我记下号码,以后可以打这个电话找她。当时手机在大学生中不像今天这样普及,BP机还依然有市场。我抄下电话的同时根本没有想到,当我自己有了手机,把这个号码存进去的时候,机主的名字已经应该换成徐青妈妈了。事实上,当时,徐青已经病情复发住院了。

当时,我并不知道白血病的复发到底意味着什么,包括我到位于西直门的人民医院探望她的时候,我都没有想到那个恶劣的后果。一方面,用于治疗的激素使得徐青看上去似乎比原来更壮实的样子;另一方面,是她依然可以大声的笑,尽管化疗已经让她的一头长发被一顶帽子代替了。

那年夏天,徐青曾经回家住过一段。暑假,我去看她。她刚刚从医院做完检查回来,看上去更胖了一点,头上也长出了一层短发,像个利落的假小子。徐青妈妈私下跟我说,血项检查很不好,可能还要住院。那一次,和以前比起来,气氛凝重了些,她在网上跟国外的一些人联系。我这才知道,徐青接受了一种德国研制的白血病药物的志愿者计划,成为全世界接受这种药品试验的五十人之一。(现在,这五十名志愿者已经全部不在人世。向所有为科学献身的普通人致敬;该死的德国鬼子……)这五十在网络上保持着联系,交流病情和用药反应。面对一个接一个离去的病友,徐青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

但尽管如此,她一如既往的规划着自己的未来,出国留学,周游世界,当然,还有把病治好。唯一不同的是,她突然问我,到底哪个宗教最好,她比较适合去信哪个宗教。学英语的徐青很自然地对宗教不甚了解,如果是别人问我这个问题,比如一个有钱而空虚的大款或小资,我很可能会借机奚落他一番,然而当这个问题从她口里说出来,却让我感到无比凄凉。一个面临死亡的人在思考自己的终极归宿,而我这个专业学宗教的人此时却苍白无力,以往跟谁都可以滔滔不绝侃侃而谈的东西,现在看来,似乎不过就只有充当谈资的价值。我浅薄的知识,远不够资格给她指引。这未免让我颇为惶恐。

这有关宗教的一次对话,就是我与徐青的诀别。

之后一个多月,忙过了开学的一段杂乱无章,有一天,我突然想到该去看看徐青了。忘记被什么事情绊住了,当时没有成行。两天后,大学期间最刺耳的一次电话铃响,是我高中的班主任,她对我说,我告诉你一件事,你得有点思想准备。……时间是两天以前。我在自己床上静静坐了一个小时。我不知道是什么力量让我在两天前想到徐青,如果我勤快一些,应该可以看到她最后一面。然而,就这么错过了。

我很艰难的拨通徐青的手机,电话那边,当然是哭泣的母亲。徐青妈妈说,青青前几天还念叨,孙丹也没来看我。不过你没来也好,只记得青青高高大大的样子……(未完)

January 20

狒狒发的职业倾向测试

狒狒你这个准不准啊?
我怎么没觉得我外向呢?
而且居然狒狒内向我外向,哪儿说理去啊?
 
您的人格类型是: ENFJ(外向,直觉,情感,判断)

您的工作中的优势:
  ◆ 出色的交流和表达能力(事实嘛!)
  ◆ 天生的领导才能和凝聚力(看得我心花怒放啊!)
  ◆ 热情奔放,有较强的寻求合作的能力(啊?)
  ◆ 坚决果断,有组织能力(果断?说谁呢?……)
  ◆ 渴望推陈出新(只有渴望是真的……)
  ◆ 与别人感情交融,能预见他人的需要,能真诚地关怀他人(说得我都不好意思了……)
  ◆ 兴趣广泛,头脑灵活(应该是真的吧~~)
  ◆ 能通观全局,能洞察行为和意识之间的关系(哲学系的女人嘛,名正言顺的接受了!)
  ◆ 鞭策自己做出成绩,达到目的(真的假的?……)
  ◆ 对自己所信仰的职业尽职尽责 (嗯,这个说到心坎儿里了。可是我所信仰的职业啊~~~你在哪儿呢?……)

您工作中可能存在的不足:
  ◆ 不愿意做与自己价值观相冲突的事情(还有天理吗?这难道是缺点?)
  ◆ 容易把人际关系理想化(一针见血!)
  ◆ 很难在竞争强,气氛紧张的环境下工作(这针见到苦胆了……)
  ◆ 对那些没有效率的,或者死脑筋的人没有耐心(英明!教我妈上网总是以我嚷嚷然后挨揍为结局。)
  ◆ 逃避矛盾冲突,易于疏忽不愉快的事情(这个不太准吧?我什么时候逃避?矛盾冲突想来使我兴奋!)
  ◆ 在没有收集足够的证据前,易于仓促决策(下次仓促决策前一定要收集足够的证据……)
  ◆ 不愿意训诫下属(要命了,不先找几个下属来,这还真没得改!)
  ◆ 易于因轻率犯错误(致命的!就毁在这上面!)
  ◆ 易于满足小范围的管理,决不放弃控制权
(这条挺二的,小范围控制权有什么值得满足的,还决不放弃?是说对我家的猫猫狗狗控制?猫的控制权一直属于我妈啊!不过狗的……狗你别想了,不听我的跺你尾巴!……)


 

November 08

晋北游记

五月一日。

之前的几天,网上搜票,电话订票,车站等票,都经历过了之后才发现,学校的小订票点儿居然就有票!郁闷!……不过终于可以顺利出发,也就阿弥陀佛了。

下午三点,准时发车。其实,5个半小时的路程还要睡卧铺,真是奢侈!不过损失从住宿上找补了回来——订好的宾馆没去住,住了车站旁边的小旅店,旧是旧了些,反正我带了床单和被罩……

 

五月二日。

大同的出租车竟然是可以侃价的!

 

I  云冈

外面看不出什么。一些小摊贩,加上一个公园大门,看上去并不比香山更高明!

进去之后就完全不一样了。没有需要爬的山,只有不许进的洞。当然,有几个大窟是可以进的。但是保存最好的那一两窟里人潮汹涌,跟公车相仿,间或听到别人的导游讲解,就带着偷别人东西的刺激感竖着耳朵听,但人声嘈杂到几乎难以听清,看来小偷也不是那么轻易得手的……

在窟中转着圈地走,岩壁上画着连环画一般的佛本生故事,佛经故事,面目模糊,色彩黯淡,向你昭示着时间的存在,这认识本身似乎比佛经故事更让人心头怦然。导游们的讲解大多集中在一些著名的情节上,比如指天誓地,法轮初转之类的。断断续续,左听一耳朵,右听一耳朵,被打乱了顺序的一个又一个片断,却又让时间变得没有了意义。

学着余秋雨,让自己的目光“透”过茫茫人海——其实顶多也就是从挤成一簇的人们头顶掠过——你真的能从这些大大小小或坐或立静如止水的影像中看到1500多年前那个横刀立马的民族吗?那个赶着牛羊和马匹,浩浩荡荡,走过一望无际的戈壁滩,熬过惨烈的部落战争,经过异族的兵戎相见,征服了中原的泰半土地,最后落脚平城(大同),一住就是百年的民族,为我们留下的,竟然是这样宏大的一片安宁祥和。而且,这安宁祥和竟有如此伟力,居然让无数鲜卑人甘愿放弃了自己的血统,来换取这也许比血统更绵长的延续。或许,仅仅是那不再奔波的诱惑,便有着如此的力量。谁知道呢。

从中间几个保存较好的大窟出来,两边的石窟就不那么幸运了。右边的那几窟,色彩是铁定没有了的,有的佛像甚至被风和水腐蚀的没有了头,有的窟中干脆就已经没有了佛,许是太寂寞了吧,佛祖也另寻乐土去了。不过,山壁上密密麻麻几十个小窟,从下面远远望着,还是颇为壮观。左边好一些,有一窟的壁画甚至保留着鲜艳的色泽。一群夜叉手执各色乐器,在开佛国音乐会,从底到顶,一派喜庆气氛。一个导游让她的游客抬头观瞧,顶上靠外的位置,一个穿红裤子的夜叉,手里什么乐器也没有,站在外围,手舞足蹈。结论是,谁说中国民乐没有指挥?这位,就是我国最早的指挥家……

 

II  恒山

如果我们有经验,大可以带上行李从云冈直奔悬空寺,因为云冈石窟外面到处是去悬空寺的面包车。但我早前嫌行李重,放在了宾馆。这时只好再打车回去取,然后从国营长途汽车站坐又破又贵的私营车。到恒山脚下,连我们在内,两对儿四个人被扔了下来,因为除了我们四个人是旅游者以外,其他人都要到浑源县城去。不过私营车主也够义气,为我们四个人找了个开夏利的老爷爷,他把钱给了人家,拉我们到悬空寺是免费的。但是老爷爷展开如簧之舌成功地鼓动了我们去登恒山,上下一共拿走了我们70块钱。

恒山号称五岳最高峰。但爬上去的难度还不如香山(为什么我总拿香山作比较?好像我只爬过香山!),山道上的有趣程度还不如灵山(还是没出北京市……好吧我根本就没爬过几座山……)。给我印象最深的是风,尽管我去之前很是想把我新染的长发飘逸地展现在照片里,但彩发魔女的状态多半不在计划之中。

强风以外,另一个特色恐怕就是寺庙了,我们两个一路上逢庙必进,然后议论这是佛教还是道教,供的是哪位佛祖神仙,赶巧了还总企图跟和尚老道侃两句。我是专业敏感啦——当然也不排除借逛庙缓口气的可能,我实在不是个适合爬山的主儿——但有的人则很可能是想借故寻一寻仪琳的芳踪,也未可知……

我们逛得很带劲,同行的两位旅伴可能就颇觉无奈。说到这两位,有必要提一句,罗哥和燕子是一对新婚不久的夫妇。我和罗哥买票的时候看到他用的是XX刑警学院的学生证,再看看他的块头,不禁钦佩神往:你瞧人家有事儿没事儿出门儿都能带个刑警,不比保镖好用?!……罗哥接受了我们一下午的敬仰,然后晚上吃饭的时候告诉我们,原来学生证是还没我高的燕子的,他自己在银行工作……愕然代替了神往,直到后来在五台山黛螺顶,被罗哥惹恼了的燕子,一个侧踢迅速利索地直踢到比他高一头的罗哥咽喉,双手还拳击似的保持一前一后的进攻态势。当然,还差着几厘米的时候停住了,于是我就继续开始神往。……

顺便说一句,恒山的门票颇有点此山是我开的意思,进山24,上山顶居然还要32。我对买票的说,拦路抢劫啊你们。那家伙居然笑答,对啊。……但已经爬到那里,欲罢不能,只好挨宰。所幸我们带了学生证,可以半价。但恒山的索道很贵,而且即使有学生证也不打折,让我们好一阵恼火。可我们又企图在尚有天光的时候赶到悬空寺,所以只好再次伸头挨宰。索道上看过去,整个恒山都灰蒙蒙的,没有什么绿色,如果仅仅是喜欢风景的人,这里并不是个好选择。

 

III 悬空寺

悬空寺险些没有去。因为老爷爷骗我们俩小时可以搞定恒山,结果我们坐索道下来还用了三个小时。到悬空寺的时候,仅仅隐约看见几盏鬼火似的灯光。卖门票的人只能对我们说明日请早。没办法,我只好放弃了去汤头泡温泉的计划,让嘟嘟囔囔怨声载道了一路的老爷爷,把我们带到浑源县城,费尽周折地找到了一家尚有床位能洗澡的旅店。第二天一大早,我们依旧乘老爷爷的车,到了悬空寺。

 

五月三日。

悬空寺没有让人失望。尽管书籍网络上铺天盖地的图片让人对这惊险的鬼斧神工无法再产生初见美女惊为天人的那种惊喜。但是,从地板缝里可以看得到深渊的刺激还是让人产生心底里冒泡泡一样的喜悦。况且,这“房子”真的建得很漂亮,尤其是早上八九点钟的太阳照在上面,再映衬着后面的山壁和脚下长长的木柱。有钱人可以考虑在城里搞一个,一定可以收到恶俗媒体所谓的吸引眼球的效果。

由于路窄势险,相向而行的人流可能造成危险,所以沿路都设路标,指示游人大致按逆时针方向环形进出。顺着路标一路走过去,庙里供了佛祖,菩萨,还供了八仙,让我们很有点云山雾罩。更有甚者,最高层的三教殿内,居然是释迦、老子和孔子共居一室,很是让我们啧啧了一番。这样三教合一的庙宇,应该是不多见的吧。北魏的少数民族统治者们靠着佛教治国治民,其实本身也未定准有多坚定,加上被强大的汉文化圈包围,儒教排佛,道家挑事,佛门不安最终导致乾坤淆乱的,也在所难免,不过,佛祖毕竟还是坐当中头把交椅,孔子,老子端立两旁,也算表明了一点立场;当然,也可能只是这独一无二的地势令建寺者心胸大阔吧,我是个被学术抛弃的人,废话这么多,有点名不正言不顺的。不过话说回来,即便是对异教有嫌隙的教徒也无所谓,这里的人气有多旺应该并不看香火,事实上,这不仅屋顶,连地板都要靠木柱支撑的木质结构建筑,火星都不许带进来一点。

对于那些木柱,我仔细看了良久。这是当地特产的铁杉木,涂了桐油,可以防水防虫。有一些木柱推上去感觉摇摇晃晃,似乎并不受力,估计要当它上面的楼板承受到一定压力的时候,才会起作用吧。可是一想到这一半悬空的建筑,就这么几条腿还有几条闲着的,就有股寒气麻酥酥地从腿上往背上蹿,不由自主就会朝里退两步,不过你的胆小也顶多就显露到这一步,因为再想继续,也退无可退了。靠近岩壁的地方,好几处都可以看到伸进岩壁寸余的榫头,这些横木大概就是传说中的“铁扁担”吧。

据悬空寺不远,有一条金龙冲着寺门吞云吐雾。当然,这是个后建的玩意儿。据说是可以俯瞰山下的恒山水库的通道。这龙头多少反映了些建筑缘由。北魏时候,这里是南去五台、北往平城的交通要道,建寺于此,一来佛名远播,二来可以方便来往信徒进香,小贩进货什么的。但浑河水时常泛滥,人们把水患归罪于金龙作崇,在山脚下建寺,估计会毁于水患。于是便选址在百丈悬崖上,既可以避祸安身,又可以捎带脚请浮屠来镇压邪秽,悬空寺应运而生。现如今,后世子孙又搞了这么大个金龙摆在这儿,也不怕佛祖看着碍眼。我们要赶去五台山,没功夫到金龙肚子里去看看。即便有功夫,我也不去,谁知什么时候佛祖看着老冤家不耐烦,打个雷劈了它也未可知。

 

IV 五台山

去五台山的车不太方便。我们打面包的到了沙河,再乘长途来到台怀镇。途中车在一个新建还未完全竣工的小庙前停下,明显有导游拉客诱导消费的意思。可依然有几个人磕头进香。这个插曲多少耽误了我们的一些时间,我只好把黛螺顶的计划改在了明天,事后证明,这个修改还算明智。

到了台怀镇,第一件事是找地方住下。旅游旺季的农家小院真是黑心得很,没厕所不能洗澡,墙壁薄得隔着二百多间都用不着电话的房间竟然还要100块一个床位。所幸我们开始计划的是凌晨起来看日出,睡不了几个小时。所以最后找到了一家25块一个人的蒙古包。把行李存在里面,上山看寺。

就如同九华山是地藏王菩萨的道场,峨眉山是普贤菩萨的道场,普陀山是观音菩萨的道场一样,五台山是文殊菩萨的道场。文殊菩萨是释迦牟尼佛的左胁侍,专司“智慧”。他的坐骑是一头青狮,表示智慧、威猛。那么,这许多到五台山的信徒,都是为了求得慧心的么?

 

塔院寺  塔院寺之所以有名,主要是因为五台山的标志性建筑大白塔就坐落在塔院寺里面。不过我们来得太不巧,塔身正在装修,被绿油油地包了一圈,除了塔尖露出一点供人们想象以外,其余全不得见。塔院寺三进山门,第一进牌楼前四个大字:“山云水月”,再加上花枝墙头俏,看着有点觉得不那么像佛门境地似的;不过第二进的般若墙就很牛了:一幅壁画,画的是扁舟一叶,与观画者相背而行,驶向一片风景,从右侧看,小船向左行,观画人慢慢向左走,船头便随之渐行向右,最后却是向右而行了。画名为“渡”。在佛门圣地看着这样神奇的东西,我们似乎应该想到彼岸一类的概念然后在某种程度上彻悟一番,但我们却不合时宜地在那里不住地讨论到底是什么物理原因造成了这种视觉误差……实在是有点大煞风景。

 

(链接:大白塔,实际是佛舍利塔。公元前486年,释迦牟尼灭度,尸骨炼就八万四千个舍利子,印度阿育王用五金七宝铸成八万四千座塔,分布于大千世界。每座塔内藏一个舍利子。五台山的塔叫慈寿塔,是分布给中国的十九座中的一座。现存的这座大白塔,建于明万历年间,前身为元建石塔。据说原来阿育王铸的那座慈寿塔,就藏在大白塔内。大白塔为砖结构,塔基正方形,塔身状如覆钵,造型优美。塔顶上盖铜板八块,按八卦安置。大白塔的下层建有塔殿三间。塔通高75.3米,高耸入云,云过塔移,被誉为“清凉第一圣境”,是五台山的标志和象征。)

 

显通寺  这个寺特色的东西很多,最值得自豪的大概要算是和“释源”白马寺一样久远的建寺历史吧。大门口两边各有一座石碑,分别摹仿龙形和虎形写着两个大字,寺庙用龙虎把守大门,很是奇特。进去还有个无字碑,我故技重施偷听别人的导游说,那是因为乾隆听说显通寺的龙爪槐是真龙,便命人砍伐,谁知流出的树汁竟是鲜血,他怕自己龙位有失所以建无字碑压住了龙眼。还有中间的大殿,看着就奇怪,却又不知道怪在哪儿。细看才发现,这殿竟有七个门。一向讲究对称之美的中国建筑出现单数的门,还是在端严方正的佛家地界,实在是怪异之极。于是,只好再到处找导游跟踪。原来,这殿叫无量殿,破例建七个门是为了纪念释迦牟尼成佛之后讲解《华严经》,在七个地方讲了九次才讲完这项佛事活动,所以又叫七处九会。而且,这大殿不仅外面各色,内里也有些过人之处——那么高个建筑竟然没有梁!导游说,这无量殿是纯砖结构,没有一根梁。所以又称无梁殿,也不知道是通假还是讹音。庙里一般都不许照相,我自觉,一般也不照,否则,加个广角照下来,可能能看到一个不经任何线条分割的浑圆的空间,颇有些佛家的味道在里面。最后一进院子中间有一座铜殿,金碧辉煌的,有点像到了泰国。据说是某位高僧化缘化来一千个铜钵熔铸而成,称为千钵殿。里面供着文殊菩萨的铜像,菩萨正面有五个头六只手,背后还有一千只手,每只手上托一个金钵,每个钵里有一尊如来像。所以,又叫做千臂千钵千释迦文殊像。原先只见过千手观音,这次才知道,竟然还有千手文殊,看来菩萨们功夫都差不多。据说这里还有其他的宝贝,不过时间不够,来不及细细发掘了。

 

(链接:五台山规模最大、历史最悠久的一座寺院,和洛阳白马寺同为中国最早的寺庙。显通寺的大雄宝殿是举办佛事活动的场所,殿内正中央供奉有释迦牟尼、阿弥陀佛、药师佛的塑像,整座大殿开阔疏朗,古色古香。无量殿是一座砖砌结构建筑,里面供奉有铜铸毗卢佛,该殿奇特之处在于没有房梁,形制非常独特,艺术价值很高。铜殿是一座青铜建筑物,殿内有上万尊小佛像,造型精美,是国内罕见的铜制文物。在显通寺前的钟楼里,有五台山最大的铜钟——长鸣钟,钟的表面还刻有一部万余字的楷书佛经。对文物有兴趣的话,藏经殿里陈列有各种书画文物珍品,尤其是一部华严经字塔更是价值不菲。)

 

圆照寺  这里除了一座相对大一些的白塔,没有给我留下更深的印象。

 

(链接:位于显通寺钟楼对面,古称普宁寺。明永乐初年,印度高僧室利沙来到中国宣扬佛法,为了纪念他,明宣宗下旨在五台山修建了这座寺庙。此寺的山门与众不同,一般寺庙的山门是三门,而这里的山门是五门,称为五朝门,在五台山是独一无二的。寺前有一对石狮,寺内有天王殿、大雄宝殿、塔院、藏经阁、后院等建筑,其中大雄宝殿内供三世佛:东边是药师佛,当中是释迦牟尼佛,西边是阿弥陀佛,三世佛的两侧是十八罗汉,文革中,这些塑像多数被毁。寺后院内有一座白色的喇嘛塔,高五丈,四角各设小塔,造型奇特,是印度高僧室利沙的舍利塔。)

 

广宗寺  这是个不在我计划中的小寺,一共三进,连山们都没有。可留给我的印象却很深。本来为了赶时间,只匆匆看了一眼就要直奔菩萨顶而去。但我不知道为什么竟落了队向里迈了一步。第一进殿里有个四十左右的中年和尚,天津人,有着一点只有我这样同时听多了普通话和天津话的人才能分辨出的口音。千里迢迢地来到五台出家,是仅仅出于宗教虔诚,还是有着不足为外人道的故事,很是引人遐思。和尚很健谈,他告诉我,这个寺跟五台的很多寺一样,是一座敕建的寺庙,也就是说,是皇上下令建的。而且,皇上亲自向皇亲国戚们化缘,于是,连娘娘们都掏出私房钱来捐资建寺,主殿的殿顶是用铜瓦铺就的,每片瓦的后面,刻着捐资者的名字。那么和尚念经的时候,朗朗清音就经过瓦片上达天听,功德自是不必说了,而这铜瓦自然也比便宜的琉璃瓦更尊贵些。和尚师傅一边说一边指着屋脊的边缘说,如果是琉璃瓦,怎么也不可能如此光滑,多少会有些参差。我仔细看过去,的确光滑些,但毕竟是数百年岁月的磨砺,铜的光芒质感已然消磨殆尽,黯淡的一如周遭的青瓦,就如同皇家二字,已然没落了昔日的荣光。目光顺着屋脊向下,意外发现,屋脊飞檐上的五脊六兽,竟然多了一只。和尚解释道,这正表明广宗寺皇家寺庙的身份,数量的增加体现地位的尊荣。包括文殊菩萨背后的韦陀,手里的降魔杵都是向上的,有别于其他非敕建的寺庙。而且,这里的寺规严格,外寺的和尚来了,最高礼仪是一顿素斋,吃完还要倒着退出寺门。这些故典,听来有趣。不过,像佛教这样出世的宗教,竟然如此着意于世俗的皇家身份,说来难免有些滑稽,但话说回来,又有几种宗教的传播,是没有依附于政权的呢。大和尚一路讲解,陪我从前殿到后殿,都没一点儿要些香火钱的意思,甚至连正殿里都没有设功德箱,相比一路逛来的大多数寺庙,很是难得。刚要出寺,就听西边偏殿里钟磬齐鸣,和尚说,这是在念****经,(时间隔了太久,终于还是忘了……)这是最高等级的经,可着整个五台山,也没有几个和尚可以念,像他本人这样的级别,都是没有资格念的,我机缘凑巧能够听到,可说是极有佛缘的了。我听了,抑制不住的喜气洋洋,尽管明知自己高兴得不太有道理。我虔敬地听着和尚们唱经,直到实在没时间了,才起身离开。走出很远,还回味着这差一点就错过的佛缘。

 

(链接:依山而建,规模虽小,但布局严谨,是五台山十大青庙之一。铜瓦殿是寺院的主殿,共有3间,殿顶覆以铜瓦,在五台山的寺院中别具一格。殿内供有华严三圣:文殊菩萨、毗卢佛、普贤菩萨,两侧铸有十八罗汉像神态各异,变化多端。该寺高大雄伟,具有典型的明代建筑风格。寺内东北角还建有一座墓塔,高6米,塔身洁白,这是原中国佛学院院长法尊法师的灵骨塔。法尊法师精通藏文,他把长达二百卷的《大毗婆娑论》译成藏文,对佛教界作出了巨大的贡献。因广宗寺是他出家的地方,在他80岁圆寂后,就选择这里作为他安放灵骨的地方。)

 

菩萨顶  顾名思义,就是在山顶了,这是我们这一天的终点。到达这里的时候,已经是傍晚,光线已然不太好了。经过“灵峰胜境”的牌楼,来到寺中,发现左手边是“般若门”,右手边是“解脱门”,不消说,我们选了左进右出的路。这里碑匾众多,结果搞得我哪个也没弄明白,反正大多都是皇帝们的墨宝就是了。连台墀上的雕刻都是文物级的,被铁栅栏挡着,不让游人触摸,但挡得住人,却挡不住雨露,从飞檐上滴下的水珠,把台墀搞得千疮百孔,已然分不清,哪个是龙,哪个是凤,哪个是鱼了。我们没有赶上释迦牟尼的生日,否则这里会有盛大法会,可即便没有躬逢其会,也能想象当年的盛景——就凭那两口大锅。我这样身材的下去三四个一起烹了应该不成问题,还好和尚们吃素,还好这是五台山,要是小雷音寺有这么大的锅,恐怕就得小心了……

 

(链接:五台山最大最完整的一座喇嘛教寺院,与山上其他佛殿有很大的不同,这里是每年农历六月初四到六月十五的黄教法会主场地,选择这一时间登山,你可以看到喇嘛们“镇魔”的盛况。寺内有天王殿、释迦牟尼殿、菩萨殿,因历代皇帝都曾登临菩萨顶,所以寺内还有不少御笔亲题的碑和匾,在东院过厅和后院,有两座汉白玉四棱柱碑,碑身四面分别刻有汉、蒙、满、藏四种文字所书的碑文,均为康熙帝手书。)

 

下山的路上跟上山的时候一样,碰上了不少要求随喜功德的人。大致说辞是,师傅跟我说你有佛缘,让我把这个送给你,跟你结缘,然后递给你一个刻着佛像的金属片片。你收下他/她就会说,你随喜一下吧。第一次没有经验,给了两块。下山的时候,又碰上几例,我们家宗教局的同志在我身边大声说,诶,我那个一毛钱的钢蹦儿呢?……然后就没什么人跟我结缘了。

下得山来,打听看日出的具体事宜,结果,因为早我们一天,有一辆面包车掉到山下面去了,十几个人无一生还(听得我们后脊梁凉飕飕的),车祸使得能看日出的东台封台了,东台观日的计划泡汤了。我们也就消消停停地准备大吃一顿。按计划,来到了一盏明灯。

 

一盏明灯  早就听说这里的素斋不错,终于有机会尝尝。打开菜单,发现也不尽是充满禅意的菜名,也有土豆烧牛肉之类的,不过,土豆虽然是真土豆,但牛肉就肯定是某种特殊加工的豆制品冒充的了。这可是明目张胆堂而皇之的“假冒伪劣”啊!不过假冒归假冒,味道倒是一点儿也不伪劣,我们点了一份花开献佛,其实就是纸包“鸡”。然后是莜面。我点了一份烤香肠,对我这种皈依了回教饮食习惯虽然对猪肉没什么感情可却无比留恋各种香肠火腿培根的人来说,这无疑是个大好机会,尽管贼贵贼贵的,好像十几块钱一根吧,我还是点了俩。边吃边纳闷儿,怎么可能做得这么像……

 

吃过了饭,又在一个看上去有些年头的大戏台前面的大排挡吃了些羊肉串,喝了啤酒,然后酒足饭饱地回到住宿的蒙古包。漂亮又穿着时尚的蒙古族女老板,养着一只看上去有点串种的吉娃娃,还很好心地给两个女生拿了新被子。最让我兴奋的是,这个蒙古包的小院,竟然紧贴着罗睺寺,这个在我计划中却没时间去的藏传小寺。

 

罗睺寺  罗睺指的是罗睺罗,是释迦牟尼出家前所生之子。十五岁随佛出家当沙弥,不毁禁戒,诵读不懈,证阿罗汉果,被称作密行第一,成为释迦牟尼佛的十大弟子之一。传说他曾在罗睺寺所在地显圣,并留下足迹。罗睺寺即是祀奉罗睺罗的寺庙。寺内有开花现佛奇景——殿中央的木制彩绘大莲花会徐徐绽开,露出藏在里面的四尊阿弥陀佛像。周围有十八罗汉随之转动,号称罗汉过江。在寺庙中,能看到如此有情趣的设计,实在难得的紧。下次有机会,一定要亲眼看一看。这一次,只隔着院墙看到一个打水的小喇嘛,实在是有点遗憾。

 

(链接:位于塔院寺东,与显通寺遥相对应。该寺始建于唐代,明代重修,寺内共有殿堂楼房110多间。是五台山保存最好的寺庙之一。山门旁的一对石狮子气势威猛,是台怀地区仅存的唐代遗物。寺内共有四重大殿,分别为天王殿、文殊殿、大佛殿和第四重殿。天王殿内有四尊天王塑像,其形象与青庙中的四大天王不同。文殊殿内的文殊菩萨塑像也带有明显的喇嘛教风格,首先,菩萨面白如玉,而不是面如金纸;其次,菩萨的肩上还添了肩花,花上放有经书和智慧剑。在第四座大殿里,有寺内最吸引人的景观——“开花现佛” ,佛坛正中有三米多高的八瓣莲花,花瓣上绘有金色工笔佛像,四尊阿弥陀佛相背而坐在花瓣中心。台下装有机关,地下圆盘转动,通过轴承,操纵花瓣一开一合,四尊佛像时隐时现;伴着花瓣的开合,台上水浪图案和十八罗汉也随之转动,便出现了罗汉过江的情景。)

 

没去成罗睺寺,在寺庙院墙脚下看星星也不错,北斗七星就在头顶上。晚上口渴,出去到路边小店里买饮料,发现一种山西饮料,叫醋饮,易拉罐装的,有苹果醋饮,葡萄醋饮好几种口味,试着买了几罐,口味相当不错。

 

五月四日。

早上,在两厢喇嘛庙的唱经声中起来,到路边的小莜面馆吃了点早餐,就没耽搁地直奔黛螺顶。

 

黛螺顶  其实应该叫大螺顶,因这座小山形似螺丝而名,后因山上的树呈黛色,所以也叫黛螺顶。上黛螺顶从山脚下要登1080级台阶。登顶的途中,不时有善男信女沿着台阶,几步一叩头,有一对穿着时尚的母女,三五级台阶叩一个头,相互鼓励,一路走将上来。对于她们,最困难的应该不是叩头,而是周遭的目光吧。还有远道来的喇嘛,一步一叩,额头正中,有和着土色的青紫,有的还有些血津,看得我们这些人多少有点心惊胆战。难以想见这样一路走来,有多少风霜艰险;也无法想象,在他们的心中,是怎样的信念支持。就像给我们讲宗教学的外教说的,对于宗教,“站在外的”对“站在内的”,只可能努力“体贴”,永远无法彻底“同情”。而对他们而言,我们这些世俗人士的目光,怕仅仅是蝼蚁一般微不足道吧。途中经过一个善财庙,据说是顺治老皇爷出家的地方,看来老皇爷也没啥慧根,周遭如此多的大庙,竟只有这一间小寺收留他。不过,好像有人说这里一度香火旺盛,特别灵验,也不知到底是菩萨还是龙脉在起作用。快到顶的时候,拐角处有几个女人在租望远镜给游客,五块钱一个人,可以看到五台中的四台。我迷信了网上的驴经,坚决认为,这功能应该是南山寺的专利,于是放弃了机会。其实还是应该看看的,因为过一会儿我就会知道,南山寺根本无法看到四台。也不再有人租赁望远镜。离门口没几步的时候,有个耍猴人带着一只打扮成孙大圣模样的猴子,和游人照相。我想了半天没明白五台山跟孙悟空有甚渊源,也许是到这里来找过文殊菩萨求助吧。抱一下猴子要每人五块或是十块。菩萨脚下,竟然也生财有道。黛螺顶很小,几下就转完了。最重要的地方,就是五方文殊殿。相传乾隆多次来五台山进香拜菩萨,都因为天气不好没能上去,很是郁闷,就把黛螺顶的青云和尚召来,责令他五年内想出一个既不用登台顶,还能朝拜五方菩萨的办法。这让青云和尚很是头疼。期限快到时,寺院里有个小和尚因为偷吃供品被青云抓住,青云罚他三天之内想出办法。到第三天头上,小和尚终于想出一个办法,就是模仿五个台顶的五方文殊,合塑于正殿。乾隆于1786年来此殿进香,朝拜了五方文殊,非常满意。于是,黛螺顶的正殿就成了五方文殊殿,从南到北依次排列着东台聪明文殊、北台无垢文殊、中台孺童文殊、南台智慧文殊、西台狮子吼文殊。从此登黛螺顶就等于登五个台顶,在五方文殊殿朝拜就等于朝拜了五个台顶的五方文殊。皇帝就是皇帝,懒都懒得有名堂。在院子中间,有一棵大树,下半截的树干已经被人摸得油亮油亮的,按经验,被摸成这样的东西应该是有些讲究的,就像北京白云观门口的石猴,摸一摸消灾祛病,结果导致猴子现在黑得跟猩猩差不多。于是,我们也凑过去摸树干。又发现很多人一边摸一边附耳到树干上去听,我们便也随波逐流地过去听,结果什么也没听到,左右观瞧想找导游,不想却一个也没有。最后只好讪讪地走掉了。

 

(链接:位于台怀中心寺庙群以东的陡峭山脊上,始建于明成化年间,明万历年间和清康熙、乾隆年间都曾重修。黛螺顶上的寺院内有五台山5座台顶的5种文殊菩萨法像,到这里,可以一次性朝拜5尊文殊菩萨。黛螺顶寺内共有殿堂、僧舍20余间,站坛殿是该寺的主要建筑。殿内所供的释迦牟尼佛不是常见的盘坐模样,而是站立佛坛之上。殿内还供有五文殊像,分别为孺童文殊、无垢文殊、智慧文殊、聪明文殊、狮子吼文殊。)

 

下了黛螺顶,我们四个人合打了一辆桑塔纳,十块钱就到了南山寺。我们刚爬了山,见又要爬,未免有点怯,于是每匹15块租了两匹马,骑马上山。上去才知道,实在是没有几步路,15块挺亏的。不过,上黛螺顶的时候,我们两个女孩子就曾动过骑马上山的念头,但两个男生都是爬山狂人,坚决要自己爬,当时山脚下一个卖香的老婆婆就说,骑马上山,马心里有怨气,结在身上,下辈子要变驴马的。这会儿想起老婆婆的话,倒觉得安慰,这段脚程短,马的怨气大概没有那么重,下辈子若是投生畜生道,不至于变成那么辛苦的动物,争取变个名猫名犬之类的,不劳而获的动物,我报名做加菲好了……

 

南山寺  跟五台山其他的寺庙相比,南山寺的门票做得比较有品位,不是印着照片的彩色票面,而是黑白的,票面上从右至左印着“真如自在”四个手写体的字。不过仔细一看,四个字旁还一行小字:慈禧皇太后禦筆恩賜……寺门口“南山寺”寺名旁,像是原来老百姓家门口贴春联时会贴的“抬头见喜”似的刻着四个小字:“尧天舜日”……这皇家的马屁拍得可真是到位,明显又是一座敕建的寺庙。门口售票的是个灰衣的和尚,不像塔院寺那样是专门的售票员,看着跟公园似的。走进去,却发现这里比哪个公园都有情趣,到处都是刻字,石雕,碑匾,镂花,多得无以复加。手工精细,内容广博,甚至在门廊这种其他寺庙都是用绘画的地方,在这里也是镂空的雕花,其精致细腻令人叹服。题材之广,连道教的福禄寿三仙都在,估计至少在外部装饰方面,是融合了儒释道三教的。刚进山门不远,有个女人在地上摆了一排带耳的金属盆,用手摩挲盆耳,盆里的水会成沸腾状。我在盆里洗了洗手,那女人追着我要钱,被我跑掉了。向里走着,有一进院子的照壁上,刻着“佛国善地”四个字,善字的下半截被人摸得黑黑的,问起来,原来是从门口平端双臂,然后闭着眼走过去,摸到口字就是口善,摸到上面的羊字就是心善。细瞧那个善字,是以口字为圆心的一圈儿黑,看来,来摸的人,口善的多于心善的。心里不由得暗暗想,这个东西让姚明来摸,多半想口善而不得呢。一路向里走,发现这座寺非常大,大到我们会迷路的地步。走到一进院子,听到偏殿里有念经声,进去发现,一个和尚正拉住罗哥,要卖给他一个佛像玉坠,说那个佛是他这个属相的本生佛,(顺便说一句,我们属羊的是释迦牟尼,很牛吧!)本生佛保佑他,是最得力的。我们听到的念经声是在给玉坠开光,还让罗哥跪在垫子上高举玉坠鞠躬。我们在外面又逛又照像地呆了半天,回去发现,和尚还没讲完。再一问价,原来跟结缘随喜也差不多:你看着给,299-999都有人给过……我们看着燕子在一旁脸色阴晴不定,决定出手搭救。我们出去一趟,然后风风火火进来说,快点儿快点儿,车都来了,来不及了!然后燕子心领神会,立刻拉住罗哥,说,来不及了,快走吧……出来以后,我们家宗教局的同志说,在有的寺庙里,是把房子租给地方,然后地方上的人打扮成和尚销售宗教用品。回想一下,那和尚推销的本领也着实高强,有点像我们在云南普洱茶茶庄里面卖我们茶的那姑娘,口气也有些熟悉,基本上就是罗永浩嘛……爬到最高层的佑国寺,果然可以看到群山,但无论如何没看到四台,问了问寺中的人,人家也没听说过。看来,网上的驴经真的不可尽信。从山上下来,我们想赶时间,走最近的路,结果反而迷了路。恰好遇到一位老僧,我们上前问路,两个男生随身带的茶杯都空了,顺便向老僧讨水。老和尚说,不行。我们一愣,难道出家人竟不愿行个方便?老和尚把手里拎着的暖瓶放到地上,说,你们要水,自己倒吧,出家人是给不了你们的。我们恍然大悟。出家人万事皆空,既是没有,又如何舍给别人?我不由得一阵兴奋,五台山就是五台山,随便一个拎水的老僧随口就打禅语。于是借着两个男生倒水的当儿细看老僧,恨不得看出些端倪,最好是少林寺看守藏经阁的老和尚那样深藏不露的高僧,可左看右看,只是一个老和尚。到现在,我已经记不得老僧的模样,也许这样,正说明他空的圆满吧。倒完水,问起下山的近路,老和尚微笑着向一个小门一指,就不再说话了。

 

(链接:全称极乐南山寺,是五台山中的一座大寺,距台怀镇约2公里。始建于元代,整个寺院共7层,分为三大部分,下三层名为极乐寺,中间一层名为善德堂,上三层称作佑国寺。寺内的石雕和泥塑最有特点,内容包括佛教传说、道教典故以及林木花草等图案,刀工细致,构图精妙,堪称五台山一绝。这一特点在该寺的佑国寺中表现得最为明显,而且站在佑国寺最高层还可以远眺五台山的其他四台,景致相当不错。南山寺的建筑也极具特色,整座寺院依山而建,层次分明,错落有致,各殿之间迂回曲折,小径通幽,令人有一种神秘莫测的感觉。)

 

般若泉 从南山寺回来,司机顺路带我们去了般若泉。般若即梵文智慧的音译,据说这种智慧一般人得不到,只有具备成佛条件的人才能获得,而饮般若泉的泉水是能够增加智慧的。所以,我说什么也要到这里来喝口水。到了这里才发现,其实就是个尚在修葺中的的水池,像蝴蝶泉那样,从一个龙头中喷出泉水来,泉水冰凉彻骨。其实,池壁上写的是“萬歲泉”,但司机一口咬定就是这里,我们也就相信了就是这里。下去取水,这两天喝光没扔的饮料瓶,终于排上了用场。回去的背囊,也沉了不少。

 

(链接:般若泉位于梵仙山北麓,殊像寺东侧,风林谷出口处,紧挨石凉公路,周围有一片杨树风景林。现在,周围建起了各种仿古建筑,华丽多彩。般若泉,亦称万岁泉。传说,康熙皇帝上五台山,煮饭喝茶,用的都是般若泉水,故名。历代班禅、达赖朝五台山,都要派专人到般若泉取水饮用。历史上,五台山各寺院来了贵客,都要派小和尚专程取水沏茶。五台山传言,般若泉三九严寒天不冻,冷泉水也能沏起茶来,在五台山用其它水沏茶,喝得多了会感到肚胀,用般若泉水沏茶,喝得越多越舒服。有关部门对泉水进行了化验,确认属于优质矿泉。一些专家还认为可治许多疑难疾病。)

 

五爷庙  我们五台山之旅的最后一站,是五爷庙,供奉的是龙王的第五个儿子。这间小寺本来我根本就不知道。不过,很多人跟我们说,这是五台山香火最旺的寺。倒了跟前我们才相信,光山门外的香灰堆就有半人多高。而且到了这儿我才懂得什么叫烧高香,一个男人正在烧一把跟他的人差不多高的香,旁边还有个和尚在指导。那香如果是在寺里买的,怕是要上千块了。在这里我得出个结论,到庙里,人就是会想要烧香磕头,似乎有一种场存在。就像在灵堂就是想哭而不是想吃饭,到图书馆就是想看书而不会想说相声,到了床上就一定是睡觉而不是上厕所是一个道理。不必讨论信仰,仅仅是环境的力量。在宗教普及和传播的道路上,营造环境并人为加强这种力量的场,无疑是重要手段。

 

从五爷庙出来,我们和罗哥燕子分手,他们直接坐长途车去太原,而我们得到大同去赶回北京的火车。

 

从这时起,我们的好运气被用光了。一路上气闷之极,因为过节,回大同的长途车提早满员发车了。我们又必须得赶回去。于是只好搭黑车,被宰不说,本来讲好三个人一辆夏利的,因为他们又拉到一家子乘客,谈判了半天,还是硬塞进来一对母子,蛮横的妈妈把自己儿子像麻袋一样硬塞进后面的位子,还死活要开着窗子吹山风,因为据说他儿子晕车,直到那个一路看书睡觉的男孩子大打喷嚏,然后这个自称是人民教师的当妈的就开始指责我挤了他儿子,而事实上我坐在两个座中间的位置上一动没动。据说,和我吵架的那个职业黑车中介,左手齐根少了一个手指头,也就是说,即使不是黑道,至少也是个赌徒。

 

到了火车站,买好了票,吃过了饭,我们到车站附近的一个小店买了点水果和饮料,就又发生了事故。店里有个人拿了好大一沓钱,都是10块,1块的,问我们,能不能给他换张整钱。我很奇怪,问他,人家小店里都是换零钱,你怎么换整钱?他说,我明天上货,零钱不方便。我虽然隐约觉得这借口很蹩脚,但是反正我也不懂上货,谁知道呢。换钱的时候,因为我本来就觉得蹊跷,便数了数,他少给了我们一块钱。他说,怎么会呢,接过去又数了一遍。我当时觉得这人数钱姿势好奇怪,一般人都大拇指向内一张张数,他却大拇指向外。数完把钱递给我们说,真是少了一块,再拿一张一块的递给我们。我们接过来,去了车站。进站的时候要查票,他拿出钱包来,突然觉得不对,发现一百块换来的零钱,本来是9张十块和10张一块,现在十块的只剩下四张,立刻跟我说,不对,咱们碰上切钱的了。我再回想起他数钱的姿势,大拇指向外,边数边用另外四个手指把数完的钱翻过去,切走五张,再把剩下的钱对折递回来,因为主要的厚度是那十张一块钱,所以少了几张我们也没察觉。我们一边往回走,一边很是兴奋——生平第一次碰到职业骗子嘛!我记得吃完饭过来的路上曾经路过一个报警站,就径直走过去,居然还真的有站警在值班。我们说了情况,站警让我们带路去找骗子,走到离小店几步远的地方,骗子刚好从里面出来。他一眼认出骗子,跟站警说,就是这个人!骗子一口咬定是我们把钱落在店里,他正带着钱要去找站警呢!明知他胡说八道,但是也没有任何证据。店主想必也不会做人证,真到了派出所,做个笔录什么的我们肯定误车,只好拿回钱走人。骗子把我们的钱还给我们,我们仔细看了看不像假钞,便把他的钱给他了,后来想想,实在应该少给他两张。结果,这件事让我们一直兴奋到上了车,换了票,熄了灯还睡不着,在那儿兴高采烈地分析着骗子跟店主什么关系,站警跟骗子什么关系,之类之类的,充当事后福尔莫斯。……这件事给我们的教训是,出门在外,不要跟人换钱,不管是整钱换零钱,还是零钱换整钱。

 

五月五日。

06:35到京。回到家的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到大同车站派出所,告诉他们,你们那里有个骗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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